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定罪
证道经文:罗8:1-4
1.哪些人不再被定罪
2.谁使他们不再被定罪
3.他们为什么不再被定罪
从第八章开始,我们进入到一个新的篇幅。这一章在讲什么呢?传统认为是在讲成圣,当然这一章提到了大量关于成圣的内容,但成圣不是这一章最被关注的重点。这一章的焦点可以从这一章的第一节和最后一节看得出来,这一章的第一节讲的是“不再定罪,”而这一章的最后一节讲的是“永不隔绝,”所以保罗在这一章要关注的焦点是“得救的确据。”
从1-4节,保罗主要在回答三个问题,第一、这些不再被定罪的人是谁,他们具备什么特征?第二、谁使他们不被定罪了?第三、他们为什么不被定罪了?这三方面就是我们在这一讲采用的大纲。
1、哪些人不再被定罪了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在希腊文圣经中,这句话的开头有“所以”一词,这个词在和合本中没有被翻译出来。所以,这个词表明保罗在 罗8:1节所说的话,是他在1-7章中的论证所得出的结论。因为这些人已经借着信靠基督被白白的称义,他们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了。我们在上一讲刚刚查考了保罗在第7章中所描述的挣扎,保罗在那里因着肉体与良心交战而感到痛苦,他为着肉体与新生命交战而哀嚎。所以对他个人而言,“不定罪了”这句宣言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
我们中间的大部分人都没有亲身站在法庭中间被审判的经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一个站在法庭中等候判决的人听见“不被定罪”这句话时,与那些法庭以外的人听见这句话时,他们的心情会是多么的不同。这个判决结果对于那个法庭中的罪人而言,他经历到的是从死到生。但对于那些法庭以外的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判决结果,这个判决对他们自身不构成任何的影响。
为什么“不定罪了”这几个字在你心里总是轻飘飘的呢?因为你不是在上帝的审判席下听见了这句话,是因为你从没有被押解到良心的法庭之中。
我担心你们很多人虽然没有中断过主日听道,但你们却从没有经历过圣灵的大能和明证。虽然从讲道中获取一些知识也是好的,但我们不能满足于此。我们不仅需要根据听道学会如何定义什么是罪,我们更需要真理的圣灵来教导我们认识什么是“罪。”当圣灵在讲道中教导我们什么是罪时,我们不仅只会了解罪的概念,更会被带到神的审判台前。当圣灵将神的律法教导给我们的时候,并非只是让律法的知识充满我们的头脑,而是让上帝的律法成为上帝对我们个人的判决。
你曾经因你的罪被带到上帝的审判台前了吗?你已经从神的律法中听见祂对你这个罪人的判决了吗?若是你并没有在圣灵的大能下经历到这一切,“不被定罪”这几个字对你就不会有什么重大的意义。
各位,我盼望你面对这句话时会经历到的,不只是从“不知道到知道”的改变,而是经历到出死入生的改变,愿“不定罪了”这句话的分量,超过全世界在你心里的分量。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不”这个字在希腊文中是非常强烈的一个词,这个字要表达的是,“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没有定罪了,他们绝不会再被定罪了。他们现在不会被定罪了,他们将来也不会再被定罪了。这件事不会再发生了,他们已经在基督里,神决不会改变对他们的赦免。”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这是一句非常确定的宣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不是可以不被定罪了,而是就不定罪了。每一个在基督里的人,都确定无疑的被赦免了。而且这赦免不是一时的,而是永远的。这判决一旦临到一个人,无论过去多久,这判决都永远有效。就算是在永无止境的永恒之中,这一判决也决不会被改写。
这些被宣告“不定罪了”的人究竟是谁呢?使徒保罗从他们与基督和圣灵的关系,分别进行了描述。他们是被称为“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他们也被描述为“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我们已经解释这句话正面的含义,这句话反面的意思是什么呢?这句话也等于在说:那些不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已经被定罪了。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约3:18)。神不会将定罪归于任何一个在基督里的人,神也不会将赦免归于任何一个在基督之外的人。在基督里决不会被定罪,在基督外决不会被赦免。
当一个人开始为自己的罪和神的忿怒而感到恐慌以后,他应该到哪里去寻找赦免呢?答案是到基督这里。只有在基督里,才会用“不再定罪。”当一个神的儿女,因着肉体的攻击而陷入到痛苦的挣扎之中时,他应该去到哪里寻找救恩的安稳呢?答案还是基督这里,在基督里拥有永不定罪的安稳。神已经对每一个在基督里 的人说:不定罪了。
这些人除了是在基督耶稣里的,他们也被称之为“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在罗7章,保罗对比了 肉体与良心、肉体与新生命。而在第8章,保罗开始对比肉体与圣灵。但是8:1-11节中的肉体与7:14-25的肉体,拥有一个不同之处。在第7章,保罗说自己是属肉体的,他主要描述的是自己的肉体与新性情之间的交战,这属于一个重生之间的经历,所以第7:14-25节中的肉体一词,主要是指“重生之人里面的残余的罪性。”但是在8:1-11节中,保罗是使用随从肉体和随从圣灵进行区分,他称那些没有圣灵内住的人为属肉体或随从肉体的人,这是对未重生之人的描述(9)。他又将那些与基督联合的重生之人,称之为属圣灵和随从圣灵的人。所以在罗8章中的“肉体”一次,主要是指 未重生之人的罪性。
罪在未重生之人身上的权势,与罪在重生之人身上的权势是极为不同的。在未重生之人身上,罪是一个王,罪具有完全掌权的力量。但是在重生之人身上,罪的权势已经被圣灵瓦解,他不再具有掌权的力量,取而代之的是圣灵的统管。尽管重生的人凭着自己仍然没有对抗罪的能力,但是他们不会再像没有重生之时那样随从肉体了,因为那个具有王权的罪性已经被圣灵瓦解了。虽然肉体仍然残留在他们里面,他们也会被这残余的肉体胜过,但如今在他们里面更有能力的不是这个残余的肉体,而是圣灵。
让我用一个比喻来说明这一点,晚清最后一个皇帝是溥仪,当清王朝被推翻以后,溥仪仍然活在,但是他不再是皇帝了。当一个人被重生的时候,肉体仍然残留在他里面,但肉体不再是王了。换一个说法,那个作王的肉体已经被消灭了,剩下的是那个仍然继续搅扰人、但永远也无法再全面掌权的肉体了。
我认为,当保罗说重生之人“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是指他们永远不会再随从那个作王的肉体了,因为那个肉体已经被捣毁了,现在只剩下那个无法作王的肉体了。所以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是不再随从那个作王的肉体、只随从作王的圣灵的人。
我们在这一讲不会太过详细的区分属肉体和属圣灵之人的特征,这是我们在下一讲要思考的内容。但那些在基督里被称义的人一定具备一个基本特征,他们是凭着信心依从圣灵的人,他们懂得如何依靠圣灵的能力,他们会经历圣灵并非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住在他们里面的成圣者。
2、谁使他们不再被定罪了
信徒是如何不被定罪的呢?是谁使他们进入到称义的现实之中的呢?第2节的经文为我们提供了答案,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这里提到了两种律,这两种律不是指摩西律法,而是指两种势力。赐生命圣灵的律指的是圣灵的大能,罪和死的律是指罪和死的权势,也就是保罗在7:23节所说的 “肢体中使他犯罪的律。”
在这节经文里保罗仍然是以个人的亲身经历来解释他经历称义的经过,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释放这个词使用的是过去时态,是圣灵在保罗的生命中作成称义之时施行的大能作为。所以保罗说:在此之先,他过去是处于罪和死的管辖之下的,直到他经历到圣灵大能的释放,他才脱离了罪和死的势力,这是他不再被定罪的开始。保罗不是凭自己的努力脱离了罪和死的管治,而是通过经历到圣灵大能的释放,他才得到了称义的自由。
如果我们用心研读罗8章的内容,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章的内容具备一个显著的特征,这一章出现最多的就是“圣灵”这个词,所以这一章圣经几乎都在描述圣灵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这提醒我们,我们听道不仅是要获取一些圣经知识,更是要借着听道查验自己是否已经经历到圣灵使人重生、悔改和相信的作为。当我们听一篇关于救恩的讲道时,我们不仅要留意自己是否理解了救恩的教义,更要查验圣灵有没有将救恩应用到自己的身上。明白称义和成圣是重要的,但我们不应该以此为满足,我们更需要关心圣灵是否已经将称义和成圣作成在自己身上了!
在19世纪以前,改革宗教会的信仰不仅具备“知识性和实践性”的特征,同时还具备经历性的特征。什么是信仰的经历性特征?这种经历不是指某种生活之中的经历,而是信徒对圣灵救赎性作为的实际经历。今天我们需要重新强调这一点,我们需要实实在在的经历圣灵作成的“重生、相信、称义和成圣,”这一切对我们而言不能只是概念,这些必须在圣灵的大能下成为发生在我们身上的现实。
当我们用改革宗神学去看待灵恩派时,我们发现灵恩派中充满了有经历、没知识的基督徒,所以灵恩派的信仰成为了一种神秘主义的信仰。但是我们改革宗教会的基督徒其实拥有另一种危险,我们很容易成为那种有知识、而没经历的基督徒。从我个人近些年来接触改革宗教会基督徒的经验来讲,我认为如今的改革宗教会有陷入理性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危险。
当教会在某个历史阶段开始极大的忽视圣灵的工作时,教会的信仰就容易从超自然主义堕落成自然主义,变得不再相信“神迹、道成肉身、复活和审判”这些基要真理。而这种堕落就是从教会只注重理性、而忽视圣灵的作为开始的。就像在18世纪,当圣灵大复兴的作为临到新英格兰教会以后,教会立刻被分离成两个阵营,一个是拒绝圣灵大复兴的旧光派,另一个是拥抱圣灵大复兴的新光派。后来的历史表明,那些旧光派的教会拒绝圣灵大复兴的作为不久以后,就成为了理性主义的不信派。
从我们个人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不寻求圣灵在人心里的救赎性作为,我们改革宗教会的基督徒必然会成为理性主义者。我们学习圣经和教义,这是很重要的信仰实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使用自己的理性学习圣经。但是有一件事比我们学习圣经更加重要,就是在圣灵的大能之下亲身经历我们所学习的救恩真理。我们只是在理论上明白了“称义是上帝讲基督的义白白的归算给罪人”,这并不能使我们得救。除非我们亲身经历到 圣灵在我们里面做成信心,使我们在上帝面前穿戴上基督的义。
在圣经所描述的真信仰中,信徒从基督得着的一切益处都是因着圣灵的工作。是圣灵向一个罪人发出不可抗拒的恩召,是圣灵向罪人赐下一颗重生的新心,是圣灵使罪人生发悔改和信心,是圣灵向信徒启示出基督的义、并且使他们借着信心穿戴基督的义,是圣灵使信徒经历成圣的更新,将来也将是圣灵使信徒圣洁的灵魂和荣耀的身体在复活中重新联合在一起。基督成就的救恩,没有一样不是由圣灵应用到信徒身上的。在圣灵的作为以外,我们不会得着任何一样基督里的恩典。
使徒保罗在另一卷书中给我们的劝勉是: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我们需要省察自己得救的真实性。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充满了属灵赝品的时代。在过去这几十年来,教会中多数会众的蒙恩经验都是由亚米念主义的影响下塑造出来的,可能我们中间有些会众,恰恰是将那个时期的信仰经历界定为自己得救的开始。在这里我要劝大家,要按着圣经检验你的蒙恩经验,要查验你的信心是不是圣经所描述的得救性信心。在如今,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基督徒,将自己第一次在教会中作出的决志祷告,当作自己信主的开始,当决志祷告显然不是圣灵在信徒身上做成救恩的经验。因为决志祷告是我们凭着自己的能力对基督作出的认信,大多数决志祷告中所体现出来的信心,都是我们凭着自己能够做到的,这只是一般性的信心。如果我们问每一个作过决志祷告的人:“你在决志祷告中,决定要信主时,你感觉很难吗?”大部分会回答我们说:这有什么难的,我想信就信咯!
但是得救性的信心不是我们凭着自己的能力能够做到的,得救性信心来自于圣灵的超自然能力,在圣灵没有向我们赐下这种信心之前,我们尝试如此地信赖和仰望基督,只会感受到自己的无知和无能所带来的挣扎。所以在查验蒙恩经验方面,我想为大家带来的第一个提醒,即“你要分辨,你的蒙恩经验是由你自己的能力成就的,还是由圣灵的大能成就的。”
我很感谢神,使我有机会听到很多人分享自己的蒙恩经历,但实实在在的说,我听见一些人的蒙恩经历以后,会为他们感到担忧,因为在他们的得救经历之中,充满的都是他们为我自己作的事,我并没有听见圣灵为他们成就了什么!
各位会众,你需要得救,你需要得着基督里的称义和成圣,但是你并不能靠着为自己做些什么得到这一切,你需要经历到圣灵将这些恩典应用到你身上。保罗在罗11章使用了野橄榄树和好橄榄树来比喻救恩,我们天生都是那个野橄榄树上的枝子,我们无法将自己从野橄榄树上折下来接在好橄榄树上,这是我们绝对无法为自己做到的,只有圣灵有能力做到这一点,所以经历圣灵大能的拯救至关重要。如果在我们的信仰之中,始终都是我们为自己做了一些什么事,致使我们经历了救恩。那么我们经历到的一定不是从野橄榄树上被折下来接在了好橄榄树上,而是我们仍然连结在野橄榄树上,但我们却以为自己已经被接在了好橄榄树上。
3、他们为什么不再被定罪了
保罗不仅在第2节解释了是圣灵将赦罪和称义成就在信徒身上,在第3-4节也提供了信徒之所以不被定罪的法理性基础。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在7:9-11节,保罗已经解释了律法的软弱和无能,他说: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在得救的事上,律法不仅不能帮助人消灭罪,反而会间接的加重罪的掌控。律法也不能为人带来赦免,只能为罪人带来定罪。但这种律法的软弱不是律法本身造成的,而是因人的败坏造成的。所以保罗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律法的无能不是因为律法自身存在缺陷,而是因为人的邪恶肉体造成的。
但无论原因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律法没有能力帮助罪人称义。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既然律法无法帮助罪人称义,上帝必须制定一种救赎之法,使罪人能够在律法以外被称义。上帝制定的这种得救之法,就是差遣祂的儿子成为与罪人相似,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保罗在第3节的经文中提到了两种得救的方法,他在前半节经文否定了一种得救的尝试,他在后半节肯定了一种称义之法。他完全否定了律法帮助人称义的可能性,因着人全然败坏的本性,人完全没有靠着行律法得救的可能。他也肯定了唯一的称义之法,这唯一的方法就是基督的代赎。
如果我们将律法作为一种称义的方法,我们想靠律法称义就必须具备圣洁的本性,所以律法只能成为完全圣洁之人被称义的方式,拥有任何一点罪恶的人都无法靠行律法这种方式被称义。因为在行为之约中,律法原本就是上帝针对完全圣洁的亚当设计的称义之法。而基督的代赎作为福音中唯一的称义之法,是上帝对罪人设计救赎之法。所以在这种得救之法中,基督被称为赎罪祭,祂将自己献上成为赎罪的祭物,祂通过将自己献祭作为替罪人补偿上帝公义的赎价。所以罪人信靠、接受基督的献祭,就靠着基督献祭成就的赎价满足了上帝公义、补偿了他们的罪对上帝造成的亏欠。
让我们留意分辨,保罗在这里是完全否定了罪人靠行律法得救的可能性,他没有为罪人靠着这种方法得救留下一丝的幻想,所有人都只能唯独靠基督的代赎才能得以称义。
尽管保罗教导的如此明确,但我们的本性仍然会对靠着行律法称义抱有幻想。我们堕落的本性容易受到试探,使我们希望能够对律法提供的称义之法和福音提供的代赎之法进行某种综合,使我们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靠行律法称义,然后在我们做不到的一些方面在靠基督的代赎称义。如果我们想在称义上同时保留律法和基督,我们就是在将新酒装在旧皮带里,将新布补在旧衣服上。这种想同时靠着律法和福音称义的方式,只会使人既无法达到律法所要求的公义,也无法得着基督白白提供的义和赦免。
你只能靠基督而免除神的定罪,你在基督的赎罪之上加上自己的任何一个好行为,这样的做法都是从恩典中坠落。保罗对加拉太人说:他们想在基督以外加上割礼,这样的做法等于自取灭亡。如果你也想在基督的顺服和赎罪以外,加上自己的某些好行为寻求称义,你的做法也等于是拒绝了基督。要寻求让基督成为你得救唯一的指望和依靠,你需要对自己一切的好行为产生圣洁的失望,看见就连你最好的那个行为,也不能使你称义,只能加重你的定罪。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其实保罗说这句话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解释上帝如何通过基督使罪人称义,他更重要的目的是在于解释“基督的代赎如何保证了被称义的信徒不再被定罪了。”
被称义的信徒不会再次被定罪的原因,是因为使他们称义的不是他们自身的行为,而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假如上帝要再一次定他们的罪,上帝就等于在说: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是不充足的,无法完全满足祂公义的心肠。基督的死已经完全平息了上帝对祂罪恶百姓的忿怒,基督的顺服也完全替他们取得了上帝的喜悦,所以他们不会再次被定罪了,基督以自身的死亡和顺服保证了这一点。
为了使信徒能够一次而永远的被称义,上帝差遣了自己的儿子,让祂在肉身中与罪人相似,祂在地上的身体不是荣美的身体,反而形容枯槁,像根出于干地。祂虽然没有继承从原罪而来的败坏本性,但是他在地上的每一天,都在承受因原罪而临到世界的咒诅。他在三十岁之前,就需要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在公开传道之前,他需要作木匠的工作。在即将承受上帝忿怒的苦杯时,祂也经历极大的恐慌和挣扎。最重要的是,基督像一个罪犯一样被钉在了十字架上。总之,上帝为了使自己的儿子能够为罪人赎罪,上帝就使祂的儿子最大程度的与罪人相似(只是基督没有犯罪,祂也没有罪)。为此,上帝将道成肉身的基督放在了原罪的咒诅之下,但保守祂避免了从原罪而来的败坏。
在第3节的经文中还有一句比较特殊的话,“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和合本对这句话的翻译不太容易理解,这句话的希腊文可以被翻译为“祂将罪在肉体中判了刑,”它的意思是:在基督的代赎行动之中,罪成为了被定罪的对象。
基督是如何将罪在肉体中判了刑的呢?因为“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 神的义。”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时候,罪也被判了刑,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被算为罪。每一个在基督里被称义的人,之所以不会再次被定罪,是因为基督背负着定罪死了。尽管神的儿女仍然会受到私欲的搅动,他们会被醉咎感压倒,但是他们的罪责不会再回来了,他们的罪咎已经在基督的死亡中被判决了。
各位会众,现在的你仍旧在罪的重担之下,因着无法面对神的公义而痛苦吗?那么你现在需要关注有关基督的一切,你需要思想祂身为神子的尊贵、祂在降卑中的道成肉身和受死,思想祂在十字架上的流血代赎,思想祂毫无瑕疵的顺服。没错,你需要等候圣灵的作为,但是等候圣灵的正确做法不是通过直接认识圣灵,而是通过认识基督。要让基督成为你一切的关注,要渴望从基督得着你得救所需要的一切。
在我们中间一定还有另一些人,你们已经经历到在基督里被白白的称义,但是在你们里面仍然有巨大的挣扎。当肉体在你里面占据上峰时、当过犯又一次在你的良心上留下一道亏欠的痕迹时、当你渴望向神而活却感到里面无力的时候等等,这一切的属灵状况都会动摇你在基督里的安稳。但是让我再一次的提醒你,不要将你的安稳单单建立在你自身的属灵状况之上,要将你的眼睛聚焦于基督,祂以自己的死亡保证了你一次而永远的称义,要让你的心因祂的充足和丰富而受到安慰。
今天上午讲台又一次传讲了关乎永生和永死的真理,我们在其中已经多次敲响了警告的警钟,希望在我们中间不会再有一人忽视这关乎永恒的道理。你的耳朵已经被打开能够听这教训了吗?你已经开始留心基督的救恩了吗?愿圣灵在我们中间的每一个在基督之外的人心里,放入对自身的灵魂和罪恶的忧愁。也愿圣灵在我们每一个在基督里的人心里,丰富的赏赐下基督里的平安和喜乐。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