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5:12-14
题目:从亚当而来的罪责
概括:罗马书5:12-21节是极为重要的一段经文,因为使徒保罗在这段经文里提供了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的依据。这段经文也交代了罪和死从何而来,义和生命又是从何而来。所以这段经文提到了两位关键性的历史人物,分别是亚当和基督,他们是两位代表,并且为他们所代表的人带来了两种归算。
我们在这一讲首先要查考12-14节这三节经文,在这3节经文之中,我们可以留意到两点,第一、罪责的归算性,第二、罪责的普遍性。
大纲:
- 罪责的归算性
在上一讲的9-11节中,我们提到了“借着耶稣基督”这句话出现了六次,这句短语表明了一切的恩典都是从耶稣基督而来。保罗预料到,如果他不进一步的解释他所高举的恩典的教义,会让罗马教会的信徒感到困惑。他们会疑惑,为什么耶稣基督一个人的死和复活会带来我们众人的得救?
所以,在接下来的经文里使徒保罗反复提到“因一人如何,众人就都如何”这个套语。保罗在此解释了“罪与死亡是从一人临到了众人,义和生命也是从一个临到了众人。”通过对比亚当与基督,保罗解释了他所教导的归算的真理,并非是一个新发明的教义,因为起初上帝通过亚当审判全人类时,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全人类的。上帝是因着亚当一个人犯罪,将罪的后果——死亡归算到了全人类的身上。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这处经文里使用的“一人”,是一个阳性名词。所以很明显,这里提到的“这一个人”指的就是亚当。虽然在堕落的次序上,女人比男人先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但保罗说:罪和死是因亚当的犯罪而临到全人类,而不是因夏娃的犯罪而临到全人类。因为在上帝的创造之中,亚当被设立成了一个类似于基督的人物,他是人类的第一个代表。在上帝的考验之下,他的行为不仅代表他个人,同时也代表了全人类。如果他一个人顺服,不仅会使他一个人得着生命,而且也会使他所代表的全人类得着生命。同样,如果他一个人不顺服,不仅会为他一个人带来死亡,同样也会为他所代表的全人类都带来死亡。
没有罪就不会有死,死亡是罪的工价。罪会带来死亡,是因为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死是从罪而来的,但死亡不是人犯罪的自然结果,而是上帝对人犯罪作出的刑罚。罪并不是像一颗毒药一样,人一旦吃了这颗毒药,就会自动带来死亡的结果。罪会带来死亡,是因为罪使人像杀人犯一样该死,所以上帝将死亡作为人犯罪的处罚。而上帝之所以将死亡作为全人类的刑罚,是因为全人类都在亚当的代表下犯了罪。死亡作为罪的工价,是通过圣约的代表亚当被归算在我们身上的。
我想这是“众人都犯了罪”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使用了过去时态,众人这个词涵盖了每一个会死的人,所以这句话中的众人就等同于全人类。在保罗心里,不仅那些已经在出生的人已经犯了罪,连那些还没有出生的人也已经犯了罪。在上帝的眼中,代表全人类的亚当在伊甸园中所犯的罪,就是全人类所犯的罪。全人类都已经在亚当的堕落中犯了罪,所以全人类都在亚当的悖逆中继承了死亡。
我们往往会为着自己被亚当代表而感到愤愤不平,我们会觉得自己在亚当的堕落中成为了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所以我们对于自己天生就被亚当代表而感到难以接受。其实在现实生活之中,我们被代表的例子并不罕见。比如当两个国家的元首签订一份领土协议时,他们代表的就不仅是他们个人,而是代表所有国民作出的决定。在家庭之中,当一个丈夫与银行签订协议时,他同时也代表了自己的妻子。这就是为什么今天那么多人办假离婚的原因,因为在婚姻之中,妻子在丈夫的代表下也要一同接受法律的责任。
我们之所以对自己被亚当代表的安排而感到难以接受,是因为我们在骨子里不接受上帝的公义。我们在亚当的堕落中将自己视为受害者,就足以表明我们一直在用自己心中的公义对抗上帝的公义。这更加表明我们在亚当的悖逆中一同堕落了,因为不仅我们的罪与上帝为敌,连我们的义同样也与上帝为敌。在亚当里人不是部分堕落,而是全然堕落。
通过这句经文,我们可以确定在亚当与全人类之间,存在一种直接的关联,而罪正是通过这种关联从亚当临到全人类的。在教会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很多淡化这种关联的人,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人应该就是伯拉纠,伯拉纠认为,“人类并没有从亚当继承败坏和死亡,亚当对人类造成的唯一的影响,就是成为了一个坏的榜样。今天的人变坏了,也不是因为他们从亚当继承了败坏,而是因为坏榜样的影响。并且他说:人不会为着亚当的罪而承受死亡,只会因自己的罪而承受死亡的代价。”当奥古斯丁听见伯拉纠的这种教导以后,就开始提笔反对他的教训。因为否认了亚当与全人类之间直接关联,就等于也否认了基督与选民之间的直接关联。否认了亚当是全人类的代表,就等于也否认了基督是选民的代表。这样的教训不仅扭曲罪的来源,同样会歪曲义和生命的源头。所以我相信,不仅奥古斯丁会反对这种异端的教训,每一个跟随使徒教训的人都会反对,如果使徒保罗相争曾有机会与伯拉纠对话,他也一定会与伯拉纠大大的相争。
我们能够在保罗的教训中看见的是,亚当在堕落中成为了什么样的人,我们就在他的堕落中也成为了什么样的人;亚当犯罪为自己带来了什么后果,就同样也为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教导,这提醒我们,上帝首先不是根据我们的行为来定义我们是谁,祂首先是根据亚当的行为来看待我们。当我们看待自己时也应该是这样的,我们首先应该透过亚当的行为定义自己在上帝面前是谁,而不应该只通过自己的行为看待自己在上帝面前是谁。
当我们忽略了亚当与我们之间的代表性关系时,我们就很容易产生自义。为什么有时我们会觉得自己的道德和善行,可以为我们在上帝面前塑造出一个比较好的形象让上帝悦纳我们?这是因为我们习惯将自己看成一个与亚当无关的个体,就好像亚当的堕落与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一样。但是上帝不是如此看待我们的,当亚当堕落的时候,亚当一个人的悖逆成为了全人类所有人在上帝面前的样子。当亚当犯罪时,这也成为了你在上帝眼中的样子,但如今你是这样看待自己的吗?
在教会历史上,神学家将人的罪区分为“原罪和本罪”,原罪就是亚当代表我们所犯的罪,而本罪就是我们自己所犯的罪。改革宗教会不仅相信每个人都犯有本罪,也相信每个人都从亚当继承了原罪。就如这段经文所说的:是因一人的过犯,众人就都死了;是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15,18)。定罪和死亡是从亚当的过犯而来,而不是从我们自己的过犯而来。我们所犯的罪会加重我们应受的刑罚,但定罪和死亡在我们还没有犯出第一个罪时,就已经从亚当临到我们了。
这就是我们所相信的归算的教义,归算既是上帝审判我们的方式,也是上帝拯救我们的方式。上帝通过归算的方式,使我们继承从亚当而来的定罪和死亡。上帝也通过归算的方式,使我们接受从基督而来的称义和生命。
所以,正确的认识“归算”这项真理,对于基督徒的信仰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否认归算这项真理时,我们对上帝审判的认识一定会产生极大的扭曲。不明白保罗教导的归算,或许我们也会相信将来上帝会审判我们,但是我们一定不会明白,上帝在伊甸园对亚当的审判之中,也一同审判了我们,我们都在那次的审判中经历了死亡的咒诅。当我们否认归算的真理时,耶稣基督的拯救也一定会向我们隐藏起来,因为我们不会明白,耶稣基督的义怎么会成为我在上帝面前的义呢?不明白归算的真理,我们就不会看见,已经有一份从耶稣基督而来的义被提供给了我们个人,我们更不会明白如何借着信接受这份通过归算而临到我们的义。
所以,归算的教义一面支撑着上帝的审判的真理,另一面支撑着救恩的奥秘。如果撒旦从我们这里成功的夺走了这项整理,上帝的审判和福音的荣耀信息,就会在我们心里轰然倒塌。
我们的信仰中若是没有对归算这项真理的认识,我们就会不可避免的落入到个人主义的错误之中,因为不认识归算的真理,也必然不会认识圣约的代表性。不认识归算的真理也会陷入到道德主义和律法主义的信仰之中,因为不认识归算就不会看见耶稣基督向我们提供了祂的义,因此我们不会寻求接受一份外来的义,而只会埋头苦干的建立自己的义。
各位会众,请想一想个人主义和道德主义是否正是你信仰之中的问题呢?你需要知道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之处,就在于“归算”这两个字。愿这项真理成为你内心的亮光,使你看见圣约和救恩之中的奇妙。
在我们刚开始解释这段经文之前,我们就已经谈到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对比了身为代表的亚当和身为代表的基督。除了需要留意其中的内容以外,我们还需要留意当保罗对比亚当和基督时他谈论二者的次序。保罗在这段经文里是先谈到我们如何被亚当代表,然后才谈到我们身为信徒如何被基督代表。保罗在谈论从基督而来的义和生命之前,他先谈到了从亚当而来的罪和死亡。保罗并不希望在我们对罪和死亡的愁苦还非常无知的情况下,向我们见证基督恩典的义和生命。在对比基督之前,他希望先向我们清楚传讲从亚当而来的罪和死亡。
我们记得钟马田牧师曾经提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上帝借着一位英国牧师的服事赐下了区域性的复兴。因为当时正直二战期间,所以很多牧师为了迎合当下的时事话题,在讲道中会插入很多关于战争的话题。但是那位被上帝使用赐下复兴的牧师,他在二战期间的所有讲道中,没提到过一次二战的话题,他始终忠心的传讲“罪与恩典”的福音。
我想说的是,我们身为会众,其实我们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有时我们希望能够听见符合我们口味的讲道,但那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会众需要在讲台的传讲下,学习认识自己的属灵需要。
按着我们败坏本性的口味,我们希望听见肯定我们、鼓励我们的话,我们希望多听见积极阳光的信息。所以我们希望听见“恩典和爱”,我们不愿意听讲台传讲“罪、死亡和审判。”难道积极的信息就是向我们隐藏罪和死亡的愁苦吗?当一个医生面对一个垂死的病人时,选择向他隐藏病情,这能够被称之为“阳光”吗?各位会众,我们需要在上帝话语的传讲下学习自己需要听的,而不是听自己愿意听的。我们需要关心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而不是只想听自己喜欢听的。因为我们所喜欢的,往往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我们会喜欢什么样的讲道呢?我们希望听一场讲道就像听一场相声一样轻松,我们希望讲道人的幽默能够在讲道中让我们开怀大笑,但是如果一场讲道从头到尾都是讲一些让你感到鼓舞的话,你就应该想一想你听见的究竟是不是讲道了。
论道不讨人的喜欢,还有谁的讲道会比保罗的讲道更加不讨人喜欢呢?当保罗向人传福音时,他并不忌讳向人传讲罪和死亡,他没有隐藏人的全然败坏,反而竭力的用各种的智慧将这现实传讲出来。难道保罗不知道人不喜欢听见罪和死亡吗?难道他不知道这样的话题会令人反感吗?他当然知道。但他也知道如果向人隐藏罪和死亡的愁苦,也必然会向人隐藏基督里的义和生命。如果想将人指向基督的恩典,就必须先让人面对自己在亚当里的罪和死亡。
在教会之中,人也总是想跳过亚当里的愁苦,直接进入基督里的恩典。但我们需要留意的是,我们通过十月怀胎来到这个世界,不是出生在基督里,而是出生在亚当里。当我们开始呼吸这个世界的第一口氧气时,我们就已经继承了亚当的罪和死亡了,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对基督的信心,就算直到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也不会享有基督里的恩典。所以,当我们来到教会以后,我们首先需要听见的不是我们在基督里,而是我们已经在亚当里了。我们需要被告知的不是我们已经重生得救了,而是我们已经在亚当里继承了罪和死亡。我们需要先面对我们在亚当里所拥有的愁苦,然后我们才会寻求那些在基督里才能拥有的恩典。我们需要先面对那从亚当而来的罪和死亡的疾病,然后我们才会寻求大医生基督的医治和生命。
- 罪责的普遍性
为了证明全人类已经在亚当里继承了罪责,保罗截取了从亚当到摩西的这段历史片段作为教导的范例。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为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掌权了,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罗5:13-14)。死亡在全人类当中划定了一个罪责的范围,既然全人类都伏在了死亡的权下,就足以表明所有人都背负了亚当的罪责,因为死亡是罪的工价。
假如死亡不是从原罪而来,而是从本罪而来,那么从亚当到摩西之间这段历史中的人就不会死了。因为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人不需要为着触犯一个不存在的律法而接受处罚,而明文的律法直到摩西时代才被颁布下来,如果一个国家没有颁布交通法,酒后驾驶就不属于犯罪行为,因为没有法律禁止它。这与神在伊甸园中对亚当的命令类似,如果神没有禁止亚当吃分别善恶书上的果子,亚当吃其上的果子就不属于犯罪。而亚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之所以属于犯罪,正是因为神已经颁布了禁令,所以吃就属于犯罪。
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为罪。这句话要表达的是,在没有颁布律法之先,上帝不会严格的按着律法的规定追究人的罪。这不是说人在没有律法的情况下犯罪不需要负有罪责,而是指神针对有律法的人和没有律法的人进行审判,依据的标准不同。因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而灭亡;凡在律法中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在律法的明文规定下犯了罪的犹太人人,必按着律法接受上帝的审判;而没有律法的外邦人,是按着自己的良心接受上帝的审判。所以保罗的意思应该是,摩西时代以前的人没有律法,所以按着上帝的公义,上帝不会以死亡作为对他们犯罪的刑罚。所以如果死是从人自己犯罪的后果,那么摩西时代以前的人就不应该死了。
但事实如何呢?摩西时代以前的人没有死亡,保罗继续说: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掌权了,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保罗说:从亚当到摩西,死已经在全人类身上掌权了,除了以诺以外,从亚当到摩西这段历史中的人都死了。所以死不是我们自己犯罪才导致的后果,而是亚当犯罪为全人类带来的后果。而且亚当的犯罪不是为全人类中的一部分人带来了死亡的后果,而是为所有人都带来了同样的死亡,这就是罪责的普遍性。
这说明了一件事,亚当在伊甸园中的犯罪是一件决定性的事件,这件事不仅关乎亚当自身,也直接关系到全人类,全人类的罪和死亡正是起源于亚当在伊甸园中的悖逆。我们的罪不是开始于我们自己犯罪的时刻,而是开始于亚当犯罪的时刻。我们成为罪人的时刻也不是从我们第一次犯罪开始,而是从亚当在伊甸园中的悖逆开始。死亡也不是我们在犯罪以后才需要付上的代价,而是在亚当犯罪时就已经临到我们的代价。
如果亚当只是代表了人类之中的一部分人,或许我们还可以心存侥幸,期望自己属于亚当所不能代表的那一部分人。但圣经确凿无疑的告诉我们,亚当代表了人类之中的每一个人,没有一个人不在他的代表之下。所以,没有任何人可以免除祂犯罪带来的死亡,因为在上帝看来,亚当在伊甸园中的悖逆,就如同我们亲自所犯的罪一样。
所以,当我们思想自己在上帝面前是谁的时候,我们需要从亚当在伊甸园中的犯罪来看待自己,我们都在那次的背叛中成为了一个罪人。当我们思想自己能够在上帝面前拥有什么时,我们需要从上帝在伊甸园中对亚当的审判来看待自己。因为在那次的审判之中,上帝不仅将死亡量给了亚当,也量给了我们每个人。
如果我们只根据本罪认识自己,而忽略自己的原罪,这会导致我们对自己的罪一直保持十分粗浅的认识。在教会中,一个人可能会为着自己所犯的某个罪向上帝认罪,但这不代表这个人已经真正的经历了知罪,因为他还是只根据自己所犯的本罪认识自己,而不是根据自己从亚当继承的原罪认识自己。但当我们在上帝面前真正的认识自己时,我们不仅会认识自己犯了那些可憎的罪,更会认识自己在亚当里继承了多么败坏的本性和多么严重的罪责。
当我们认识自己所犯的本罪时,我们会对上帝说:神啊,我犯了这么多罪,其中的每一条罪都是在得罪你。但是当我们认识自己在亚当里的原罪时,我们则会对上帝说:神啊,原来在我们还没有犯出第一个罪时,我就已经得罪你了。原来在我们的始祖亚当犯罪时,我就已经成为了该死的人。
我们倾向于只从自己所犯的罪认识自己的罪责,但是当圣灵在我们的生命中指证我们的罪时,会让我们看见自己拥有双重的罪责,我们既拥有从亚当而来的原则的罪人,也为自己犯罪而产生的罪责负责。原罪就足以使我们进入永远的死亡,而我们的本罪则会使这死亡变得更加沉重。
据说在南大洋中有一些冰山,冰山体积的90%都沉浸在海水以下,我们在海面上所能看见的仅仅是它顶峰的那一小部分。我们的原罪就如同覆盖在海水下面的那部分冰山,我们所犯的本罪只是那露出的一小部分。所以当我们只按着自己的本罪认识自己时,我们所不知道的是,我们只是看见了自己全然败坏的冰山一角而已,但我们败坏的全部在上帝眼中却是一清二楚的。
这个世界拥有上帝的律法也好,没有上帝的律法也好,都不会改变我们从亚当继承了原罪这个事实。但是我们有没有律法,与神如何对待我们的本罪确实有关。拥有律法的犹太人所犯的罪,比没有律法的外邦人所犯的罪更加严重。我们越多的掌握律法的知识,就越是会加重我们犯罪应受的刑罚。在上帝的眼中,明知故犯的罪比在无知罪所犯的罪更加可憎。
这表明了如果没有从福音而来的恩典,律法并不能成为我们的祝福。我们或许会认为,有了律法我们就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有了律法我们就可以变好了。如今很多基督徒的信仰,仅仅是一种在道德上追求实践律法的信仰。但是通过行律法追求圣、在律法中寻求平安只不过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因为当我们真的认识上帝的律法时,我们会经历到律法并不会像我们所想的那样、向我们说平安的话,律法只会向我们发出定罪和咒诅的话。当圣灵真的将律法照在我们心里时,我们不会看见自己在律法下变得越来越好,我们会经历到,尽管我们在律法下更多的知道什么是罪了,但明白这些并没有减少我们犯罪,反而更加激动了我们犯罪。并且明白律法不仅没有减轻我们的罪债,反而加重了我们的罪责。
史普罗牧师曾经提到,曾经有一个讲道人预备了一篇讲章,通篇都在列举罪恶,他提到了圣经视为罪恶的六十五种行为。崇拜过后,他收到了一位会众的来信,他说:牧师啊,谢谢你教导我们这些罪,其中有好几种罪我之前都不知道,我还没试过呢!
我想这就是一个罪人只拥有律法、而不经历福音大能更新的结果,不经历福音的大能,律法既不能成为帮助人在圣洁上长进的工具,也不能减轻人丝毫的罪责。相反,在没有福音的信仰之中,律法只能让人变得更加邪恶,也只能为人带来更大的定罪。
所以,我们需要对律法生发一种健康的绝望,我们不能指望律法会让我们变得更好,若不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律法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糟糕。基督徒的信仰也绝非只是一套道德准则,基督徒的信仰是在与基督联合的关系之中,经历那让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愿圣灵今天就向你我应用这奇妙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