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神独特的设计就是藉着他口中的言语和手中的作为,在历世历代中彰显他自己的形象(创1:27);这就是合一。当祂造人时,祂照着自己的样式和形象,使他们同为一。虽然他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创2:24),但他们不是两个分开的身体,而是合而为一。
当这一形象被玷污,当人不再正直、不再纯洁、不再合一时,神就要重建人,目的就是恢复祂的形象:合一,使神和人重新合而为一。是的,使天上、地下,以及一切所有因人远离神而破裂的,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弗1:10)。
是的,一旦圣徒达到(更强调的说法是“进入”)信仰的合一,神容许留在世上的所有派别都将不复存在(弗4:13)。 (出于顺服的心)我认为,当被召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满了数目,并且他们都认识(或者说承认)神的儿子,成为完全人,或者说长大成人(没有我们,基督就不能完全),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就实现了这种合一。基督,我指的是奥秘的基督,还不完全,还没有长成,直到他身体上所有的肢体,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满了数目。当这些人进入信仰的合一,也就是承认神的儿子时,神合一的目的就实现了。
为了实现这一点,神应许赐给他的子民一颗新心(结11:19),不仅是赐给他们新生命,也使他们与神合而为一;关于在信心上合而为一,正如犹太人同心前往耶路撒冷建造圣殿一样,神会将祂子民的心连结在一起,像群鸽一起飞向窗户(赛60:8)。是的,我相信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灵魂就像亚米拿达的战车,或者说他们是心甘情愿的子民(歌6:12)。总之,基督为自己的子民祈求的最大的福分,就是使他们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约17:21)。事实上,我们将来一切的荣耀都将是与圣父、圣子、圣灵合一,以及在神里面彼此合一,因为万有属于神,神使万有同归于一。
但鉴于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以及在认识和承认神儿子的人之间似乎仍有隔阂,我将努力帮助圣徒用和平的纽带保持圣灵所赐的合一;因为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4:4-6)。
要想同行,就必须同心,而最有助于同心的方法就是同有一个心志。因为我们的判断越一致,情感就越可能一致(因为相似会产生好感);情感上越是一致,在实践和交通上就越可能一致。结合得越多,联合得就越多、也越好。判断和情感的结合越少,联合的程度就会越小、也越差。
如果我们不彼此相爱,就很难一起生活,或者正如先知所说,“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3:3)。因此,神允许我提出一些原则,若不带任何偏见和偏好,你们也许能得着些许激励,并有利于你们的合一与一致。
原则1. 要达成一致,就必须见面。我们都认同见面的意义,因为先知说:“两人若不见面,怎能同行呢?”(“见面”(meeting)就是“见面”(meet)和“事情”(things)的组合)。因此,我会把这节经文理解为“两人若不达成一致,怎能同行呢”,因为见面是通往一致的大门。我认为应该特别强调基督徒常常见面的重要性;当然,人若从一开始就不愿意达成一致,恐怕也不愿意为达成一致而见面。
反对:但是,是什么让圣徒们如此退缩,不愿意为达成一致见面呢?
答案:有三样东西:自负、心高气傲和撒旦的伎俩。
首先是自负。每个人在自己眼中都是义人。每个人都看重自己的想法。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与坏事无关,而不是像门徒们在基督告诉他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时说:“主啊,那人是我吗?”大多数人都会脱口而出,“主啊,那人可不是我”。保罗在罗马书12:10中劝勉人要有爱心,在第16节中又说:“不要自以为聪明。”大多数人不承认自己的盲目,而是像那个轻蔑的法利赛人一样问:“难道我们是瞎子吗?”人极其排斥怀疑自己或承认自己有缺陷。罗马教会和希腊教会最终分裂就是因为双方都为自己辩护,不肯承认自己有错。但基督徒们,请听我说:如果你们认为自己是对的,我希望你们有充分的理由,而不是仅仅因为这样想就认为自己是对的。如果你们的自负建立在良好的基础之上,你们就不必害怕,我甚至鼓励你们大胆地提出来。需要质疑的是那些拒绝提出有力证据的人,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有力的论据。基督告诉我们,凡遵行真理的和持守真理的人,都要来到光前,叫人看出他的行为是在神里面做的(约3:21)。
如果一个人的论点有纯正良好的根据,就经得起考验,并且愈练愈精。如果人发现它是贱金属或假冒伪劣产品,就要果断抛弃,不要再坚持,以免欺骗自己的灵魂。总之,如果论点是好的,能产生正面的作用,就能帮助他人看到光明;如果是坏的,就要摈弃它;这样做才有益处,因为当你追随黑暗和虚谎的荣耀时,你就已经失败了。
达成一致的第二个障碍是内心的骄傲。人们不愿意做第一个行动的人,以免被认为胆小怕事、软弱屈从。但是,亲爱的基督徒们,基督耶稣可不是这样。如果不是神先来寻找我们,我们永远不会和神相遇,更不会与祂和好。虽然我们冒犯了神,而祂完全可以永不饶恕我们,但祂还是吹响了休战的号角,先与我们达成和解。难道我们不应该效法祂吗?
很明显,当一方处于劣势时,他就会放低姿态,恳求和解;但当他手握权柄时,几乎不会在意别人,更不用说谦卑了。基督徒啊,连异教徒都会让我们蒙羞!阿里斯提卜是个异教徒,虽然比挑起纷争的埃斯基涅斯年长,却先寻求和平。他对埃斯基涅斯说:“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吗?”基督徒们,我恳求你们彼此来往,像阿里斯提卜一样彼此说:“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吗?”也但愿每个人都能像埃斯基涅斯一样回答,“我非常愿意。”
撒旦的伎俩是达成一致的第三个障碍。我们可以引用保罗写给帖撒罗尼迦人的话:“我们有意到你们那里去,只是撒但阻挡了我们”(帖前2:18)。基督徒,你们为什么不彼此来往呢?为什么不在见面的途中呢?恐怕是撒旦挡住了去路,阻挡了你们。
原则2. 见面后,努力正确地理解对方的想法。没有什么比误解更能使人疏远了。现在的人就像巴别城的人一样:语言混乱,彼此不理解。因此,在会面时,请就以下三件事寻求神,以求正确地理解彼此。
首先,求神乐意借着他自己的灵向你宣告和阐明他的真理——求祂让你知道并真正认识何为祂善良、纯全、可接受的旨意,使你可以在祂面前行一切祂所喜悦的事。
其次,恳求神保守你们了解事实,彼此说诚实话。求祂不仅向你们显明祂的真理,也保守你们的心向祂的真理敞开,使你们能认识每个真理,以它们为乐,全心接纳它们,尽管世界因为它们而多多责难你们。
第三,恳求神挪去一切障碍,把那些挡在你们前面、妨碍你们彼此理解和诚实相待的拦阻都挪开。这些拦阻包括:
在持有任何观点时都要谨防利己主义。如果持有或摈弃某种观点会给一个人带来任何利益,他就很难摈弃或持有这种观点。他关心的不是他所持的观点,而是他通过持有这个观点能获得的益处。我相信,许多人和底米丢的想法一样,他说:“我们靠着这门手艺得了万贯家财,但这门手艺必归于无有,我们也必归于无有”(见使徒行传19:27)。
因此,他们在真理面前飞扬跋扈,蛮横无理地反对真理,因他们将钱财奉为至宝。他们明白,要想得到蜂蜜,就要烧死蜜蜂,因此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如果不处死拿伯,就得不到葡萄园,因此必须把他打发走。一旦触及利益和荣誉,人们就会死死抓住,绝不会称敬虔为益处,因为利益就是他们的敬虔。
因此,恳求神让你“无我”,放下一切自身利益和荣誉。
让神的真理比十分之一或任何观点带来的利益和荣誉都要珍贵十倍。正如有人说,金子在哪里,那里就没有茂盛的植物;同样,人若爱慕钱财或荣誉,就一定不会看重真理,也不会放在心上。
恳求神保守你们远离激愤的议论和争辩,保持冷静。因为任何怒气都毫无用处,准确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就神的义。
怒气通常更多源于自我,并且是为了自我,而不是为了基督。
怒气会削弱观点的有效性,因为怒气尖锐的声音会掩盖真理。
盛怒之下的人不宜发表言论,就连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会发生混乱。因此,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盛怒之下的人不能辨别也不能判断真理。”
基督因我们的怒气而失去的比因我们的争论而得到的多得多。因为当你们试图用争辩荣耀祂时,却使祂蒙羞。若两人争论不休,一方开始暴怒时,另一方不反驳则更加明智。
恳求神消除偏见,因为偏见会大大扭曲真理。亚哈对米该雅存有偏见,所以不称他为“先知”,而是“音拉的儿子米该雅”(王上22:8)。“还有一个人,是音拉的儿子米该雅,但我恨他,因为他指着我所说的预言,不说吉语,单说凶言。”但正如约沙法对亚哈说的,“王不必这样说”,基督徒们,我也要这样对你们说:基督徒不要彼此说:“这个人很死板,我不想听他的意见。”或者说:“这是个宗派主义者,我不想听他的意见。”祈求神不要让偏见阻碍我们亲近真理。
原则3. 你若在寻求神之后开始论述自己的观点,就要忠实地表达,像在神面前一样。不要用巧言和诡辩来掩盖真相。要说得直截了当、清楚明白;合宜的言语胜过华丽的词藻。不要模棱两可、含糊其辞,以隐藏自己真实的意思,要清楚地提出所有的看法。不要追求语言的新奇或华丽,而要用平实、常见的语句说话。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在术语上大做文章,以至于讨论还没结束,讨论的人就已经晕头转向,讨论的问题也变得模糊不清。因此,要平铺直叙,不要用比喻。后者会让你必须用长篇大论来解释你的意思,这是极大的虚荣。
原则4. 要像愿意表达一样愿意倾听。一个人听的时间应该是他说的两倍,这似乎是人有两只耳朵但只有一根舌头所暗示的。在讨论时,如果听的人多一些,说的人少一些,可能会更容易、更快做出决定。过多的言语会妨碍观察和权衡。有人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滔滔不绝,就像敲击没有绷带的鼓一样,把人打得失去理智,至少是失去耐心。他们喋喋不休,却无所适从。
原则5. 不要看重发言人的身份,也不要看重发言的方式,而要看重发言的内容。你不能因为喜欢或不喜欢发言的人或他的说话方式而推崇或贬低某个真理。我们会因为提出意见的人而接受他的意见,也会因为提出意见的人而拒绝他的意见,这就是谚语说的爱屋及乌。马尔多纳特(Maldonate)认为,尽管加尔文对腓立比书4:15的解释最符合传统,但因为加尔文,他坚持要采取一种新的解释。
但是,基督徒们,请思考一下你们的做法。一个人会接受父亲的毒药,或拒绝敌人的热情款待吗?有句话说得好:“你可以爱柏拉图,也可以爱亚里士多德,但更要爱真理。”尽管有人传扬基督是出于嫉妒,是为了增加保罗的捆锁,但使徒仍然为此欢喜快乐。我们为了真理而拒绝人,但绝不可以为了取悦人而拒绝真理。正如基督所说,污秽不是从外面来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洁净也不是从外面来的。
难道从保罗口中说出来的是好话,到了亚波罗口中就变成了坏话?难道天上的宝藏装在陶器里就失去了价值,若是天使递给我们就变得更加宝贵吗?难道朴实的言语会使真理黯淡无光吗,还是堆砌华丽的辞藻能使真理更有智慧呢?难道人不给你金银财宝,你就不接受基督了吗?
人常常被一个人的观点所左右,这实属奇怪。同样一位哲学家,同样的哲学思想,若衣衫褴褛,就连入场的机会都得不到,但若穿着华丽的衣服,人们就会向他敞开大门,对他毕恭毕敬。只要伶牙俐齿,大多数人(尽管不是最聪明的)就能获胜。在学术界,若有人出于某种原因反对亚里士多德,一定会让他蒙受不小的耻辱。
当希律王说话时,人们说那是神的声音,不是人的声音!而当保罗说话时,人们就会说,“这人在胡言乱语什么呢?”有些人若不被医生好好教训一顿,就什么也听不进去;有些人正相反,医生若长篇大论,他们就什么也听不进去。基督徒们,这是不对的。即使是谎言之父魔鬼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我们也应该向真理敞开怀抱;相反,即使是天上的使者传给我们一个谎言,我们也不应该接受。我们只接受真理。
原则6. 不要被习俗左右观点。基督说他是真理,不是习俗。不要因为一个真理或古老或新奇而给予或收回对它的尊重;我们要尊重真理,无论新旧,因为它是真理。虽然一切真理都是古老的,但我们对真理的认识可以是新的。约瑟夫.霍尔博士(Dr.JosephHall)说:“我们可能会从传统的真理中得到新发现。神的光照并不受制于时间。”那么,为什么对有些人来说,新的光照是个麻烦,而对有些人来说,传统又是个负担呢?为什么正统或正统教义会过时?为什么有时传道会不得时?有些人因为习俗而喜欢某些措辞和做法;有些人则无缘无故地没有好感。我们绝不要以过去的或现在的做法为标准,只要做应该做的事。让我们返璞归真,看看神是怎么说的,正如我们的救主教导法利赛人的:“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8)。
如今,人们对待观点就像许多人对待衣服一样。有些人会延续曾祖父的习惯和品味;有些人则像月亮一样善变,他们认为不改变就必定落伍。有人因为某个真理太年轻而拒绝它;有人因为它来自过去而喜欢它。有人只推崇老掉牙的观点,有人则只喜欢新鲜出炉的观点。岁月诚然可以教给人智慧,但青春也可以。我们应该推崇真理、只推崇真理、推崇一切真理,无论这真理古老还是年轻,无论它是时代的长子还是老幺。
原则7. 在交流和讨论时,要采用适当的方法或理由来证明你的信条。不要用圣经迎合你的理性,而要让你的理性合乎圣经,或者用理性来判断理性,用经文来判断经文。道德论据不适合用来证明自然原则;在很多时候,理性论据也不适合用来证明或推翻圣经。我们要用属灵论据来证明属灵的事,就是使徒教导的:“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用属灵的事比照属灵的事“(林前2:13)。使徒不是用世上的言语或论据,而是用合适的属灵论据来证明属灵的事。切勿以政治为前提得出关于教会的结论。
原则8. 讨论不是为了争辩,而是为了说服人或被人说服。许多人发起讨论,甚至是争论,是为了结党纷争而非妥善处理分歧,结果就造成了诸多分裂。
许多人发表意见、争辩不休,只是为了表现自己,而不是高举真理。他们在意的是表现自己的能说会道,而不是应该说什么,因此喋喋不休,在不必要的时候提出反对。
原则9. 当人说的是真理时,要信服。人们认为,人若长期捍卫自己的观点,而后又屈服和投降,便是一种耻辱。因此,尽管他们心知肚明自己所信的站不住脚,但就像学术界的许多诡辩家一样,他们绞尽脑汁自圆其说、回避自己的错,而不是认罪以荣耀神。
但是,基督徒们,当你们的错误和幽暗被真理战胜和俘虏时,你们就已经取得不小的胜利了。败给真理是一种荣耀,压倒真理却是一种耻辱。普鲁塔克(Plutarch)认为,如果一个人不介意被驳斥,就是极大的美德。
原则10. 一旦确信真理,就要实践你所确信的,就是要竭尽所能与他人同行。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分道扬镳。尽管你们在其他事情上有分歧,你们仍然可以一起传道、一起听道、一起祷告。我曾看到在各种问题上有分歧的基督徒聚在一起祷告,何等甘甜!因此,我不得不恳求你们,基督徒啊,不要像有些人那样习惯了停止聚会。
“所以弟兄们,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