主日34
题目:第一诫命
概括:从主日34,海德堡要理问答开始详细十诫。第92问,是根据圣经介绍了十诫的内容是什么。第93问,是对十诫的划分和总结。第94-95问,是对第一条诫命的详细解释。这就是我们在这一讲要思想的三个方面,第一、十诫的内容,92问。第二、十诫的划分,93问。第三,第一条诫命,94-95问。
大纲:
十诫的内容 问92
92.问:什么是神的律法?
答: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二、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三、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四、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五、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六、不可杀人。
七、不可奸淫。
八、不可偷盗。
九、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十、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在92问,定义了什么是律法,这一问的回答就是原模原样的引用了 出20:1-17节。律法这个词,在圣经里有不同的意思。有时圣经用这个词专门指摩西五经,有时是指整本旧约圣经,有时这个词也是“道德律、礼仪律和民事律”的总称。而海德堡要理问答,专门用这个词指“十诫”,也就是道德律。
今天我们相信,旧约的礼仪律已经被废掉了,因为这些礼仪律主要是指向基督的作用,而基督已经道成肉身,完成了祂在地上的工作。我们相信民事律对今天的我们仍然有参照的作用,但是民事律并不能普遍的应用在每一个民族,而只是上帝为旧约的以色列量身订做的。因为里面包含了旧约的社会制度和特定的历史处境,比如:民事律中有很多关于长老的社会职责的要求,但是今天在我们这个国家,根本没有长老这样的角色。再举一个例子:民事律也规定,如果谁家的井没有用围栏维好,或者没有用盖子盖上,如果有人或牲口掉在其中淹死的话,这个责任要归井的主人。但今天的社会,几乎已经没有古代的这种井了。所以,处境变了,很多具体的民事要求也不再适用,但是其中的原则是我们今天应该采纳的。
我们在主日二已经谈到,海德堡要理问答分两次教导律法,第一次主日2-4,是在愁苦的部分教导律法,这强调的是律法使人知罪的功用。而第二次就是在主日32-44,是在感恩的部分教导律法,这里强调的是律法引导圣徒过圣洁生活的作用。而海德堡将十诫的具体内容,放在感恩这个部分解释,说明了海德堡的用意,是将十诫的具体内容作为圣徒成圣生活的指导。这也是十诫序言的重要所在,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上帝是先拯救以色列脱离埃及为奴在前,然后才赐给他们十诫作为生活指导。这表明了律法在圣徒成圣生活方面的作用,是在上帝的拯救之后产生。所以,一个基督徒会两次遇见律法,第一次是在他还没有得救的时候,他借着律法看见上帝的忿怒和自己的罪带来的可怕后果,因此他借着律法的定罪看到了自己需要耶稣基督的拯救。第二次是在他得救之后,律法成为了轻省的胆子,成为他圣洁生活的指导。
我们必须先经历到律法的第一重功用,才可能经历到律法的第三重功用。如果律法没有使我们知罪,我们实际上就不认识自己的败坏,在这种光景下的我们,对律法的一切顺服,都会被我们视为自己的功德和资格。而律法的第一重功用,就是要剥夺我们的资格,使我们看见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的可夸之处。只有当我们在律法下经历这样的降卑时,我们才会在经历了耶稣基督的拯救之后,借着行律法向上帝感恩,这就是律法的第三重功用。
在这里有一个测试,就是看一看你对律法的遵守,成为了你的资格或功德,还是成为了你对上帝的感恩。如果你对律法的遵行,成为了你在上帝面前的资格,实际上律法的第三重功用,就是在圣徒成圣生活方面的功用,就还没有在你身上产生,而你对律法的回应实际上也只是一种律法主义的实践。只有当你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资格,并且因着耶稣基督的拯救,而借着行律法向上帝真实的感恩时,这才是律法的第三重功用在你身上生发。所以,并不是只要你顺服律法,律法就已经开始指导你过成圣生活了。如果律法没有借着使你经历知罪,而迫使你寻求耶稣基督的拯救,律法就不会指导你过成圣的生活。律法首先是作为上帝忿怒的声音临到你,然后律法才有可能在你口里成为向上帝感恩的声音。
在我们得救之后,我们是脱离了律法的咒诅,而不是脱离了律法的指导。我们可以确定律法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律法的要求,律法的咒诅和律法的应许。”比如:十诫的第二诫就呈现了这三个部分。出20:4-6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第一句话:“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这是律法的要求。第二句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是律法的咒诅。第三句话“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是律法的应许。
耶稣基督借着祂的受苦和受死,为选民背负了律法的咒诅。祂也借着完全的顺服,为选民赢得了律法的应许。所以,当我们在基督里得救以后,我们不需要再借着行律法来换取律法的应许,也不需要再借着受死背负律法的咒诅,这两样都已经被基督成全了。在基督里,我们不再受律法的恐吓,因为其中的咒诅已经被基督除掉。在基督里,我们对律法的顺服也不再是换取救恩,而是对上帝的感恩,因为律法应许的生命基督已经替我们赚得。所以基督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9-30)。律法对得救之人来说,不再是沉重的轭,因为里面的咒诅已经被除掉,应许也已经被赢得。律法对神的儿女来说,是轻省的担子。
如果我们将改革宗教会对律法的教导,与路德宗教会对律法的教导相比,我们会发现改革宗教会对律法的看法,相对而言比较正面的,但路德宗教会倾向于将“律法和死亡、咒诅、魔鬼”等放在一起谈论,这一点在路德本人身上就十分明显,我们可以从加拉太书中看见。但是路德本人是十分反对那些说:“基督徒在得救之后,就不需要再行律法”的这种反律法主义的论调的。曾经路德的一位学生,走向了反律法主义的错误,并且他打着马丁路德的名义宣扬这样的教导。后来路德听说后,写信公开的反对和责备他的错误。
救恩消除的是律法带来的咒诅,而不是律法的要求。律法与福音是非常奇妙的配合,圣灵首先借着律法将我们引向基督,然后基督在将我们带到律法面前。圣灵用律法使人知罪的功用将我们带向基督,又借着福音带来的赦免,让我们负律法那容易的轭。只有当我们经历到愁苦和拯救之后,我们才能借着遵守律法向上帝感恩。
十诫的划分 问93
93.问:这些诫命是如何划分的?
答: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教导我们对神的责任;第二部分教导我们对邻舍的责任。
改革宗神学将十诫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们对上帝的本分,就是前四条诫命吩咐我们的。第二部分是我们对他人的责任,是后六条诫命教导我们的。而这样的划分,是根据主耶稣自己的教导,基督说: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
十诫的前四诫,是四条敬拜性的指导。第一诫命指明了敬拜的对象,第二诫规定了敬拜的方式,第三诫要求了敬拜的态度,第四诫指明了敬拜的时间。所以,改革宗教会相信,上帝自己已经指明了敬拜的方式。十诫的后四诫,是六条伦理性的指导。第五诫要求我们孝敬父母,第六诫要求我们保护他人的生命,第七诫要求我们保护他人的婚姻,第八诫命要求我们保护他人的财产,第九诫要求我们保护他人的名誉,第十诫要求我们保护他人的一切。
这两部分诫命是不可分割的,我们不能说:我只持守前四诫,我不想持守后六诫,我只爱上帝就足够了。约壹4:20说:人若说,“我爱 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就算我们触犯的不是前四诫,而是后六诫之中的一条,比如:奸淫,我们得罪的第一对象仍然是上帝。这就是大卫为什么在犯了奸淫和杀人之罪以后,在祷告中向上帝认罪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诗51:4)。大卫的意思不是说他没有得罪乌利亚,而是承认他犯这罪 得罪的第一对象就是耶和华上帝自己。所以,我们触犯前四诫,是直接得罪上帝。我们触犯后六诫,也是直接得罪上帝。
很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在后六条诫命方面完全没有对上帝的敬畏。很多人在说谎和贪婪的事上,完全不觉得这么做是在得罪上帝。这也是一个人瞎眼的表现,因为我们触犯十诫后得罪的第一个对象,就是创造我们的上帝。但是在前四诫和后六诫之间,的确是前四诫更加重要。所以基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然后其次才是爱人如己。当爱上帝与爱人相冲突时,我们应该优先选择爱上帝,还是爱人呢?答案是爱上帝。基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所以,十条诫命整体是以上帝为中心的,十诫以前四诫开始,表明了我们人生的主要目的是荣耀上帝。是上帝的要求,决定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以及我们与其他人的关系。而不是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决定了我们与上帝的关系。这两者的次序,不可以被倒置过来。
十诫教导我们三件重要的事,第一、上帝在我们生命中的位置应该在哪里?第二、我们在自己生命中的位置应该在哪里?第三、他人在我们生命中的位置应该在哪里?在我们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宝座,谁坐在这个宝座上,就由谁支配我们。或者是上帝坐在那里,或者是我们自己坐在那里,亦或者是我们以外的一个人坐在那里。当我们的生命中,缺失了至高上帝的角色时,就会产生两种可能。要么是我们自己坐在了这个宝座上,要么是别人坐在了那里。当我们自己坐在那里时,我们就是自我中心的人生态度,我们会认为:我想怎样,我就怎样。但是当我们将一个人放在这个位置上时,我们就失去了一切的原则,我们所做的一切就都是为了讨好这个人。其实这两种情况通常是交错在一起出现。但这两种错误的定位,都是人本主义的体现。
很多人是容易进行情感绑架的,很多人的习惯是:咱俩的关系好不好,如果你跟我的关系好,那我请求你的每一件事,你都应该满足我。我是非常讨厌这样的相处方式的,因为这种要求,就是要求别人将他当成上帝。
按着圣经,我们应该按着律法彼此相处,借着后六诫界定好我们在彼此身上的责任是什么。而责任的明确,就是我们每个人彼此之间应该保持的界限。其实中国人的界限不是太清楚,父母与儿女的界限常常是模糊的,朋友与朋友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的。我们应该清楚,按着上帝的命令,我对你的责任是什么。也应该清楚,按着律法,你能够对我提出要求的限度是什么。这个界限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清楚的,不然的话我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常常是混乱的。
比如:妻子能不能要求丈夫不赡养父母?不能,因为这违背了第五诫命,所以妻子的要求僭越了上帝定规了父母与儿女的关系。那父母可不可以反过来要求自己的孩子,与他的合法夫妻离婚呢?不可以。这触犯了第六诫命,僭越了上帝规定了夫妻关系。在家庭与教会之间也是如此,妻子能不能要求丈夫离开一间合乎圣经的教会呢?不能。因为这违背了上帝指定的信徒与教会的关系。教会能不能反过来要求一个家庭,不可以生孩子超过两个呢?不可以,因为这也违背了上帝的诫命。所以,认识律法可以明确我们彼此的界限,也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的定位别人在自己生命中的位置。但我们也注意到,十诫的所有内容,都是在明确我们各自的责任。十诫的每一条诫命,都是在告诉我们个人,“我对上帝的责任是什么,我对其他人的责任是什么!”十诫没有说:别人对我的责任是什么。十诫要求我们爱上帝和爱他人,但是从来没有教导我们说:你可以要求别人如何爱你。十诫并没有授权给我们说:我可以要求其他人必须如何爱我。而是首先让我们看见,当我们不爱别人的时候,这是一种亏欠。
我们容易犯的一个毛病是,当我们感觉别人不爱自己的时候,我们就感觉别人就对自己造成了巨大的亏欠。当我们看到别人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爱自己的时候,我们就生发出极大的怨恨来。而根据我的经验,越是容易出现这种问题的人,他对别人的爱几乎就越少。也就是说:对别人越是没有爱的人,就越是容易抱怨别人不爱自己。
上帝要借着十诫扭转我们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让我们从抱怨上帝不爱自己,改变为自己在爱上亏欠上帝。而上帝要借着十诫扭转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让我们从抱怨别人不爱自己,改变为自己在爱心上亏欠别人。所以,如果你总是抱怨别人不爱你,你要思想一个问题,你究竟对上帝的律法,有没有正确的回应。如果你个人性的回应了上帝的律法,你就一定会看见,律法量出了你在爱上帝、爱别人的事上的亏欠,这种看见可以止息你抱怨的口。
第一条诫命 问94-95
94.问:神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了什么?
答:正如我恳切地渴慕自己的灵魂得救一样,我当躲避、逃离一切偶像崇拜(1)、巫术、邪术、迷信(2),以及向圣徒或其他受造物求告(3)等事。此外,我当正确地认识独一的真神(4),唯独信靠他(5),以谦卑(6)和忍耐(7)的心顺服他,盼望唯独从他得着一切的好处(8),并且尽心地爱他(9)、敬畏他(10)、荣耀他(11)。简而言之,我宁愿舍弃万有,也不做任何违背他旨意的事(12)。
95.问:什么是拜偶像?
答:拜偶像就是信靠所拥有的或所臆造的,而不信靠或不单信靠藉着圣言启示自己的独一真神(1)。
第一条诫命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句话的原文是: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神。这意味着每一个违背第一诫命的罪,都是在耶和华上帝面前犯下的。在第一条诫命中,其实上帝宣告了两件事。第一、耶和华 上帝是独一的真神。第二、耶和华上帝拥有主权,所以祂禁止我们敬拜偶像,只有祂是我们敬拜的对象。从这条诫命消极要求来看,它禁止我们在独一的真神以外有任何敬拜的对象。从这条诫命的积极要求来看,它要求我们积极的认识、敬畏、信靠和爱慕上帝。
首先,我们可以断定,这条诫命定无神论为有罪,每一个无神论者都在触犯第一条诫命。第一诫命要求我们,必须承认独一真神,认识他是三一上帝。从古希腊时期,一直到中世纪,人类社会通常都将“无神论”视为大罪——比如:苏格拉底被处死时的罪名——希腊政府认为他是无神论
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经常会为着日内瓦政府用火刑烧死了异端塞尔维特而谴责加尔文,其实这里有一个时代错置的问题。因为按着中世纪的法律,亵渎三位一体就是死罪,而塞尔维特公开的反对三位一体的教导,所以不仅遭到了日内瓦政府的审判,在此之前他就受到了天主教的追捕。所以无论他在当时落在了哪一个欧洲政府的手里,都是死路一条。在今天的中国,无神论是主流,所以我们信靠上帝的人会受到这个社会的鄙视。但这就是我们为持守第一诫命要付的代价,我们不能将自己伪装成无神论者。
从第一条诫命来看,人犯的第一个大逆不道的罪,首先不是不孝敬父母,而是不承认独一真神。如果你不相信、不敬畏、不承认独一的上帝,你就是一直在祂面前大逆不道。不承认独一真神是大罪,所以如果你的孩子在公立学校上学,你就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你的孩子避免接受无神论。如果有可能的话,应当尽量不要让你孩子在无神论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一条诫命同样禁止泛神论和多神论,所以94问回答说:正如我恳切地渴慕自己的灵魂得救一样,我当躲避、逃离一切偶像崇拜(1)、巫术、邪术、迷信(2),以及向圣徒或其他受造物求告(3)。躲避、逃离一切偶像崇拜(1)、巫术、邪术、迷信,指明我们不应该敬拜魔鬼。及向圣徒或其他受造物求告,指明我们不应该敬拜圣徒。这条诫命禁止我们以任何的方式交鬼,所以拜观音,拜佛,拜土地公、龙王等等都被禁止,因为我们相信这背后敬拜的都是魔鬼。这条诫命也禁止我们敬拜任何人,包括教会历史上的某些圣徒。
天主教将侍奉分为三种:1是对上帝的侍奉,2是对基督的人性和马利亚的侍奉,3是对天使和死去的圣徒的侍奉。所以他们认为可以向马利亚、天使和死去的圣徒祷告——但基督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侍奉祂。
我承认教会的讲台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但也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因为我们不是以上帝仆人的自我身份认知站在其上,就是以偶像的方式站在上面。我认为,在中国教会里,很多人在讲台上不是告诉会众要如何的敬拜上帝,而是在接受别人的敬拜。在如今的中国教会,大部分会众还是不能合理的看待传道人,要么是将传道人看得不值一提,要么将牧师佩服的像上帝一样。其实这都是对第一诫命的触犯,因为当我们敬畏神的时候,我们也必然会尊敬上帝所呼召的仆人。当我们敬畏神的时候,我们也必然会拒绝将传道人抬的过高。
中国社会的严重问题,是对政治领袖的崇拜。比如:过去中国人将毛泽东语录,看的像圣经一样。这是偶像崇拜。中国人也容易落在民族崇拜之中,在中国人心里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民族主义,比如:当我们一提起中华民族的时候,我们心里就燃起一种骄傲。这也是偶像崇拜。
在94问的回答中,也指出了我们应当如何对待这位创造我们的上帝。我当正确地认识独一的真神(4),唯独信靠他(5),以谦卑(6)和忍耐(7)的心顺服他,盼望唯独从他得着一切的好处(8),并且尽心地爱他(9)、敬畏他(10)、荣耀他(11)。简而言之,我宁愿舍弃万有,也不做任何违背他旨意的事(12)。 所以,第一诫命不仅是要求我们在口里承认上帝的名,还包含了信靠、谦卑、顺服、敬畏、爱、以神为满足和荣耀祂的本分。只有当我们这样回应上帝的时候,我们才是将上帝当成上帝。
因为当我们不唯独信靠独一的上帝,同时还信靠上帝以外的其它事物时,我们就等于在说:上帝不是独一的真神,还存在其它的上帝,所以我们不专心依靠祂。当我们缺乏敬畏时,我们就是不把上帝视为上帝来对待。当我们缺乏谦卑时,我们就是把自己视为上帝。当我们不尽心的爱上帝和荣耀上帝,而将我们的爱投入在其它的受造之物上时,我们就等于在表达:上帝不是真神,所以我们看祂还没有受造之物有价值。因此,第一诫命同时还要求我们,以“信靠、谦卑、忍耐、顺服、敬畏和爱”来面对三一上帝。
今天我们学习了十诫的概论和第一诫命,盼望上帝借着祂的话语,在我们心里建立对祂的敬畏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