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39
题目:第五诫命——尊重权柄
104.问:神在第五条诫命中吩咐了什么?
答:我当对父母和一切在上掌权者表示尊敬、爱戴和忠诚,我当谦卑顺服他们正确的训诲和管教(1),也当容忍他们的软弱与缺点(2),因为我们受他们的管教是神的旨意(3)。
概括:第五诫命是“当孝敬父母,”其实这条诫命的命令,是吩咐我们要尊重和顺服上帝所设立的权柄,因为父母就是第一个在上掌权的。主日39,从三个方面教导我们当如何对待在上的权柄。第一、当尊重哪些权柄,第二、当如何尊重权柄,第三、为何要尊重权柄。
大纲:
当尊重哪些权柄 问104a
104问回答的第一句话说:我当对父母和一切在上掌权者表示尊敬、爱戴和忠诚。在上掌权的,不仅包括了我们的父母,也包括了一切在上掌权者。
根据圣经,我们相信上帝在三个地方设立了权柄,第一是家庭,第二是教会,第三是政府。教会是属灵的政权,执掌天国的钥匙,管理人的灵魂。而政府是属世的政权,执掌刀剑,管理人的身体。但上帝最先设立权柄的地方是家庭,但家庭之中的权柄在今天是最被藐视的。我先来展开上帝在家庭之中设立的权柄和次序。
在现代文化的潮流之中,有两个运动彻底瓦解了上帝在家庭之中设立的权柄。第一个是从西方传入亚洲的妇女解放运动,过度的提倡妇女的权利。这颠覆了上帝在夫妻之间设立的次序。第二个是现代教育提倡的平等主义,提倡父母和孩子平等、老师和学生平等。这瓦解了上帝赐给父母的权柄和权威。今天我们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想追求一种彻底的平等。其实现代文化不仅鼓励人追求男女之间的平等,父母与儿女之间平等,世俗文化也鼓励人要求人与上帝平等。所以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在夫妻之间没有头与身子的次序,父母在儿女心里没有了权威,而在教会之中也很难看见人对上帝的敬畏。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人在追求平等。其实这种世俗的平等主义是非常不平等的,因为这种扭曲的平等主义,就是要求“别人有什么,我也必须有什么”。但是,当我们在上帝所设立的次序以外追求平等时,这就是罪。
按着上帝所安排的,丈夫就是妻子的头,父母就是儿女的权威,教会就是信徒属灵的父母,公民就是要顺服在政府的管治之下。上帝有意的在人之上设立了权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先学习顺服权柄,然后在学习使用权柄。这就是出于上帝护理的智慧安排。我们每个人都是先在权柄下学习顺服,因为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开始,都是先成为孩子,而不是成为父母。上帝让我们生在权柄之下,目的之一就是先让我们学习顺服和尊敬。
在此,我们要强调,上帝在家庭之中设立的权柄,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体现在夫妻的次序之间,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是男人的身子。所以使徒保罗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弗5:22)。过去我曾经听到一些人这样讲,她们说:“男人是女人的头,是指次序上的不同,而不是指地位和权柄上的不同”。我认为这样的话只不过是为了安抚一些姐妹心里的不甘。但是我们回到圣经,当保罗劝勉妻子顺服丈夫的时候,他给出的理由是:如同教会顺服基督。妻子应该顺服丈夫,是因为夫妻关系是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的预表。简而言之,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就是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的缩影。请问,在基督与教会之间,教会与基督的权柄平等吗?不是的。所以,在婚姻之中,女人就是被上帝安排在男人的权柄之下的,这是每一个身为姐妹的基督徒,都应当接受的现实。但是在这个方面我存在两个担忧,第一、是姐妹不愿意顺服在丈夫的权柄之下,第二、是身为丈夫的弟兄,不懂得如何怀着谦卑和忍耐的使用这权柄,反而到这因着这权柄变得颐指气使。弟兄该如何使用权柄,我们会在第二个方面谈及。
第二、上帝在家庭之中设立的权柄,在第二种关系中的体现,就是父母与儿女的关系。相对于夫妻关系,父母在儿女身上的权柄更大。所以在圣经之中,使用了大量的篇幅强调父母在儿女身上的权柄。箴1:8说: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使徒保罗也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甚至在摩西律法之中规定,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从此我们就可以看出,上帝是何等看重祂赐给父母的权柄。
其实今天在圣约家庭之中,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父母权威的丧失。在现代世俗文化的冲击之下,今天做父母的开始倾向于消除自己在儿女眼中的权威,而不是有意识的去保护和尊重这种权威。但是如果一个孩子,他的父母没有从小教导他尊重父母的权威,我们就不能期望他长大后变得敬畏神。因为就如同一位荷兰的牧师所说:在小孩子的心里,父亲的角色代表着上帝。父亲在他身上是否拥有权威,也直接影响上帝是否在他的心里拥有权威。所以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他们是否正确的回应了父母的权威,直接影响他今后能够正确的回应上帝的权威。因为在小孩子的心里,父母代表着上帝,他们如何回应父母,直接影响他们以后如何回应上帝。
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将美国当成一个基督教国家,其实美国是非常仇视基督教的。在美国,不仅学校禁止老师在课堂上作公开的祷告,而是禁止父母用杖管教孩子。在美国,假如你用杖打自己的孩子,你的邻居看见后报警,警察就会来把你抓走。其实这样的法律是违背圣经的,这是对上帝赐给父母的权柄的剥夺。
其实权柄对应着责任,上帝赐给父母多大的权柄,将来身为父母的人就需要为着多大的权柄向上帝交账。如果身为父母的人滥用权柄,上帝也会为此追纠身为父母之人的罪。
古代的犹太人会在儿女成年以前,要教导他们学会三件事。第一、是教导他们明白上帝的律法,第二、是教导他们学会一门谋生的手艺,第三、是教导他们学会结婚。这三个方面,对应有权柄在三个方面教育儿女,第一、是信仰教育——这对应的是妥拉。第二、是专业教育——这对应的是谋生。第三、是婚姻教育——这对应的是择偶和生儿育女。所以,身为父母,我们在孩子身上至少拥有三个方面的责任,第一、在信仰方面教育他们,使他们学会认识和敬畏耶和华。第二、在婚姻方面教育他们,使他们明白上帝设立婚姻的目的,并且帮助他们正确的择偶。第三、就是在谋生方面教育他们,使他们学会工作。但是现代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政府接管了父母的角色。在今天,大部分父母在孩子的教育上完全放手给学校的老师,孩子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信仰观,完全由公立学校的教育决定。所以在国家教育之下,我们的孩子不再是耶和华赐给父母的产业,而是变成了国家财产的一部分。但是身为父母,你必须要知道自己在孩子身上的责任,不仅是送他们去读好的学校。你还要在信仰和婚姻方面教育你的孩子,而且我们相信,信仰教育和婚姻教育,要远比专业教育更加重要。
曾经有一位姐妹向他的牧师抱怨说:在我大学毕业之前,我们父母不断的提醒我:千万别谈恋爱,千万别谈恋爱。等到我大学毕业、工作稳定了以后,我的父母也催着我:赶紧结婚,赶紧结婚。这位姐妹说:但是却从来没有人教给我该怎么谈恋爱,该怎么结婚?很多人对婚姻的概念,还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好像一个人只要到了适婚的年龄,就可以结婚了一样。其实在今天,很多进入婚姻的人,并不知道该怎么结婚。并不是长大以后我们就什么都懂了,婚姻是需要我们学习的。
在旧约,女儿在出嫁以前,她在父亲的权柄之下。在出嫁以后,她就转移到丈夫的权柄之下。所以民30:3-8说:女子年幼还在父家的时候,若向耶和华许愿要约束自己,她父亲也听见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却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但她父亲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耶和华也必赦免她,因为她父亲不应承。她若出了嫁,有愿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约束自己的冒失话,她丈夫听见的日子,却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但她丈夫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就算废了她所许的愿和她出口约束自己的冒失话,耶和华也必赦免她。因为女子在出嫁以前,是在父亲权柄的代表之下。而女子在出嫁以后,就被转移到丈夫权柄的代表之下。因此保罗在新约圣经中说: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林前7:36)。按着圣经,儿女组建婚姻的权柄,在父母那里。儿女在婚姻的大事上没有经过父母的同意,就是践踏了父母的权柄。马丁·路德说:如果一个男人与别人的女儿结婚,却没有经过对方父亲的同意,他就是一个小偷。因为这个女孩子还在她父亲的权柄之下。
在我身边不只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很多身为儿女的人,在择偶的时候没有听从父母的建议,最后的婚姻都不幸福。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越过了父母的权柄而组建的婚姻,不会得到上帝的祝福。第二、是因为父母在婚姻方面是拥有经验的,所以若是父母不同意自己儿女要选择的婚姻,一般都是存在一些实际问题的。通常是父母看出自己的孩子与她选择的恋爱对象不合适,所以才会阻止他们继续相处。
所以我们千万不要相信现代文化输出的浪漫主义爱情观,也不要相信自由恋爱的这一套东西。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都告诉我们,我们第一次做一件事时,就是做不好的。结婚也是一样,所以如果你的父母没有在你择偶的决定上违背上帝的命令,你就不要将婚姻的决定攥在自己的手中,而要接受你父母的把关。
父母在儿女身上的权柄,也是存在期限的。从儿女进入婚姻的那一刻开始,父母在儿女身上的权柄和责任,也就结束了。在西方的婚礼现场,通常是父亲牵着女儿的手进入婚礼现场,然后将女儿交在新郎的手中。这代表着一种权柄的移交,从此这个女人不再属于父亲的权下,而是属于丈夫的权下。从此,这一对组建了婚姻的男女,成立了一个新的家庭。他们不再和父母是一个家庭,而是成为了第三个家庭。
当如何尊重权柄 问104b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上帝设立在我们之上的一切权柄呢?我当对父母和一切在上掌权者表示尊敬、爱戴和忠诚,我当谦卑顺服他们正确的训诲和管教。海德堡要理问答从两个方面提供了指导,第一、从态度上,我们要尊敬、爱戴和忠诚,第二、从行为上,我们应当顺服他们正确的训诲和管教。
按着圣经的教导,不仅儿女应当以尊敬、爱和顺服对待父母,信徒也应当以尊敬、爱和顺服对待基督的教会,甚至公民应当以尊敬、爱和顺服对待在上的官员。我们相信,当孝敬父母的诫命,是教导我们尊敬上帝设立的一切权柄。
我认为,最多触犯这条诫命的地方,其实不是在家庭之中,而是在教会之中。因为我看见很多会众,并没有按着圣经尊重教会中的传道人、牧师和长老。很多会众都只尊敬那些在恩赐上让自己佩服的牧师,但是完全不懂得如何尊重和顺服上帝设立在教会中的职分。
过去我一直认为,只要一个人尊重上帝的话语就够了,至于是否尊重我个人,这个不重要。但是最近两年我开始意识到,我这么想是不对的。因为我应该尊重自己所担任的身份,也应当郑重上帝交在我和其他长职会成员手中的权柄。而且,尊敬对方是与人相处的最基本的礼貌问题,所以传道人在感受到会众藐视自己的职分时,应当按着圣经指出他的问题来。第一,尊重传道人是身为一个教会会众的最基本的礼貌。第二、每一个会众都应该尊敬上帝设立在教会中的权柄,所以藐视教会的长职会人员,其实就是对上帝的藐视,因为这是践踏来自于上帝的权柄。
我们应该学习,如何按着圣经尊重教会中的传道人和长老,因为上帝将天国的钥匙权交在他们手里了。藐视他们手中的钥匙权,就是藐视交权柄给他们的上帝。
这条诫命,也同样要求我们尊重和正确的顺服世俗的掌权者。
在中国社会,想要尊敬在上掌权的,其实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就我们知道的官员,没有一个敬畏神的。其实如果我们面对一个敬畏上帝的掌权者,我们尊敬和爱戴他是比较容易的。但是面对不敬畏上帝的官员,我们尊敬起来是更加困难的。所以,想要正确地尊敬坏的官员,需要我们具备比较成熟的信仰。我们中国人是具有一种奴性的,老百姓的骨子里面怀着一种对官员的畏惧,但这不是圣经所教导我们的尊敬。面对一个坏的官员,我们仍然尊敬他,不是尊敬他败坏的德行,而是尊敬他的权柄。因为我们相信任何一个权柄,都是从上帝而来的。
就像使徒保罗所教导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罗13:1)。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基督徒不可以参与反政权的活动。我曾经听一位荷兰的牧师讲,他反思了西方的游行抗议的活动。如果是合法的诉求,民众可以温柔的表达抗议。但是因着一点小事,就举行游行示威,这是反对上帝设立的权柄的一种体现。
我曾经在一段时间之内,在看见官方在不断的掩盖社会上的一切不公之事后,变得有些愤世嫉俗。其实我们应该对不公义的事情保持敏感,但是变得充满仇恨是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人容易说一些不尊重掌权者的话。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按着圣经的教导,我们应该尊敬他们,不是尊敬他们的德行和做法,而是尊敬上帝交在他们手中的权柄。
今天,我们之所以能够尊重一个坏的政府,是因为我们相信,基督已经为教会成为了万有之首,我们相信每一个政权的设立,都是出于基督的安排。我们相信,政府的每一个决定和行为,都在基督的掌管之下。所以,无论是坏的决定,还是好的决定,都没有超出基督的权柄。
今天三自的问题是什么呢?是他们对基督权柄的理解有非常大的问题。他们经常说:你看,基督来的时候也没有搞革命,因为基督的权柄是属灵的,祂不干涉世俗的政权,所以今天的教会也不应当干涉政治。教会的确不应该过多的关注政治,因为教会的使命是福音的传讲。但这不意味着政府的权柄在基督以外,政府和教会都位于基督之下的两个权柄,她们都在基督的手中。
当孝敬父母这条诫命,不仅要求了人应当如何对待在上的权柄,同时也要求了从上帝接受了权柄的人,应当如何对待自己权柄以下的人。丈夫对待妻子,应当以谦卑和爱的方式使用权柄。父母应当以谦卑和爱使用管教儿女的权柄,教会应当也谦卑和爱使用天国的钥匙权,政府也应当以谦卑和爱在公民身上使用佩剑权。因为圣经对权柄的定义,将这个世界对权柄的理解完全颠倒了过来。基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6-28)。”所以,上帝将权柄交给我们,不是为了让我们享受高高在上的感觉,而是为了让我们谦卑的服侍人。其实我们都很难驾驭权柄,就像我在管教自己的孩子时,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暴君一样。如果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你会承认自己与那些世俗的强权者一样,但这是我们需要对付的问题。
世俗的掌权者,是高高在上的使用佩剑权,这是我们无法干涉的。但是在教会和圣约家庭之中,权柄是用来服侍人的,所以权柄越大的人,就越应该谦卑的服侍人。在教会之中,执掌天国钥匙权的人,不应该像高高在上的人一样。同理,在教会之中,我们最应该尊敬的是哪些人呢?是那些谦卑使用权柄的人。
为何要尊重权柄 问104c
我们为什么要尊重在上的权柄?海德堡回答说:因为我们受他们的管教是神的旨意。我们是因着敬畏神的缘故而顺服这些在上的权柄。所以,在顺服权柄方面,也存在一个前后次序。我们需要顺服的第一权柄是谁?是上帝。我们需要顺服的第二权柄是谁?是圣经。我们需要顺服的第三权柄是谁?答案是:父母、教会和政府。我们不可以将第三权柄置于第一权柄之前,因为我们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优先顺服上帝的命令。我们也不可以将第三权柄置于第二权柄之前,那样的话我们的顺服很可能就是对圣经的违背。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首先要顺服的都是上帝自己,是圣经,然后才是父母、教会和政府。
其实无论是在教会之中,还是在教会以外,掌权的人都容易将自己的权柄,置于上帝的权柄以上。我在教会中,不只一次看见,一些教会的领袖是多么心安理得的要求会众无条件的听从他们。但其实他们的某些做法是在违背圣经,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要顺服圣经,而不能顺服他们,而且要谦卑的指出他们的问题来。因为顺服圣经才是顺服上帝,有时顺服教会的带领人不一定是顺服上帝。
既然掌权的人常常会败坏的使用权柄,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尊重他们的权柄呢?答案是因着上帝的缘故。当保罗劝勉我们要顺服政府的时候,他这么说: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我们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对得起上帝的缘故,愿意尊重和正确的顺服、上帝交在败坏之人手中的权柄。
今天我们学习了“当孝敬父母”这条诫命,其实这条诫命的展开,包括了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教会与信徒的关系,以及公民与政府的关系。盼望我们都能够正确的对待上帝设立在我们以上的权柄。也让我们祷告,求上帝能够使那在我们以上掌权的,能够正确的使用他们手中的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