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36-37
题目:第三诫命
概括:海德堡要理问答用了两个主日的内容,来解释第三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主日36是对这一诫命的概括性解释,而主日37则主要是解释这一诫命与基督徒的誓言的关系。在主日36,主要从两个方面解释第三诫命,第99问,教导第三诫命的命令。第100问,教导第三诫命的刑罚。
大纲:
第三诫命的命令 问99
99.问:神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了什么?
答:我们不可用咒诅(1)、起假誓(2)或起不必要的誓(3)来亵渎神或妄称神的名;面对这些事时,也不可保持缄默、袖手旁观(4),以免使自己在这可怕的罪上有份。相反,我们必须单单用敬畏的心来称呼神的圣名(5),以至于真正认他(6)、求告他(7),并用我们一切的言行荣耀他的名(8)。
在这一问的回答中,包括了三个方面。第一、上帝不允许我们妄称祂的名。第二、上帝不允许我们在看见别人妄称祂的名时保持沉默。第三、上帝要求我们正确的称呼祂的名。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这条诫命禁止我们什么呢?我们不可用咒诅(1)、起假誓(2)或起不必要的誓(3)来亵渎神或妄称神的名;圣经记载,当彼得在大祭司的园中,被三次认出他是耶稣的门徒时,他就发咒起誓说自己不认识基督,其实当时的彼得触犯了这条诫命。在古代,异教有借着咒语或某些宗教仪式操控神明的传统,刚刚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很可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领受的第三诫命。所以,第三诫命也禁止我们试图用咒语操控上帝。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也禁止我们起假誓、或者随意起誓。上帝将这样的行为视为对自己的亵渎,利19:12说: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华。太5:37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有的人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的谎话,所以以起假誓的方式欺骗别人,这不仅是在人面前犯了一个罪,更是在上帝面前犯了罪,因为这种行为是直接对上帝的名的亵渎。
在很多受基督教影响的国家,当证人在法庭上作证时,会被当众要求指着上帝的名起誓,承诺自己会诚实的作见证。在这种情况下说谎话,就是亵渎了上帝的名。假如一个人说了谎话,他是触犯了不可作假见证的诫命。如果一个人是在起誓的情况下说了谎话,这个人同时也触犯了“不可妄称耶和华”的诫命。
这条诫命同时要求我们,在看见别人妄称耶和华的名时,不可以纵容或保持沉默,否则的话我们也是被动的触犯了“不可妄称耶和华的诫命”。我们自己去触犯这诫命,这是蓄意之罪。而我们对他人的亵渎上帝的名的行为保持沉默,这是懈怠之罪。这两者都是触犯了这诫命,区别只不过是,前者更倾向于以蓄意的方式触犯了这诫命,而后者是以懈怠的方式触犯了这诫命。所以 利5:1说: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所以,当我们在教会中看见有人以轻浮的态度谈论上帝的名,或者当我们看见自己的孩子带着藐视的语气提到上帝时,我们不能保持沉默,而应该出于敬畏和爱心的制止。因为当我们纵容别人妄称耶和华的名时,其实就是自己在触犯这诫命。所以这诫命的要求,不仅是我们自己要正确的谈论上帝的名, 我们也要积极的促进别人敬畏耶和华的名。我们应当如此的教导自己的儿女,也应当帮助身边的人学习以敬畏的态度谈论上帝的名。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称呼上帝的圣名呢?我们必须单单用敬畏的心来称呼神的圣名(5),以至于真正认他(6)、求告他(7),并用我们一切的言行荣耀他的名(8)。 这包括了四个方面,第一、以敬畏的心来称呼上帝的圣名。第二、承认祂的名。第三、正确的求告祂。第四、荣耀祂的名。
在古代,当犹太的拉比抄写圣经时,每当写到上帝的名字时,他们都要用清水将笔尖洗干净,甚至会去沐浴全身,从中我们可以一窥敬虔的犹太人对上帝圣名的敬畏。其实在新约也是一样,在主祷文中,主耶稣教导我们的第一项祈求,就是: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当我们祷告时:我们不可避免的会提到上帝的名,祈求上帝的名,承认上帝的名,以及为上帝的名求荣耀。所以,这一句话就包括了我们应该以敬畏的心谈论上帝的名,承认祂的名、求告祂的名、以及荣耀祂的名。我们必须知道,当我们祷告的时候,我们是站在上帝面前,而不是站在人面前。我们祷告的话是说给上帝听的,而不是说给人听的。所以,敬畏应该是我们在祷告中必须具备的一项美德。公祷是非常试验人的,有些人的祷告,你一听就能听得出来 是说给谁听的。有的人在人前代祷的时候,是带有傲慢的态度的。这种祷告多半就是说给会众听的,这种傲慢就是从“他认为自己比其他人强“而产生的。但是当我们代祷的时候,是一同来到上帝面前,所以当我们开口称呼、呼求耶和华的名时,我们应当带着谦卑和敬畏。
第三诫命不仅要求我们在祷告时如此称呼上帝的名,而且要求我们在任何场合都以谦卑和敬畏的心称呼上帝的名,所以上帝要求我们每次开口提到祂的名时,都带着对祂的敬畏。在我们每次开口唱诗的时候,都应该提前借着祷告预备自己的心,因为用随便的态度唱诗赞美,也是不敬畏上帝的名的一种表现。我们需要带着敬畏、信靠和爱,来赞美和求告耶和华。
有些基督徒喜欢用上帝的名开玩笑,其实这是对第三诫命的触犯。比如:很多人喜欢用非常轻浮的态度说:哦,My God ! 其实这的确是妄称耶和华的名,因为这不是用敬畏的态度谈论上帝,而是以非常轻浮的态度谈论。这不是上纲上线,因为这很显然违背了第三诫命。
现在有很多所谓的神学院,已经到了极其不敬畏神的地步。比如:有一次我看见某个神学院的老师出了一道题说:“假如耶稣是一只猪”。提出这样问题的人,简直就是神经病。由此可知,这些人完全没有任何的敬畏,但是他们却在一些神学院里面教导神学生,该怎么回到教会的讲台上去讲道。但他们所做的,其实是在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这些学生亵渎耶和华的名。
第三诫命的刑罚 问100
100.问:以起誓和咒诅来亵渎神的名真是如此严重的罪,以至于神的忿怒也降在那些不尽力拦阻和制止该罪的人身上吗?
答:确实如此(1)!因为没有什么罪比亵渎神的名更严重、更激起神的忿怒。这就是为什么他命令要处死犯这罪的人(2)。
第100问谈到了故意触犯这诫命的刑罚是什么?在这里我们看见,以起誓和咒诅的方式亵渎上帝的名,是非常严重的一项罪。以至于要理问答说:没有什么罪比亵渎神的名更严重、更激起神的忿怒。这就是为什么他命令要处死犯这罪的人(2)。
当我们看见别人亵渎上帝的名而无动于衷时,这会激起上帝的忿怒。所以,利24:16说: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在摩西五经之中,我们看见第一个在旷野中被公开处以死刑的人,是一个亵渎上帝圣名的埃及人的儿子。
现代的西方社会,比较强调宗教自由,我们也相信不应用强迫的方式让人接受基督教。但宗教自由的本质,就是在世俗法律的意义上,不再强调上帝的主权,而改变为强调人的主权。所以西方社会的世俗法律,越来越强调人的权益,而不再在任何的程度上强调人对神应当存的敬畏,甚至开始逼迫敬畏神的人。其实这都是不敬畏神的表现。但还应当注意的一点是,世俗政府作为接受了上帝佩剑权的机构,是应当为了上帝的荣耀而设定一些赏善罚恶的制度的。但是教会作为领受了天国钥匙权的群体,不可以用惩罚人身体的方式去促进上帝的荣耀,因为教会没有惩罚人身体的权柄。所以,教会只能用传讲和惩戒的方式,促进会众对上帝圣名的敬畏。
主日37
题目:基督徒的誓言
概括:主日36是概要性的解释了第三条诫命,而主日37则是从第三诫命的角度,解释了基督徒是否可以起誓。在这个主日也包括两问,这两问也分别是针对重洗派和天主教关于起誓的说法。重洗派教导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起誓,所以101问解释:究竟基督徒可不可以起誓。而天主教则是会指着神以外的圣徒起誓,所以102问解释:基督徒只能指着上帝起誓。这也是我们这一讲的大纲,第一、在何时可以起誓,101问。第二、应当指着谁起誓,102问。
大纲:
在何时可以起誓 问101
其实我身为从小在家庭教会长大的基督徒,最初我面对起誓的问题时,我的良心里还是有很大的障碍的。因为家庭教会的教导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起誓,其实这个观点与重洗派的教导是一致的。但基督徒真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起誓吗?不是的。
101.问:那么,我们可以用敬虔的态度奉神的名起誓吗?
答:可以。当政府要求公民起誓时,或确有必要起誓,其目的是维护真理、促进诚信,使神得荣耀、邻舍受益时,我们可以这样起誓。这种起誓是有圣经依据的(1)。正因如此,旧约和新约里的圣徒都曾正当地起过誓(2)。
认为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起誓的人,通常都是根据基督在新约圣经中所说的一段话。基督在太5:34-37节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但是耶和华上帝在 申6:13又说: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侍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如果上帝在旧约要求人指着祂的名起誓,祂又在新约禁止我们起誓,那么上帝在自己说过的话上就是不一致的。并且我们看见,耶稣基督自己有没有起誓呢?有。大祭司该亚法要求基督起誓说:你是不是上帝的儿子时,基督回答说:你说的是。所以基督自己也起过誓。如果正确的起誓也是犯罪的话,那我们就等于说基督自己也犯罪了。所以,基督在太5:33-37节,禁止的不是合法的起誓,而是禁止人滥用起誓和错误的起誓。因为在基督时代,有很多犹太人指着和神有关的被造物起誓,他们不指着神的名起誓,大多是为了逃避违背誓言的后果,因为有的拉比说:因为这个人起誓时,并不是指着神的名起誓,所以他们的誓言无效。我们相信基督是在这种滥用起誓的处境下,说出“不可起誓”的这番话的。所以海德堡要理问答告诉我们,人在两种情况下是可以起誓的。第一种情况,是当政府要求公民起誓的时候。第二种情况是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真理、促进诚信,使神得荣耀、邻舍收益时。
在西方的法庭上,当证人出庭作证时,会被要求起誓。基督徒在这种场合下是可以起誓了,本着诚实的原则将事情原原本本的过程讲述出来。其实在教会里也有很多要求我们起誓的事情。比如:当两个人结婚的时候,双方要在上帝面前起誓忠于婚姻。这就是以起誓的方式建立婚约。
再举两个例子,在改革宗教会中,一个人入会成为教会成员的时候,教会会要求他签署教会公约,成为签约成员。这也是一种起誓的方式。还有另一个例子,当教会为一个婴儿施洗时,父母要在上帝和全会众面前承诺,从今以后要按着上帝话语的教导、养育自己的孩子。这也是一种誓言。
我们在圣经中也看见,上帝自己也发誓。诗110:4说: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如果起誓是犯罪的话,那我们等于说上帝犯了罪。所以我们不可以不加思考的说:基督徒起誓是犯罪。但是我们相信,基督的确要求我们要谨慎的起誓,不可以随意发誓,也不可以用诡诈的方式起誓。在起誓的时候,我们要怀着对上帝的敬畏说每一句话,因为所有的誓言在上帝面前都是有效的,上帝必定会按着我们在誓言中所承诺的,追讨每一个人的责任。所以,如果双方只是涉及到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不要以起誓的方式解决。除非我们遇到了比较重大的事情,否则我们就不要起誓。因为誓言是严肃的。
当拿单用比喻描述出大卫罪恶的可憎之后,大卫在怒气中发誓说:这人要四倍偿还。后来上帝就真的按着四倍的报应管教大卫。在约书亚时代,以色列人曾指着基便人起誓说:不杀灭他们。后来扫罗作王时,违背了这誓言,所以在大卫年间,有饥荒一连三年临到以色列。这是耶和华对扫罗王违背誓言的审判,所以当扫罗后代中的七人被处死后,饥荒才停止。这让我们看到,起誓是何等严肃的事情,上帝会追究我们一切违背誓言的话。
不可指着谁起誓 问102
102.问:我们可以指着圣徒或其他受造物起誓吗?
答:不可以。因为正当的起誓乃是呼求神的名,因唯有他鉴察人心,为真相作见证,并惩罚起假誓的人(1)。没有任何受造物配得如此尊荣(2)。
这一问针对的是天主教的教导,因为天主教说:可以指着马利亚和已故的圣徒起誓。其实在第一世纪,很多犹太人就已经发明了这种类似的起誓方式。所以基督责备法利赛人和文士说:“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 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太23:16-22)。
所以当海德堡要理问答解释,我们可以指着谁起誓的时候,它的回到说:只能指着上帝的名起誓。为什么呢?因为当我们指着上帝的名起誓时,就是在呼求上帝为我们作见证,并且惩罚起假誓的人。所以,我们只能指着有能力鉴察人心那一位起誓。
我们只能指着上帝起誓,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起誓是一种敬拜,所以我们只能将这种尊荣归给上帝。当我还在公立学校里读书的时候,会被学校要求在国旗下宣誓,当时我的信仰也是比较糊涂的,所以就随众一起宣誓了。其实这是违背第二、第三诫命的,因为这是一种敬拜行为。
今天我们学习了海德堡要理问答关于第三诫命的解释,在主日36,我们学习了第三诫命的整体要求,在主日37,我们学习了第三诫命与起誓之间的关系。盼望对于这一诫命的学习,能够促进我们对上帝圣名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