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本质与原则:爱是命令的总归》
约瑟夫·卡罗先生 (Mr.JosephCaryl)
讲道一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提摩太前书 1:5
正如我们在这封书信第一章开头所看到的,敬虔的使徒保罗发现,以弗所教会中有些人正在用无谓且无效的教义扰乱教会。因此,如果你查阅本章3、4节会看到,当他前往马其顿时,他劝提摩太住在以弗所,严厉嘱咐那些人不要教导与他背道而驰的教义,或者与福音主旨相反的教义。在加拉太书1:8中,他说这些教师应当被咒诅。
在第4节,保罗希望提摩太向他们发出警告:“也不可听从荒谬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保罗劝提摩太这样嘱咐以弗所的教法师,也提醒圣徒注意这些人的教导。
那些编造谎言的人和家谱专家是冒牌的律法拥护者,所以使徒告诉他们,律法会使人在爱中彼此相拥,而不会使人纠缠于无谓的问题或发泄怒气。在我们现在读到的这节经文中,他说:“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这句话包含两个元素:
首先,它提出了一个论点。
其次,给这个论点下了限定条件。
这节经文一开头就提出“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一论点,又以该论点的限定条件结束——这爱是“从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我将首先解释这一论点,然后说明它与限定条件之间的联系,并从整节经文中概括出一个教义要点。
命令的总归就是爱。为了解释这一论点,我必须先说明三件事:
命令是什么意思?
命令的总归是什么意思?
特别要问的是,命令的总归,就是这爱,是什么?
我将在简单地解释这三个问题之后得出结论。
1. 命令的总归就是爱,但这命令是什么呢?
这里翻译为“命令”的词不是通常用来表示“诫命”(commandment)的希腊词语。正如评论家所说的,这个词的正确含义是法官或上司就某件事情下达的命令。’使徒行传5:28使用的就是这个含义。大祭司对使徒们说:“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过你们吗?路加在这里使用了希腊词语hebraism,以表达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想法:“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吗?”我们不是命令你们了吗?根据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也可以这样说:“我们不是给你们下了死命令吗?”或者,正如贝萨(Beza)先生所译:“我们不是一再地命令你们吗?”使徒在提摩太前书1:18也用了这个含义,意思是说:“我交给你一个责任”。那么,如果我们严格按照这个意思理解“命令”一词,它与我前面提到的第3、4节经文有什么特别关联呢?保罗劝提摩太嘱咐一些人不可教导其他的教义——这里的嘱咐也可以说是命令。这是“诫命”一词的词根。可以这样翻译,“我嘱咐你吩咐他们这个命令”,也可以这样翻译,“我命令他们不可传授其他教义”。保罗仿佛是在说:“我恳求你嘱咐或命令他们,是为了促进弟兄彼此相爱”。相反,其他的教义只会滋生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会引起教会之间和弟兄之间的争论。“命令的总归,也就是我命令他们的原因,是为了维护弟兄之间的爱”。
因为使徒在第7节提到那些想作教法师的人,并从第8、9节开始,谈论律法的性质和用途,所以我认为,“命令”一词的含义可以引申为神的全部律法,或是关于我们当做什么或不当做什么,即神的一切启示。这里有一个单复数变化的修辞手法。保罗将单数“命令”换成了复数“各种命令”。事实上,正如恩典的教义是一系列应许的集合,律法也是一系列命令的集合;在这个意义上,加尔文先生说,“命令”这个词可以囊括神的所有命令——不仅是十诫所列出的诫命,还有散落在圣经各处的命令。神的命令,或者说各种命令,就是神启示的旨意,关乎人当做的事,目的就是爱。关于第一点,如何理解这里的“命令”,就讲到这里。
2. 命令的总归是什么?命令的总归就是爱。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总归”一词。
首先,“总归”一词有“终点”的意思,指一件事的终结和句点,即万物的终结。因此,使徒彼得在彼得前书4章7节中说:“万物的结局近了”。如果在使徒时代,万物的结局就在眼前,那么对于现在来说,结局更是何等地近!这个有形世界的终结或句点,就在眼前。因此,我们要警醒,切勿沉睡。
其次,“总归”一词表示某个行动的目标、计划、情节和范围,即我们意欲达到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对目标的渴望永无终结”(Thedesireoftheendisendless);也就是说,除非人达到他所期望的目的(即他们为自己设定要达到的范围和目标),否则他们的渴望永远不会熄灭。一件事的总归就是它的目标或范围。
第三,“总归”还有一层含义,即一件事的成就、实现和完成。罗马书10:4就使用了这个含义。使徒说,“使人称义之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与和合本翻译略有出入——译注)。律法的总结——基督成就了律法。成就的意思是什么?是祂完全了律法、满足了律法,所以我们不必再通过律法来寻求称义,因为基督已经成就了律法,或者说完全了律法,使人称义。基督既遵行了律法的命令,也承受了律法的刑罚,因而满足了律法;因此,祂成就了律法,将律法带到完满的终点。除了遵守诫命或承受刑罚之外,律法对我们再无其他要求,而这两点基督也已经完全做到了。因此,祂满足了一切律法。事实上,基督以他主动和被动的顺服满足了律法,因此我会说,祂以废除的方式成就了律法,因为祂废除了律法的一个用途,即让我们靠自己的行为称义。基督成就了使人称义的律法,因为我们再也不用靠守律法得称为义了。
这节经文说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里的“总归”应从后两种意义上理解。为什么?
首先,因为爱是律法的目的。律法的作用是让我们彼此相爱,也就是说,神诫命的目的和作用是使我们行在爱中。
其次,爱成就律法,也就是说,爱实现律法、完成律法。律法在爱中得以完全。请看这两段经文:
罗马书13:10,“爱就完全了律法”。律法的完全就在于爱,正如加拉太书5:14所说:“全律法都包在一句话里之内了”。这的确是一句美言。这包含全律法的一句话是什么?
就是“爱人如己”。所以,我们应该将“总归”一词理解为,爱是律法的完成和实现。
3. 再进一步,作为诫命的目的,既是最终的目的,也是该目的的实现,“爱”(charity)是什么?
圣经对“仁爱”(charity)有两种解释。更严格地说,它包括救济穷人和安慰伤心的人。因此,救济穷人、安慰伤心的人,就是仁爱。
然而,“仁爱”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被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爱,因此有人将这段经文翻译为,“诫命的总归就是爱”,因为“仁爱”的含义比“爱”狭窄。诫命的目的是爱。事实上,整本圣经都在交替使用这个词常见的译法,即“爱”或“仁爱”,因此无需多加引述。这个词的意思是对神的爱和对人的爱。
问题:那么,圣经中所说的仁爱或爱到底是什么呢?
回答:首先,我认为这里说的爱并不是对神的爱,尽管那是高于一切的爱,也是诫命最崇高的目的。我认为这里说的爱是仁爱,即对人的爱。我在这里把它限定为对人的爱,理由是使徒在谈到这种爱时,是在反对假教师可能在教会中提出的那些谬论和问题。诫命的目的是仁爱,弟兄才能和睦共处。他在第6节中说:“有些人偏离了(仁爱)”。他说他们已经完全偏离了仁爱,“陷入无用的争吵”。因此,我们思考这段文字的上下文就会看到,保罗似乎是把这里所说的仁爱或爱局限于人与人之间、弟兄与弟兄之间。这是第一点。
其次,这里所说的对弟兄的仁爱,并不是那种慷慨救济穷人的仁爱,尽管这是一种极好的仁爱(请记住这一点)。但我想,这并不是这里所说的仁爱;这里所说的仁爱,是我们的心相契合、彼此相亲。
第三,这里所说的仁爱或爱并不是一种懒惰的习惯。一个人可以说,“我爱神”,却光说不做。我认为这里所说的“仁爱”不是一种懒惰的习惯,而是表现在生动活泼的行动上。因此,有些人认为,这段经文说的“仁爱”应该被理解为我们彼此之间所有爱的行为和义务。
最后,这里说的仁爱是一种积极的行动,但诫命的目的并不是具有积极行动的仁爱而已,它的源头和养分来源必须是这节经文末尾所说的,“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
因为会占用太多时间,我不能充分展开解释这三个源头。事实上,即便浅显地了解这些源头都可能要花费很多时间。因此,让我用一句话总结:从这些泉源中涌出的仁爱就是这段经文所说的仁爱,也就是使诫命完全的仁爱。如此一来,我们就了解了福音之爱的来龙去脉,如同它的血统和父母。或者,按照之前的比喻,我们说有一道祝福之河,名为“爱”,在人类居住的所有地方,只要河道畅通无阻,河水自由流淌,“它的分叉(就像诗篇46:4中所说的河水,是神向祂子民所施的恩惠)就使神的城欢喜”。亲爱的弟兄姐妹,通过以上论述,相信你可以明白(在主的帮助下)我想要如何处理这段经文。我希望你们看到诫命的总归或目的,就是爱或仁爱;我更希望你们知道那祝福的泉源,即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这爱必须从这些泉源中流淌出来,并且日复一日从中得到滋养。如果神允许,我会这样做的。
但现在,我将撇开所有这些细节,只谈从整段上下文、这节经文和其中的细节得出的一个要点(正如我前面提到的)。该教义的要点如下:
教义:一切诫命的目的或总归就是爱的行动,既是对人的爱,但更多是对神的爱。这些行动必须源自美善的泉源,即恩典的原则。
可以说这一点在圣经中有着非常明确清楚的教导。因为使徒说,爱必须出于清洁的心(等等)。关于这颗清洁的心,之后(主若允许)我将清楚地阐明,是一颗充满恩典的心。因此,爱必须从恩典的原则中流淌出来。
无论是对神还是对人,构成、完成和完善一项善行特别要包含三件事,且必须同时存在,缺少任何一件就会产生恶。一项善行必须具备其所需的所有条件。这里我只说三点。
首先,若要称一项行动是善行,其内容必须是善的。它必须符合规则,所以它的内容必须是好的。
此外,行善的人必须看这行动为好。我们若不明白或不相信那是好的,那行为对我们就不是好的。是的,使徒告诉你们,“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在这里,他说的不是称义的信心,而是劝服人的信心。凡不出于信的都是罪。一个处于称义状态的人,或一个有称义之信心的人,也有可能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没有劝服人的信心,这对他来说就是罪。这是第一点。
其次,一项行动的目标或目的必须是好的;在所有好的目的中,最主要的,也是绝对不能遗漏的,就是荣耀神。马太福音5:16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你们爱的行为),就荣耀你们在天上的父。”不要荣耀自己,不要高举自己。法利赛人所有在物质层面美好的善行,甚至是非常美好的举动,例如施舍、祷告、禁食,都是为了自己,而正是这种对自我的高举败坏和毒害了他们的善行。我们在马太福音6:1,5,16和其他地方都可以读到这一点。目的决定行为的好坏。行为必须有一个好的目的,否则,善行的内容和善行都不好。
第三(这也是眼下的问题),行动的原则或源泉必须是好的。一个人有可能做一项就其内容而言是好的行动,并存着好的目的,却不是出于正确的原则。这就是经文和教义所说的:除非原则是好的,否则善行就不善。源头如何,从它流出的泉水也如何。什么树就结什么果子。“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太7:16)?为什么呢?因为荆棘没有结葡萄的根,蒺藜也没有结无花果的根。
因此,基督说:“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7:18)。这话主要是针对假先知及其教义而言,因此也适用于所有虚假认信的人及他们的目的。他们败坏了,就结不出好果子。如果你想从一个没有调味或没有香味的器皿里舀酒来喝,那酒就只有木桶的味道。我们生来就是没有调味的,我们是没有香味的容器。因此,从我们身上流出的酒一定没有香气,也不好喝。因此,在马太福音12:34节中,基督向法利赛人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
其实他们可能说出好话来。恶人往往会说一些好话,表面上看起来像是金口若望(Chrysostoms)的金口玉言,但他们的内心不过是铜臭和糟粕。但恶人通常会口出恶言,其内容都是恶的。罗马书3:13引用诗篇的话说,“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他们常常自然而然地口吐恶言(因为那是他们本能的语言),所以他们也总是败坏他们说出的好话,或是因为拙劣的说话方式,或是因为说话时的恶意。
当魔鬼承认基督是“至高神的儿子”时,他的认信似乎和彼得的一样——基督都称要以彼得的认信为磐石建造教会。但魔鬼说这话是出于卑鄙的意图,因此基督弃绝它,并为此斥责魔鬼。因此,恶人用他们恶劣的说话方式,或恶劣的含义,败坏了他们的好话。因此,所罗门在箴言26:7中这样说:“瘸子的脚空存无用;比喻在愚昧人的口中也是如此”(和合本中的“比喻”作“箴言”)。“比喻”在这里指的是神的话语,是统管和命令的话语。这就是比喻的意思,它是统管我们的话语。所以,作者说:“比喻,即神谕,在愚人口中就像瘸子的脚一样无用”。
恶人的嘴吐不出好话,他的心永远跟不上他的舌头。因此,你看,基督说,恶人说不出好话,因为他们无法出于美善的目的说话。
既然恶人不能说好话,他们也做不出合乎恩典原则或神喜悦的好事。我不是说他们不能行善,而是说他们不能行合乎原则或神所喜悦的善事。这就是使徒在罗马书8:8中得出的结论。在进一步的论述之后,他得出结论:“(所以,)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悦”。任何成全律法的行动都是为了讨神喜悦,但是他说:“属肉体的人不能讨神的喜悦”。
“属肉体的人”是什么意思?显然不是两位教皇(他们认为自己无懈可击)所解释的意思。他们认为,“属肉体”意味着处于婚姻状态。但是,使徒所说的“属肉体”指的是处于自然状态,即未重生的状态。他们不能讨神的喜悦——不仅在行恶时不能讨神的喜悦,即便在行善时也不能,因为恶人献祭是神所憎恶的(箴15:8)。因此,使徒在谈到世人时说,就他们的自然能力或状态而言,“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行善呢?因为他们都不在恩典的原则之下,没有接到善的泉源上。尽管他们所做的事本身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出于一些好的目的做这事,但由于不在恩典的原则之下,没有一个人能够行善,或者说,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行善。没有例外。
关于这一点无需多作说明。下面我将提出三个应用。
应用1. 第一点是作为判断的参考。如果那些对神和人所做的善行,即使诫命完全的行为,必须出自恩典的原则,我们就可据此判断那些仍处于自然状态中,既没有清洁的心,也没有无亏的良心,更没有无伪的信心之人的善行。
为什么?我们该如何判断他们的行为呢?因为这些善行一定不是诫命的总归,无法使诫命完全。这些人的行为,甚至是他们充满爱、节制、忍耐和公义的善举,被一些虔诚博学的古人称为“光辉的罪恶”。即便是现在,我们也很有理由这样说。这就是古人对这些人的善行的评价,正如基督在路加福音16:15中告诉法利赛人的那样,“人所尊贵的,是神看为可憎恶的”。为什么?因为它缺乏恩典的原则。
可以肯定的是,虽然他们的香膏盒——我指的是那些没有这些原则的人所行的善事——在人闻来可能香气四溢,里面却有许多死苍蝇,特别是最大的一只叫“不信”,因此他们的香膏盒在神闻来臭气熏天。使徒在希伯来书11:6中如是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这是圣经明确提到的善行的一个泉源。福音之爱比整个自然界的爱更崇高,而敬虔比最幸福的道德家最好的装扮更华丽。马太福音5:20说,“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神的国”。这一点可供我们参考。
应用2. 我要十分惋惜地介绍第二个应用。如果这是真理,那么许多人奉基督之名,却仅仅出于自然原则履行宗教义务、广施善行,就十分值得惋惜。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在使诫命完全。大多数人彼此相爱的情感,并不比达蒙(Damon)、皮提乌斯(Pithius)、皮拉德斯(Pilades)和奥瑞斯忒斯(Orestes),或其他最为人敬仰的异教徒的情感更属灵。我可以说,他们敬拜神和耶稣基督的敬虔程度,甚至输给古罗马人崇拜朱庇特或以弗所人崇拜他们伟大的女神戴安娜的敬虔程度。
如果基督徒的善行不是出于属灵的原则或基督徒的原则,当然会令人惋惜。人们可能单凭人的情感和血气跟随基督,这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耶稣基督就发现了这一点。约翰福音6:26说,“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跟随基督是极好的事,但他们仅仅是出于人的原则这么做。是的,我们完全可以判定,他们在第34节中的祷告只是出于属肉体的灵。当基督讲到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人的饼时,他们说:“主啊,常将这粮赐给我们”。然而,这只是出于肉体的渴望,他们不知道这饼在属灵层面上意味着什么。
我认为这是显然的,因为本章的最后说,许多听众离开了祂。出于肉体的原则做极美的事,当然值得惋惜。所罗门哀叹说,在这个世界上,义人常常遭遇恶人所行的,恶人也常常遭遇义人所行的(传8:14)。这是一件值得惋惜的事,但现在我要向你们展示两个更值得惋惜的景象。
首先,看到好人按照恶人所行的行事非常可悲。大卫在乌利亚的事上就是如此(撒母耳记下11章)。当所罗门的心随从异教神,为可憎的偶像建造高台时,他也是如此(王上11:4-5)。亚撒是个好王,却也囚禁先知,在病中求问医生而不求问神(代下16:10-12)。连圣洁的使徒彼得也是如此,他不认他的主,是的,在马太福音26:72-74中,他起誓不认他的主。许多敬虔人在试探和败坏的压力下也是如此。当我们看到自称敬虔的人——他也的确是真敬虔之人,像恶人一样行事,难道不是可悲的景象吗?我有时候会说,这是在新人的状态中扮演旧人的样子。这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
但现在,根据这段经文和教义的主旨,我还要向你们展示另一种景象,也十分可悲。那是什么呢?我们会看到恶人照着好人所行的去行,却仍然保持他们罪恶的状态。他们坚持做好事,却步履蹒跚,从未想过自己也要成为义人。就这样,恶人照着义人所行的去行。我说,这真是可悲的景象。扫罗列在先知中时就是如此;一个恶人做了很多善事(撒母耳记上10章)。亚哈自谦的时候也是如此;一个恶人做了一件非常好的事(列王记上21章)。耶户摧毁偶像崇拜时也是如此(王下10:28);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耶户却是一个极恶之人。犹大传福音时也是如此;他行了一件极美的事,却是个叛徒。底马追随使徒、信服福音时也是如此;这是一件很好的事,他却是假冒为善之人、爱世界的人。所有伪善者和形式主义者在传福音、敬拜神时都是如此。在末后的日子,当他们来到基督面前,用他们做的好事向他邀功时,基督会用马太福音7:22-23的话回应他们。这些人说:“我们曾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了许多大好事。”基督会对他们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你们虽然行了这些善事,却不是出于正确的根基,不是出于恩典的原则。你们做这一切善事的时候,却是暗中作恶、专爱不义。”
这难道不令人悲哀吗?我承认,看到坏人做坏事、恶人做恶事,的确很可悲;然而,看到恶人保持在他的状态中、不基于属灵的原则继续行善,更加可悲。因为这不是与我之前所说的恰恰相反吗?这是在旧人的状态中扮演新人的样子。这有什么益处呢?
我还想说这两件事。第一,神常表示他十分不喜悦那些行善事却继续作恶人的人。祂说祂厌倦他们的侍奉,尤其是当他们里面假冒为善的时候(赛1:14)。“恶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况他存恶意来献呢”?(箴21:27)也就是说,当人为了卑劣的目的前来献祭,希望神因为他的献祭向他施恩时,神对此感到厌恶(赛1:14)。有些人则希望通过他们的善行来转移神的忿怒,通过他们悦耳的祷告和乐善好施的行为获得天堂的门票。我认为,当一个人怀着这样邪恶的想法行善,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满足神的公义、消除神的忿怒时,这其实是神所憎恶的。或者,当一个人不悔改己罪,而是希望通过向神献祭或一些外在的服事蒙神悦纳,这也是神所憎恶的。这些都是主极其不喜悦的事。
我要进一步对他们说:你们在这种状态下所做的善事,没有属灵的原则,不会给你们带来任何益处。它们不会使你获益。在主大而可畏的日子里,你也不能用它们为自己求情。你能得到的最大的好处,不过是一些外在的怜悯。亚哈谦卑自己。为什么?因为这是他可以证明自己的东西,是他的砝码。因此,耶和华说:“你看见亚哈怎样自卑吗?审判不会在他的日子临到”。但他只是免于外在的审判,并没有免于神的忿怒和永恒的审判。耶户因所做的善事有了自己的砝码,但那又算什么呢?在世人眼中,这的确是一件大事,关乎一个王国,而且是几代人的王国。但事实上,这件事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耶户大发热心消灭偶像崇拜,但他得到的不过是短暂的回报,即他的王国延续了四代。但是,他在行善的同时继续做恶人,就被神永远地剪除了。
你看马可福音 10:20 中的那个少年官。他来到基督面前,告诉他自己是如何守全了所有律法。为什么?耶稣基督知道他确实做了这些事,但也知道他并没有基于正确的原则。因此,耶稣基督给了他什么呢?耶稣“看见他,就爱他”(第21节)。但这是一种怜悯的爱,正如有些人解释基督仿佛是在说:“哦,像你这样遵守律法,却不是基于正确的原则,真是可惜”。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基督考验他时,他忧忧愁愁地离开了。他所得到的只是基督对他的一些认可。正如马可福音12:34中耶稣对另一个人说的那样:“你离神的国不远了”。但事实上,他离得十万八千里,除非他的状态改变,否则永远到不了那里。所以我认为,根据这些经文和其他类似的经文,我们知道,人若行善却不基于良善的原则,他们的境况的确非常可悲。
但你可能会说:“那些不基于正确原则行善的人不会从他们的善行中获得任何好处,因此他们的处境很可悲。若是如此,是否最好建议那些仍未悔改的人不要行善,直到他们变成义人?”
我的回答是,“不,绝对不是”。我们不会给出这样的建议,而要鼓励所有人尽其所能地行善。我们要劝告最坏的人行善、听道、祷告、施舍。在但以理书4:27中,但以理就是这样劝告异邦国王尼布甲尼撒的。使徒彼得也是这样劝告西门的,他看出西门“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徒8:23)。他所做的善事,包括受洗和口头认信,但都并非出于良善的原则,所以他正在苦胆之中。然而,彼得说:“若是可行,求主赦免你的罪”。尽管仍是恶人,但还是让他们尽可能地行善吧。对此我想补充几点。
首先,他们有义务行善。因为人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并不代表他无需履行他的义务。虽然恶人用有罪的方式履行他的义务,但他拒绝履行的罪更大。
此外,虽然他行善并不讨神的喜悦,但他不行善也会得罪神。因此,人在自然状态或堕落状态下,的确是陷入了一个非常可悲的两难境地。他若不行善,就犯了罪;他若行善,也会在行善的过程中败坏善行。但是,尽管如此,(我认为),我决不劝阻最坏的人行善,也不建议任何人不行善。我希望所有人都能相信,他目前的状况非常糟糕,并劝告他竭尽所能让自己变得更好。
这就是我对这一点的简要阐述。
应用3. 为什么基于良善原则而行的善事是神所喜悦的?因为我们看到了重生的必要性。基督在约翰福音3:3-5中说:“我实实在在地(这是一个强调语气)告诉你们: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我们并非生来就有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这些都是经文说的行善的必要条件。我们生来就没有这些。因为“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14:4)。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到。
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是重生的结果。教育不能洁净心灵,而必须是神的启示。好的教育可以改变人的生活和谈吐。正如人们所说,学习艺术和哲学可以打磨掉人本性中的粗糙,使之担当大用。好的文学和教育可以使人变得文明,但不能使人心归向神;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轨迹,但不能改变他的本性。只有重生可以。
我认为,一个人的状态、本性必须改变,必须有一颗纯洁的心。但除非他的本性改变,否则永远不会有一颗清洁的心。他必须先成为义人,才能行出属灵的善。请注意使徒在以弗所书2:10中所说的话,“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请注意,这里说到了善行。但我们如何完成这些善行呢?神说,我们是祂手中的工作。在我们为祂工作之前,祂先在我们身上工作。在我们行善之前,祂先使我们成为义人。保罗说,我们是神手中的工作;我们被造,或者说在基督耶稣里被造,就是为要行善。当我们与耶稣基督联合时,就有了属灵的原则,使我们能够行善。这就是你的方法。你们必须先成为神的工作,然后才能做神的工作。你们必须成为新造的人,在基督耶稣里为着行善的目的被造,然后才能行善。
除非你改变酸苹果树的性质,否则它永远不会结出甜美的果实。即使你把它种在最好的土壤里,按时浇水、细心呵护、殷勤修剪,它也只会结出酸果子,除非你把它嫁接到好树上。嫁接会改变酸苹果树的性质,因为它有了新的生命法则,于是就能结出好果子。
人也是如此。即使你把自然本性最好的人放在最好的土壤中,放在教会里,就是神的殿堂里,每天用圣洁的教义浇灌他,细心呵护他,为他修剪枝节,但除非他的本性改变,否则他只会结出酸涩难吃的果子。虽然他使用了所有这些属灵的手段,但除非这些手段能在他身上产生果效,否则他的行为都不会讨神喜悦。只有与耶稣基督联合,我们才能行善,才能蒙神悦纳。这才是改变的关键。就像在自然界中,嫁接会改变原生的枝子一样,在恩典中,原生的枝子也会改变嫁接过来的枝子。当我们被嫁接在基督上时,祂就会改变我们原本的枝子。当圣灵凭大能将我们栽种在基督里时,我们就会像祂,就能结出公义的果子,因着祂而荣耀神。请注意这句话,“并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仁义的果子”(腓1:11)。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要与基督联合,将我们的生命接到基督里。一旦如此,你就能结出甜美可口、讨人喜欢的果子。为什么?因为它们基于两个原则,一是在基督里的生命,二是爱基督。因此,当你如此行善,无论是对神还是对人,就完全了诫命,实现了诫命的最终目的。这是从清洁的心发出的。关于这一点(如果神愿意),我将在下文中进行论述。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若不基于良善的原则,就不可能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