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罗马书1:18-3:20节,就如同在描述一个威严的法庭。当我们真的明白这段经文时,就会会感觉自己被带进了一个法庭。在这段经文里,保罗用十分尖锐的话,将全人类都置于都置于这场审判的被告席上。当我们读了1:18-32节时,我们会在这个法庭里看见那些行为放纵的人在上帝的审判之下。而当我们阅读2:1-3:8节时,经文要让我们看见的是,那些看起来十分注重道德的人,同样是这个法庭之中的被告人。保罗用1:18-32节的这段话,要让罗马教会中外邦人看见自己无法逃避上帝的审判。现在使徒保罗同样要用2:1-16节的这段话,让罗马教会中的那些道德主义者、特别是以律法夸口的犹太人,在神的审判下也变得无可推诿。
使徒保罗在这段经文中,针对罗马教会内的这个群体,提出了两个上帝施行审判的依据,第一个是上帝审判的事实依据,就是上帝要按着个人的行为审判人。这是2:1-11节所要论证的,其中最关键的经文是第6节,神必按个人的行为报应个人。第二个是上帝施行审判的法律依据,这是2:12-16节所要论述的,其中的要节是12节,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大纲:
- 上帝审判的事实依据
1、道德主义者习惯审判别人
解释: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提到过,罗马教会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分别是寄居在罗马的犹太人和罗马本地的外邦人。当我们将罗马书1章和2章联系起来以后,我们可以发现保罗属于哪一种传道人呢?在1:18-32节,保罗毫无保留地罗列了外邦人的罪恶。现在来到第2章以后,保罗又开始揭露犹太人的罪恶。针对外邦世界,保罗谴责了外邦人的放纵。而针对以犹太人为主的群体,保罗则开始攻击道德主义者的自义。如果一些当代的传道人,能够亲眼看见保罗这样传福音,一定会责备保罗说:“你这么做实在太不明智了,因为你这么传福音,等于得罪了教会中的所有人。你不仅把教会中那些行为糟糕的人得罪了,同时也将那些道德高尚的人得罪了。”但这就是保罗身为一个传道人的特征,罗马教会如不被福音的大能颠覆,教会中的人不仅会恨恶福音,也同样也会恨恶这位向他们传福音的使徒。这也是所有忠心的传道人的特征,福音若不在人心里得荣耀,所有忠心传讲福音的人也必然会遭人憎恨。但我们相信福音是神的大能,福音在每一个相信之人的心里是唯一的荣耀。
我在当今教会中还注意到另一件事,很多人接受的信仰,仅仅是从保罗在罗马书1:18-32节所责备的第一种人,就是行为放纵的人,变成保罗在罗马书第2章所责备的第二种人,也就是变成讲究道德的人。在当今的教会中,人仍然不明白福音真理的表现,人仍然对福音的大能普遍陌生的证据,就是简单的认为信仰只不过是一个人改掉自己的恶习,从此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有许许多多的人认为,福音只不过是让人改过自新和重新做人!很多人接受的福音,不就是让自己从罗马书第1章描述的行为败坏之人,变成罗马书第2章所揭露的道德主义者吗!实际上这样理解福音的人,表明他们完全不认识福音。
使徒保罗在传讲福音时,没有为他的会众留有余地,他先是责备了人的那些显而易见的罪,现在他又开始揭露人里面的那种更为隐藏的罪,就是假冒为善和自义的罪。保罗要让我们看见,不仅人在自己眼中的罪恶是罪,连我们在自己眼中的那些高尚的道德也同样有罪。保罗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人陷入灰心,而是为了在粉碎人的自义以后,让那些原本用道德包装自己信仰的人,能够与那些行为败坏的人一同来到福音的邀请之下,让人看见唯有基督能够在上帝面前成为罪人的公义。
所以,在第2章的开始,保罗通过讨论一个假想人物,来与那些罗马教会中以道德自夸的人对话。你们这论断人的啊 !这里的第二人称单数的你,在保罗的笔下被刻画成一个道德主义者。当罗马教会中的那些以律法为傲的犹太人读到这里时,他们立刻就会意识到保罗是在对他们说话。当你读到这段经文时,是否也意识到上帝正借着这段经文对如今的你说话呢!假如使徒写完第1章后,就直接跳到了第3:21节讲因信称义的真理,罗马教会中的这些以道德自夸的人听见后,也一定会拍手叫好,他们会称赞保罗说:“保罗,你真是圣洁的使徒,你说的太对了,这些外邦人就像税吏和妓女一样,神的忿怒临到他们身上是理所应当的”。就人的本性而言,如果使徒只谴责那些明显的罪,而不否定人引以为傲的道德,使徒会更加容易得到人的欢迎。但当一个传道人传讲这样一种所谓的福音时,就等于在将那些以道德自夸的人推向地狱,因为这样的传讲不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需要赦免。道德主义者的问题就在于他们善于发现别人的败坏,却看不见其实自己同样邪恶。所以保罗对罗马教会的这些人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这些道德主义者也会承认保罗在第1章所说的,那些犯有拜偶像、同性恋和各种恶行的人,是应当被定罪的,但他们却不认为自己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存在于他们心里的高度的自我评价,正是通过他们论断别人表达出来的。
让我们思想一下,论断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罪呢?论断就好像当我们来到上帝的法庭中时,我们指着其他人对上帝说:“他们都是该死的,他们都触犯了你的公义,所以他们被定罪是应该的!但是,我和他们不一样。”论断也是最能够使我们像魔鬼的一个罪,当我们论断别人时,就如同在上帝的法庭中充当一个控告他人的证人。论断就是在上帝的法庭里数算别人的一切罪行,试图证明我们所论断的人就是该当被定罪的。而这不恰恰是魔鬼常常做的事吗,因为牠在上帝面前昼夜的控告神的儿女。论断的罪也是我们对上帝的角色扮演,当我们论断别人时,就是在进行一场司法审判的排练。在这场排练中,我们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上帝那样的大法官,我们希望自己有权裁决这个人有罪,宣布那个人无罪。所以,论断的罪使我们不将自己视为人,而将自己视为神,但实际上论断的罪是将我们变成了魔鬼的样子。论断的罪表明我们拥有的是魔鬼般的性情,但当我们论断别人时,却认为自己拥有天使般的圣洁。论断就是我们指着别人的鼻子说:你是魔鬼。论断也是我们指着自己说:我是天使。论断表明我们善于对别人追究责任,但是面对自己的罪却习惯寻找借口。论断表明我们喜欢对别人的罪表现是铁面无私,但是对自己的罪却常常网开一面。当我们看见别人犯罪时,我们的内心会发出一种声音说:“哼!我早就感觉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当我们看见自己犯罪时,我们的内心却会发出另一种声音说:“哎!我和其他人一样,也只是一个软弱的人。”看见别人犯罪,使我们感觉自己拥有一种道德优越感。看见自己犯罪,就把“自己和别人一样软弱”当作推脱责任的借口,这就是我们人人都犯有论断之罪的证据。我们都曾论断过人,这就足以表明我们都是双标的人,我们喜欢用最高的圣洁标准要求别人,但是却用最低的标准对待自己。一张论断的嘴,就是在向别人凸显自己的道德优势。一个论断的口,也是在上帝面前为自己的罪狡辩,论断就是我们在对上帝说:我犯这一切的罪都是情有可原的。
在保罗看来,论断之人的口,即是一张装满了骄傲的口,也是一张充满了狡辩的口。所以,保罗要揭露这些以道德自居的人,要让他们看见,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保罗要让他们在公义的上帝面前变得无可推诿。其实保罗在这里责备论断的罪,主要目的并不只是为了让这些道德主义者停止论断,而是让他们看见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对于每一个因自身的道德引以为傲的人而言,他们必然会对神的审判抱有一种错误的乐观态度,他们会认为,在上帝的法庭中,站在审判台前要承受上帝威严审判的,是那些罪恶昭彰的人,而不是他们这些圣洁的人,因为他们看不见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他们以为自己是站在上帝这边的,自己与那些践踏上帝公义的人并不是一种人,上帝对待自己一定不会像祂对待那些犯有淫乱、拜偶像和同性恋的人一样。每一个道德主义者会这么想,因为他们看不见“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
保罗揭露了一个关于他们行为的真相,在每一个道德主义者的心里,他们的行为与那些犯有明显罪行之人的行为是不一样的。但是上帝在他们身上所看见的,却是“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这些认为自己道德高尚的人,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与上帝对他们行为的评价极为不同。他们对比自己与别人的行为,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但在上帝的眼中,他们所行的和别人是一样的。他们对自己的评价,与上帝对他们的评价是相反的,他们不能按着上帝的评价认识自己的行为,他们不能在上帝的判语中认识自己,罪的现实对他们来说是隐藏的,他们所看见的都是美好的假象。
这是一个人怀有道德优越感的原因,正是因为人不能按着神的公义认识自己,所以才会一直被蒙蔽在属灵的盲目之中。那么一个人始终怀着道德的优越感,这导致什么严重的后果呢?当一个人经过比较,感觉自己的行为比别人的行为圣洁时,这代表着罪的现实是对他隐藏的。道德的优越感带来的最致命的问题,就是让人感觉自己是没有罪的(至少在某个方面是没有罪的)。而一个看不见自己和别人一样有罪的人,是不会感到自己需要被基督拯救的。
2、道德主义者无法逃避神的审判
使徒保罗用第二人称单数的你,指责这些罗马教会中的道德主义者,这是非常直接和尖锐的语气。因为心存道德优越感,所以也使这部分人对神的审判产生了严重的误判,他们在自己心里将道德高尚的自己与那些行为败坏的人区分开来,他们将那些行为放纵的人视为上帝要审判的人,而将自己当作这场审判的旁观者,就好像上帝不会审问他们一样。所以保罗继续对他们说: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 神的审判吗(罗2:3)?保罗要让这部分人看见,他们不是坐在上帝法庭的陪审团中,他们在这个法庭中同样是被告席中的一员。让我们查验一下自己的良心,让我们看看自己站在上帝法庭中的哪个位置?今天我们中间还有谁在因着自己的道德优越感而沾沾自喜呢!我们是多么的习惯论断别人而无视自己的罪呢!这些属灵的信号都在表明,我们并没有在上帝的法庭中将自己视为被告人,我们将别人视为要接受审判的人,却没有将自己视为上帝必要审判的人。所以,当我们的口再一次发出论断的话语时,让我们想一想自己究竟在这个法庭的哪个位置!论断并不能显出我们的公义,论断是发自于一个刚硬的心,论断是对上帝的恩慈的藐视,是对上帝忍耐的滥用。这也正是每一个道德主义者的真面目,保罗说: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保罗似乎在对这些习惯论断的人说:你们以为只有那些拜偶像、淫乱、同性恋的人才要承受上帝的审判吗?你们这些以道德自夸的人,若不悔改,你们现在同样是在为自己积累神的怒气,你们所引以为傲的道德,能为你们带来的回报只有神的忿怒。我们心中的道德优越感,使我们看自己比别人好,但实际上这种道德优越感使我们藐视神的恩慈、宽容、忍耐,道德优越感正是我们拒绝悔改的第一原因。如果放纵的行为是对上帝公义的践踏,那么我们在道德方面的优越感就是对上帝恩慈的践踏。放荡的行为将会使我们因着神的公义而承受神的忿怒,而道德的伪装将使我们因着神的恩慈而承受神的怒气。
请想一想一个道德主义者在将来的审判中要经历什么,他会在惊慌失措中发现,不仅自己的恶行要被定罪,连那些在他看来高尚一些的行为也要被定罪。他的邪恶要让他经历一位公义之神的忿怒,他的道德优越感要让他经历一位恩慈之神的忿怒。在神公义的审判之下,我们的道德并不是对自身罪恶的抵消,而是对我们罪恶的叠加。所以我们的道德所带来的并不是上帝的无罪赦免,而是上帝加倍的忿怒。这就是人性全然败坏的现实,这也是福音对人性的全然否定,如果我们不到基督的受死和复活中寻找拯救,我们就只拥有灭亡。
为了彻底摧毁这些人靠着道德称义的幻想,保罗继续说: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你们这些习惯在嘴上满口道德,自己的行为却和别人一样的人,你们以为上帝只会按着别人的行为审判个人吗?神也必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这句话是对行为之约的重申,将来上帝必定按着祂与亚当立约的内容,来审判所有人。祂必定会遵守圣约的应许,将永生加给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人,祂也必定按着圣约的协议,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但是有人能凭着这个约得着永生吗?没有,因为神在全人类身上所看见的全都是“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如果我们只能凭着自己的行为来面对神的审判,我们就只会经历到神以忿怒和恼恨报应我们。神会以忿怒报应我们的邪恶,也会以忿怒报应我们所引以为傲的道德。
- 上帝审判的法律依据
解释:在1-11节,保罗主要强调的是上帝必按个人的行为审判个人,在12-16节,保罗接下来要强调的是上帝必按两部律法审判个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保罗在这里用律法将人区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有律法的人,就是领受了成文律法的犹太人。另一种是没有成文律法的人,就是指外邦人。与外邦人相比,犹太人将来要受更重的审判,因为他们领受了全备的律法。就像基督在 路12:47-48所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所以保罗提醒犹太人,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你们听见了律法的知识,这并不能说明你们在上帝面前是公义的。你们若想靠律法称义,除非你们遵行了全部的律法。
在犹太人的心里有一种民族性的骄傲,他们将其他民族的人视为猪和狗那样不洁。因为犹太人认为自己拥有上帝的律法,其他民族的人都没有律法,他们认为律法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带来了圣洁与不圣洁的分别,这是犹太人因律法而产生的优越感。但是保罗却怎么说呢?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实际上犹太人并没有借着遵守律法,使自己变得不同于外邦人了,因为他们也没有遵守律法。犹太人通过领受律法,体现出了他们与外邦人之间的圣约性区别,但是律法并没有为他们带来圣洁性的分别。保罗说:一个人听见了律法,拥有很多关于律法的知识,这没有什么可骄傲的!因为听见和明白律法,都不能使人称义。而且如果人在领受了成文的律法以后,还是没有遵守,他就要因着律法受更重的审判。
追求明白真理是改革宗教会的优点,但往往也是因为明白的真理多一些稍微多一些,所以改革宗教会的基督徒容易生发一种知识性的骄傲。当我们对比一些软弱的教会时,我们容易产生一种优越感,因为我们明白的比他们更多。可基督的教训是: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真理的知识若没有成为我们得救的引导,我们就要因明白的真理多而受更重的审判。这就是真理的严肃性,真理不是用来比较谁知道的多、谁知道的少的,真理的知识不是帮助我们得着恩典,就是加重我们的刑罚,因为真理要求信服神。
在旧约,只有犹太人在西奈山下领受了成文的律法,外邦人并没有领受。当罗马教会中的外邦基督徒看见保罗所说的这些话后,他们就会产生疑问,那是不是没有成文律法的外邦人就不会被上帝审判了呢?并非如此,因为外邦人虽然没有成文的律法,但他们里面也拥有一部看不见的律法,就是他们里面的良心。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外邦人并不是完全没有律法,因为上帝在创造之中,已经将律法写在人的心里,这就是良心的由来。在上一讲我们已经提到,良心是一种人里面的声音,它要向我们见证两个事实,第一、是向我们显明上帝,第二、是向我们显明某些上帝的律法。所以外邦人也不是完全没有律法,他们仍然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分辨是非。就像当我们做正确的事时,良心会赞同我们所做的事,并且为之辩护。当他们做违背良心的事时,良心就会向我们发出控告,这就是保罗所说:“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的意思。
比如:当一个人被冤枉偷了一样东西时,他的良心不会要求他认罪,因为他没有做这件事。通常被冤枉的人会说:我问心无愧!这就是良心为人辩护的表现。但是当一个人真的偷了一样东西,或者杀了一个人时,良心就会不断的发出控告。就算没有人知道他犯的这个罪,他仍然无法躲避这种控告,因为是良心在对他说话。
通过良心的声音,没有成文律法的外邦人仍然可以知道一些律法的内容,良心会通过控告或辩护的方式,告诉人一些上帝的命令。但还有一个事实至关重要,良心在人的堕落中也被罪玷污了。所以良心述说的律法是残缺不全的,而且有时候还是被罪扭曲的。
当我们传福音时,常常会遇到人说:我不信耶稣,我只信自己的良心。很多人认为自己是凭着良心做人的,他们因此认为自己是个好人。但就算我们有一颗良心,我们也不是好人,因为良心对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又犯了这个罪或那个罪。大部分良心所禁止的事,我们都做了。而良心所吩咐的事,我们多数时候都没有做。良心控告我们的时候,要远远比为我们辩护的时候要多,这一切事实都在表明我们的不义。真有人能够凭着良心做个好人吗?其实没有,事实表明我们都没有顺从自己的良心,何况我们的良心还是被罪玷污过的。就像在古代的中国,人认为男人三妻四妾并没有什么问题,对于现在的穆斯林还是这样的,在这种情况下,良心并不会因男人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发出谴责,因为良心之中的律法已经被破坏和扭曲了。现在不还是一样吗?现代人将赞同同性恋视为正义,将不赞同同性恋视为歧视,很多人的良心并没有在他们赞同同性恋时发出谴责,这也都在表明人的良心也被罪败坏了吗!
所以,作为基督徒,我们不能直接信从良心的声音,我们必须让神的话语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良心在我们里面不能成为最高的权威,而是要被视为一个在圣经之下的权威。当良心吩咐我们一件合乎圣经的事时,我们需要听从。但当良心指示我们一件违背圣经的事时,我们需要靠着基督拒绝。
我认为基督徒需要学习的最重要的功课之一,就是操练与良心对话。当我们结束一天的生活时,我们的良心往往都会做一个总结,或者是因着我们对上帝不忠心而发出一些控告,或者是因着我们做了某些事而赞同我们。但我们要谨慎的听取良心的声音,因为我们良心所说的一切不见得都对。当良心发出合乎圣经的声音时,良心就如同正义的使者。但当良心基于一个错误的原则发出控告时,良心的声音就如同魔鬼的控告。当良心根据一个圣经的命令而责备我们时,我们需要在上帝面前认罪,并且去投靠基督的宝血。当良心基于一个错误的原则而责备我们时,我们需要拒绝这种控告,靠着基督抵挡这种声音。
圣经才是基督徒的神圣标准,良心的声音并不总是无误的准则。假如我们从小受教于神的话语,我们的良心在多数时候就会根据圣经对我们说话。但如果我们从小接受的大部分教育都违背圣经,良心就会时常根据错误的准则对我们说话,人的良心也是会被误导的。就像对信奉传统宗教的中国人而言,如果儿女在清明节不为死去的父母烧纸,这就会被视为一种不孝。对于很多山东人而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很多山东人的良心要求他们重男轻女。良心在这些情况下,就会向人发出错误的控告和辩护。所以我说,就算抛开人没有顺从良心而活的这个现实,就算人真的能凭着良心活着,人在上帝面前也不是个好人,因为良心之中的律法是先天的残缺不全,后天又经历了各种世俗文化的扭曲。所以对我们基督徒来说,我们的良心必须先在神的话语下受教。如果我们的良心还是受教于世俗文化,我们的良心一定会被误导,我们也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误导。
保罗的意思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将来会通过他们的良心接受上帝的审判。我相信我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良心的控告。你们都会认同我的这句话,被良心控告的滋味是非常难受的。假如只是一个人责备我们,我们离开这个人就变得清净了,但是良心的声音是无法躲避的,无论你白天工作还是晚上休息,良心都会对你说话。在我22岁刚去到神学院那一年,我身上的个性还是比较明显的,所以有时和一些个别的同学相处的不是特别愉快。后来我发现,虽然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但是我不能不在乎良心的声音。所以为了避免良心的责备,我也要尽量的友善待人。其实这并不是一种爱的表现,而只是惧怕良心的责备。是因为当我和其他人产生一些摩擦后,我的良心就不断地责备我,所以后来我想明白了,宁愿在人际关系里吃一点亏,也不愿意再听良心的谴责了。其实这个经历没有什么值得效法的,我要通过这个经历说什么呢?是想表达良心的控告是多么的可怕,良心的谴责会让人寝食难安,有一些清教徒将这种声音称为良心的撕咬。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 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最可怕的是,良心在将来的审判中要完全觉醒,良心将会在上帝的审判台前向我们发起诉讼,良心会将我们的一切罪状都罗列在我们面前。在今生,当我们犯罪时,良心会发出谴责。而在将来的审判台前,良心会让我们回忆起自己的一切罪,并且会重新因着这些罪控告我们。在今生,我们可以通过使自己变得刚硬的方式,消灭良心的声音。但是在审判日,我们不再有任何办法使良心闭嘴,每一个人都会在良心的谴责下承认自己应该灭亡。在今生,良心只会因着我们行了哪一件恶事而责备我们,但是在审判日,良心要控告我们一切有罪的意念、喜好和决定,因为那一日是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这意味着,将来每一个被定罪的人,不仅要因着今生的罪行而经受良心的折磨,还要因为在今生所思所想的罪而承受良心的谴责。有人说:在地狱中最可怕的不是烈火,而是人里面那一颗时时刻刻撕咬人的良心。
结语:你已经感受良心是多么可畏的见证了吗,你在自己的良心中看见神的审判是多么可怕了吗?你如今是如何对待良心的声音的呢,是已经消灭了它呢,还是在忍受着它呢?你的良心已经在神的话语下受教了吗,如今的你是只能凭着律法与良心对话,还是你已经学会了靠着福音与良心对话?你需要在基督的宝血中清洗掉良心的谴责,你需要靠着基督的宝血,在良心中回应上帝的审判,盼望你能在圣灵的教导下学会这一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