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24
题目:唯独因信称义
概括:主日24的内容,包括了第62-64问的内容。这个主日的内容,围绕着“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回复了三个对这一教义的质疑。第一、除了借着相信基督被称义,难道我们丝毫不能借着善行被称义吗?第二、既然我们没有任何善行,那又怎么会有奖赏的存在呢?第三、这教义完全否定了人的善行具有称义的价值,难道不会使人放纵和冷漠吗?这就是这三问要回复的问题,所以在这一讲我们就通过这三个方面,来展开这个主日的内容。第一、因信称义与善行的关系,问62。第二、因信称义与奖赏的关系,问63。第三、因信称义与感恩的关系,问64。
大纲:
因信称义与善行 问62
六十二问:为什么我们的善行不能成为我们在神面前的义,或者至少是部分的义呢?
答:因为能在神的审判台前站得住的义,必须是绝对完美,完全合乎神的律法(1);然而,即使我们今生最好的善行都是不完全的,且是被罪玷污了的(2)。
在第62问,海德堡要理问答再一次强调了我们的善行,不能使我们被称义。要理问答再次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让我们看清在因信称义与靠行律法之间,存在一种彼此对立、无法并存的关系。我们若想靠着行善得救,我们就无法接受因信称义的得救之路。我们若走在因信称义的道路上,就必然会离开靠行律法得救的道理。
我们在因信称义和靠着行律法称义之间,是不可以心怀二意的。因信称义是一种完全靠基督的功德得救的得救之法,但是靠行律法得救却可以通过很多形式被体现出来,或者是自救,或者是神人合作。比如 :新约第一世纪的犹太教,就是一种完全自救的信仰,他们就是凭行律法建立自己的义,他们不相信代赎的真理。其中最主要的代表就是法利赛人。但是在教会历史上,强调靠行律法得救异端,大多都是持守一种神人合作的救恩观。比如:我们所熟知的阿米念主义。他们也会谈到耶稣基督的死(他们对此的理解不同于代赎),但是他们同时还认为,人得救的关键不在于圣灵不可抗拒的恩召,而在于人的意志。认为靠着百分之五十的恩典,加上百分之五十的人的能力 才能得救,是一种靠行律法得救的神人合作方式。认为靠着百分之九十九的恩典,加上人百分之一的尽责 才能得救,同样是一种靠着行律法得救的方式。就像保罗责备加拉太教会,只要他们试图靠行一条律法得救,就是从恩典中坠落。尽管他们只想在得救的标准上,除了恩典在加上一条行割礼。哪怕我们只是想在耶稣基督的代赎之外,再加上一条律法,都是对因信称义的背弃。所以第62问再次提出这个问题来,为什么我们的善行不能成为我们在神面前的义,或者至少是部分的义呢?这个问题就是为了告诉我们,我们不要试图靠着行善的方式,在上帝面前为自己建立哪怕是百分之一的义。我们最佳的善行,都无法在上帝面前构成最小的一个义。而这一问的回答,就是为了让我们彻底放弃靠着行律法被称义的尝试。因为能在神的审判台前站得住的义,必须是绝对完美,完全合乎神的律法;然而,即使我们今生最好的善行都是不完全的,且是被罪玷污了的。这里说明了两件事,第一、律法要求的公义和圣洁是什么样的?第二、我们在律法下是什么样的?律法要求的义是什么样的?律法要求我们,我们必须完全合乎上帝的一切律法。律法要求我们从里到外都完全合乎它的要求,从我们内心的动机、产生动机的情感、以及动机所产生的行为,必须都所对应的律法的要求。比如:律法要求我们爱人如己,这不仅是一个行为层面的要求,还要求我们的情感是这样渴望的,并且我们必须是以爱人如己的动机,正确的履行这个要求。
另外,律法也要求我们的动机、情感和行为,同时符合律法的所有要求。比如:我们在九个行为上是遵守了律法的,但是只有在偷窃上犯了罪,那其它的九个行为也不会被上帝视为义,因为上帝看我们的行为是一个整体,上帝所要求的义是完整的义,所以我们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同时符合所对应的律法。就像不认识上帝的人,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遵守后六诫,但是就算是他们在遵守这部分诫命的时候,他们仍然在触犯前四诫。可能他们在某个时间,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在某个人身上实践爱人如己的诫命,但在他不完全的实践这个诫命的同时,他却在触犯“要尽心、尽力、尽性,爱主你的神”的诫命。所以 雅2:10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根据圣经,我们也知道,律法要求我们持续的顺服,只要在顺服律法的过程中,有一次中断和违背,我们的行为就都会被定罪。因为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而且 加3:10所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这里的“常照着律法”翻译的有些模糊,好像我们时不时的遵守律法,就算偶尔触犯一次,也不会被律法咒诅。这里的“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原文的意思是:凡不坚持不懈的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这里要说的是,律法要求我们持续的顺服。只要有我们在顺服的过程中,有一次中断,就会受到律法的定罪和咒诅。
我们总结一下,律法既要求我们从里到外的完全顺服,就是从内心的情感,动机,到外在的行为,都必须一致的顺服所有律法。律法同时也要求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同时符合所有律法的要求。哪怕在期间,我们只有一个行为触犯了一条律法,这一个犯罪的行为就会使我们所有的行为都会被律法定罪。而且律法也要求我们持续的顺服,只要我们在顺服的过程中,有一次中断和悖逆,就会受到全律法的咒诅。
根据这三个原则,你还能期望自己能够靠着行律法被称义吗?不能,我们无法靠着行善建立任何一点义,因为我们的行为是一个整体,而且律法要求我们从里到外、都全面而持续的顺服一切的命令。如果一个人,今天对你好,明天又恶意的攻击你,那么你不会接受这个人。这就好像我们对上帝的顺服一样,我们每一次的悖逆,都是直接对祂的冒犯和攻击。如果一个人,表面上对你十分友好,但是心里对你厌恶至极,你会觉得他虚情假意。这就好像我们的行为顺服律法,内心却厌恶律法一样。当上帝看到我们如此顺服时,祂不会接受我们的虚情假意。假如一个人,待人慷慨,时常请你吃饭。但是每次在饭桌上都会嘲笑你一番,对你进行辱骂。那么你一定不会接受这种带有辱骂的慷慨。这就好像我们在一个行为上顺服律法的同时,其它的行为却在触犯律法一样。当我们将这样的顺服呈现到上帝面前时,在我们这一个顺服的行为中,同时附带着九个冒犯和羞辱上帝的行为。
在62问的回答中,海德堡要理问答不仅说:上帝的律法,要求持续、全面和完全的顺服,而且还描述了我们在律法下的样子。然而,即使我们今生最好的善行都是不完全的,且是被罪玷污了的。我们所行的最好的那个善行,实际上都是被罪玷污的。就像 赛64:6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
再此,我们可以将律法的完美标准,与我们在律法下的真实光景进行对照。律法要求我们完全的顺服,而我们是没有一个行为符合任何一条律法的。律法要求完全的圣洁,而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罪的。律法要求我们持续顺服,而我们是没有一刻完全顺服了律法的。所以,在末日的审判中,所有不信的人,在自己身上会看见的,不是自己只顺服了一部分律法,而是会看见自己没有顺服任何一条律法。到那时他们会承认,自己不是在某些方面违背了上帝的公义,他们会承认自己的所有行为都不符合上帝的公义。这也是你我在律法下的真实光景,你还试图靠着行律法被上帝称义吗?
因信称义与奖赏 问63
六十三问:我们的善行既然算不了什么,上帝为何要在今生和来世加以奖赏呢?
回答:奖赏并不是由善行赚取的,乃是出于上帝的恩典。
在前些年,我听到过一种教导,认为将来基督徒在天上,所有人得的赏赐都是相同的。很明显,这种教导是不合乎圣经的。太5:11-12节说: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基督在这处经文亲口教导,那些为义受逼迫的人,他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如果赏赐不存在大小之分的话,基督就不可能说“他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
上帝会不会因着圣徒的善行而赏赐他们?会 。所以63问的问题说:我们的善行既然算不了什么,上帝为何要在今生和来世加以奖赏呢?这个问题肯定了一个前提,就是上帝会因着我们的善行而赏赐我们。所以它的问题是:既然我们的善行算不得什么,那为什么上帝还会因此而赏赐我们呢?63问的回答说:奖赏并不是由善行赚取的,乃是出于上帝的恩典。
上帝会不会记念我们的善行呢?上帝会不会因着我们在基督里的热心行善而奖赏我们呢?会。但不是因为我们的善行本身有什么价值,而是因着基督的遮盖,因着上帝的恩典。罗14:23节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我们在信心以外的行为,都是罪行。那为什么出于信心的就不是罪了呢?因为信心使我们被基督遮盖。信心使我们的罪被基督遮盖,因此我们得到赦免。信心也使我们不完全善行被基督遮盖,因此我们这不完全的善行被上帝记念和奖赏。信心不仅使我们这个人被算为义,也使我们所行的一切被算为义。因此我们所犯的罪被赦免,我们的微乎其微的善行被记念,而这一切都是因着基督遮盖我们的缘故。所以海德堡说:奖赏并不是由善行赚取的,乃是出于上帝的恩典。
在上帝的奖赏中,存在一个理性难以理解的悖论。被上帝记念和奖赏的善行是什么样的呢?真正的善行本身,并不会另我们十分满意,真正的善行也不会让我们感觉它是完全的。那种能够被上帝记念的善行,在我们看来是算不得什么的,我们会清楚知道它是不配被上帝记念和奖赏的。而上帝因它奖赏我们的唯一原因,是因为它在基督的遮盖之下。所以基督在 路17:10教导我们说: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相反,那种让我们自以为是,让我们感觉自己因此配得上帝奖赏的好行为,实际上是被上帝恨恶的。就像那个在圣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他所夸口的善行一样也不能被上帝记念。所以,重要的是,你的善行是什么样的?被上帝记念的善行,会得到圣徒的轻视。而被上帝轻视的善行,会得到自义之人的看重。这就是一个我们在信心以外,无法理解福音性悖论。
当然,圣经在另一方面也说: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可9:41)。上帝仍然会因一个人善待圣徒,而向他赐下普遍恩典的赏赐。但是这并不是因为这个行为本身有什么价值,而是因着上帝的怜悯,所以上帝赐下这种普遍恩典的奖赏。就像给基督徒一杯水喝,这只是一个十分微小的善举,但是基督却定意要赏赐这一杯水的举动。这不是因为给基督徒一杯水喝是多么了不起的善举,而是因为基督十分爱惜属祂的人,所以祂要借着某种赏赐善待那些善待基督徒的人。
真正的善行,一定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它一定是出于信心,正如罗14:23节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第二、它在本质上一定是一种爱,因为善行就是合乎律法的行为,而律法的总结就是爱,也就是爱神和爱人。第三、它的目的一定是为了荣耀神。圣经 林前10:31 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这是圣灵的果子在基督徒善行中的三个特征。所以,若是你还没有信靠基督,你就无法开始热心行善的追求。在此之前,你可以实践律法,但在你实践律法时,应该渴望的是看见自己无法遵行任何一条律法,你在这时最需要看见的是自己完全违背的律法。这样你才会被引到基督那里。真正的善行,是你在基督的遮盖下行出的。当你靠着基督行善时,你会知道上帝一定会记念你这不完全的行为,这不是因为你的行为有什么价值,而是上帝因着基督的缘故一定会记念你。
真正的善行,一定是通过爱上帝和爱人而体现出来的。真正的善行,不是出于一个冷漠的心,而是出于对上帝的爱,以及出于对人的怜悯。真正的善行是,当我们帮助有需要的人时,不是机械化的遵行律法,而是出于心中的怜悯和爱而帮助他。真实的善行,也总是为了荣耀上帝的目的。真正的善行,不是为了建立我们的名声,而是为了使上帝的荣耀被高举。真正的善行是:当我们帮助他人时,不是为了使自己得名声,而是为了让对方赞美上帝的大爱和怜悯。所以基督教导我们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太6:3);当你追求行善时,你的善行具备这三个特征吗?能够或多或少的体现出这样的特征呢?若是一个都没有,你就不能指望上帝会记念和赏赐你的行为。
因信称义与感恩 问64
六十四问:这个教导岂不会使人随性而为,甚至道德败坏吗?
答:不会。因为凡凭真信心连于基督的人,不可能不结出感恩的果子(1)。
第64问要讨论的是,既然人的善行实际上不具备任何价值,那么这样的教导会不会让人放纵自我、陷入自暴自弃和道德败坏之中呢?这要分对谁而言。这个教导对于仍然被律法主义倾向捆绑的人而言,就有可能让他们陷入到道德败坏和自暴自弃的光景之中。但是这教导对于已经归信基督的人而言,不仅不会让他们放纵自我,反而会让他们结出感恩的果子。
每一个人的天然本性,几乎都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在我们还不明白信心的道理之前,当我们听见行律法不能使我们得救时,我们就会问:那我为什么还要行律法呢?这说明了,对于我们这败坏的本性来说,我们行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得救。一旦我们被告知,行律法不能得救时,我们就会失去一切行律法的动力。当一个人还被这种律法主义的倾向捆绑时,告诉他:人的善行是不被上帝记念的,是存在令他陷入自我放纵之中的危险的。但我要说,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因为他败坏的本性无法正确的理解和应用这真理,而不是因着这真理有任何不圣洁。
对于在基督里的人,当他们看见自己的善行没有任何价值时,他们会陷入自暴自弃和道德败坏之中吗?不会。相反,他们会更加感恩,也会因此而接出感恩的果子。太7:17-18节说: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在马太福音20章的比喻中,那些先到葡萄园中做工的人,当他们拿到一天的工钱时,他们对园主生出了怨言。而那些后到葡萄园中做工的工人,当他们拿到一天的工钱时,他们是感恩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配得一天的工钱。特别是最后进入葡萄园的工人,他们仅仅工作了一个小时,就得了一天的工钱。所以他们对园主的感恩也一定是最大的。在路加福音第7章中,耶稣用一个比喻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一个欠五两。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正确的回答是那个得恩免多的。感恩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得恩免的大小。我们所得的恩免在我们眼中有多大,这取决于我们的亏欠和罪债在我们眼中有多大。这再一次体现了海德堡要理问答的救恩次序,愁苦,拯救,感恩。
一个感受到自己的罪恶和愁苦的人,才有可能通过经历耶稣基督的拯救,而对祂生发感恩。一个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满意的人,是不会向基督和上帝感恩的,因为他不需要赦免和拯救。所以,只有那些看见自己欠债的人,才有可能生发感恩,因为只有他们才可能经历赦免。那些因着自己的善行而自以为是的人,是不会生发丝毫真实的感恩的,因为他们不需要基督,基督对他们而言也是多余的。一个人从来不行善,一定不是基督徒。但是一个追求行善的人,也不一定是基督徒。如果你的善行是真实的,那么你的善行一定是一种感恩,是你因着经历基督的赦免而生发的感恩行为。这是你的善行吗?
今天我们结束了海德堡要理问答对称义的论述,在这一讲我们重点解释了因信称义与善行之间的关系,在称义之前,因信称义的道路与靠行律法得救的道路,是彼此对立的。在被称义之后,因信称义的道路,是通往真实善行的道路。在主日24,第一、我们知道了人不能靠行善得救。第二上帝会因着圣徒行善而奖赏他们,但不是因为他们的善行有价值,而是因着基督的缘故。第三、正确的认识自己的一无是处,会使我们因着基督的缘故,更加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