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中的律法
经文:启示录21:1-6、彼得后书3:13
大纲:
一、律法的总结是爱
二、十诫的永恒性
一、律法的总结是爱
我们先来回顾一个问题,耶稣是怎样除去罪孽的?答案是:祂来成全了律法。 在我们学习上帝律法的旅程中,我希望你们记得我们是从探讨和思想赐律者的荣耀和祂与律法的关系开始的。我们发现上帝的荣耀不仅在创造之工、物质世界中向我们显明了,而且藉着祂圣洁、美丽的律法以道德性的方式向我们显明了。圣经中常常称赞那是祂圣洁的妆饰(代上 16:29;诗96:9)。当我们最终来探讨十诫本身时,我们注意到甚至在律法书中,也处处闪耀着上帝之荣耀的光辉,这对律法书而言是很不寻常的。这在十诫的引言中就已经开始了,上帝在那里提醒我们要记得祂赐给我们律法的恩慈背景。
第二条诫命中贯穿着“慈爱”这个词,祂在其中应许说,即使我们不能完全遵行律法,祂也要向我们发慈爱。没有人能完全遵守律法。第五条诫命中谈到,当我们尊重第五条诫命时,上帝应许要赐给我们长寿和蒙福的生命。所以,我们由此认识到,上帝的律法不仅仅是一本严厉的规则手册,告诉我们要做什么,不许做什么,上帝在其中以至高主权君王的身份吩咐我们: “我要你们这样生活。”
不,我们已经看到,律法这本规则手册是为了保护上帝与我们之间的关系和我们与别人之间的关系。那就是上帝之圣洁律法的原初意图。律法也是为了界定我们与彼此的关系。所以,我们遵行上帝的律法,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必须遵行或顺服祂的律法。上帝在律法中宣告了祂的爱和关心,显明了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如何才能享受生命的美好和我们在祂的宇宙中存在的美好。在《约翰福音》第 13 章中,主耶稣在为我们做出了深深大爱的美好榜样之后,用一个简短的句子概述了怎样才能享受生命的美好,祂写道:“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第 17 节)。主耶稣所谈到的“这事”是指祂在为门徒洗脚时向他们彰显出来的深深大爱,祂不仅洗了祂的那些虔诚门徒的脚,而且洗了加略人犹大的脚。如果我们去行这些事就有福了。
这与我们学习过的上帝的圣洁有密切的联系;上帝的圣洁不仅仅被定义为无罪的状态,虽然那是一个很好的定义。圣洁有更广泛的含义。圣洁这个词描述了上帝深深的大爱,那爱是纯全、专一的,强烈而持久的。上帝深深的大爱这一属性,是祂存有的本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律法的本质。如主耶稣所教导我们的,律法的全部十条诫命都概括在一个字当中——爱。没有谁的爱像主耶稣基督的爱那样完全,那样长阔高深。我们在那里看到了爱的含义多么宽广。尽心尽意地爱上帝,指的是祂拿起天父所赐的苦杯一饮而尽;爱人如己,指的是祂舍弃自己的生命,选择了地狱而不是天堂来表明祂的爱是多么深厚。所以,我们要反复提醒自己,我们学到的教导是:爱是其中的本质。主耶稣提醒了法利赛人这一点,我们在其中一讲中学到,祂表明爱人如己和爱上帝不仅仅是献燔祭和各样祭祀,(不是像文士们从祂先前的教导中所推断的那样,可 12:33),不仅仅表现在各种宗教活动上。
所以在一定的深度上探讨了赐律者之后,我们思想了乐园中人类的始祖。我们看到他们知道上帝的律法,那个原初律法,是写在他们心版上的。我们根据保罗在《罗马书》第 2 章中所写的关于人类,关于堕落的人类的记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使在堕落的状况之中,即使没有关于圣经律法的知识,人类也表现出了他们当初所拥有的知识的印记或微微发光的遗迹。我们可以在《罗马书》第 2 章 14 节中读到这一点,保罗在那里提到没有律
法的外邦人却在一定程度上做了律法上所写的事,这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就连他们的良心也因他们做了或没做的事而搅扰他们。
关于首先的亚当的内容,带领我们探讨了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祂是全然无罪的,祂来到了这个世界上;祂教导说,祂来不是要毁灭、废除、改变或重写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当我们看耶稣的生平时,我们学到了怎样是成全律法。这个词有很多个方面,但与我们今天的讨论最相关的一个方面是:祂成全律法的方式是,祂在顺服天父和服侍邻舍的过程中活出了律法的细节。那可以与你个人的灵修联系起来,如果你翻到《哥林多前书》第13章,就是关于爱的伟大篇章,读一遍,然后把其中所有的“爱”这个词都换成“耶稣”,你就从耶稣身上看到了关于爱的最全面的描述,也看到了我们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
二、十诫的永恒性
在这最后一讲中,我想要探讨十诫在永恒中意味着什么。当上帝把祂的选民都招聚到新天新地中以后,祂的十诫的地位将会是怎样的?那时上帝将会用什么代替十诫吗?律法将会被重写或调整来适应新的世界吗?抑或原初的律法仍然在永恒中有效?在学习了上帝的圣言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教导之后,我得出的结论是:原初的律法,当初写在了亚当和夏娃的心版上,当他们在乐园中处于完美的状态中时也曾一度活出了这律法;而在将来的新世界中,这律法仍然将会治理得救赎、被更新的人类。在上帝儿女重生和成圣的阶段,那律法就被重新写在了他们心上;当上帝带领祂的百姓进入新世界之后,那律法在完美的状态中仍然继续发挥效用。所以,在我的结论中,我想要用七个证据来支持这一观点:这个律法在永恒之中仍然是上帝得救赎之百姓的长存、永恒的律法。这些证据是什么呢?
我有七个证据,第一个证据要回溯到那个简单的记述:上帝用自己的手指在两块石版上写下了那律法。朋友们,除此之外,圣经中没有任何一个部分是上帝亲自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祂没有授权给人类来做这件事。祂没有允许任何人来做这件事。上帝亲自做了这件事来宣告祂的律法的重要性,无疑祂也藉着这个象征性的记号来宣告了这律法的永恒性。摩西逝去了,亚伦逝去了,当年站在西奈山周围的以色列人也都逝去了,但上帝的律法永远长存。我们发现圣经中七次记载了上帝用自己的手指在两块石版上写下了十诫,我想这不是没有理由的。那是我的第一个论据。
律法在永恒之中仍然是一样的,我怀着这个盼望或确信的第二个证据是,上帝的圣言在《耶利米书》第 31 章 31-34 节中记载了祂对蒙拣选之教会的约的应许。我不读整段经文了,只选择性地读其中几句话。上帝说:“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祖宗所立的约;他们背了那约。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那将会是什么律法?那些日子以后,上帝将会把什么律法写在祂子民的心上?那将会是不同于祂写在亚当和夏娃心上的律法吗?当我们学习上帝的律法与圣徒的关系时,已经探讨过这个问题。朋友们,上帝在地上把十诫写在了这些百姓的心上,当这些百姓进到荣耀里的时候,上帝会在他们心上重写或改写律法吗?当他们到达永恒的居所后,上帝真的会废除他们在地上时祂写在他们心上的律法吗?不会的。圣经上的记录是,信心将会废去,盼望将会终结,不再需要,但爱永远长存,而爱就是上帝律法的总纲和实质。
第三个证据是,上帝的圣言在《马太福音》第 5 章 18 节记录了耶稣在祂的教导中强调了上帝律法的永恒性。祂在那里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我们若是得出结论说,在现今的天地真的废去之后,上帝的律法也要废去,那是多么不合理啊!那意味着上帝的属性是会有所改变。那意味着上帝的律法所反映的内容是会改变的,但那既不必要,也不可能。所以,我们只能得出这个结论:在这个天地废去之后,存在的还是同样的律法;
那带领我来到我的第四个支持性证据:上帝的圣言预言了新天新地的到来。在《彼得后书》和《启示录》中,都给出了关于新天新地的预言。 “新”这个词在希腊文中的意思是更新,把朽坏的、软弱的或旧的东西变成新的,不是全新的,不是用完全不同的新东西来代替旧的,而是把已经存在的东西更新了。有一个例子能够帮助我们明白这个词的含义,那就是当上帝赐给我们一颗新心时,我们重生了。那颗新心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人。那是一颗被上帝重生的心,一个被上帝更新的人。祂除去了罪,除去了堕落所带来的结果,我们还是原来那个人,只是没有罪了。那就是新天新地的“新”这个词的含义。彼得补充说,这个地方被更新成新天新地之后,有义居在其中。 “义”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是一个关键词。 “义”的意思是做正直的人,行正确的事。那必须合乎一个正确的标准,那个正确的标准不是别的,正是上帝的律法。耶稣基督的义就在于,祂在所处的一切环境和所行的一切事上都顺服了上帝的律法。“义”将要居住在新天新地中,将会是新天新地的环境。我们在新约圣经中也读到了“义”,这义教导了我们何为恩典之工。如果我们把这两个“义”定义为不同的“义”,那合理吗?
第五个证据是,上帝的圣言在《以赛亚书》第 11 章 6-9 节中记录了一个美丽而感人的预言,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关于新天新地的状况的描述。我花一点时间来读一下这段众所周知的关于豺狼与绵羊羔同居的经文。那是很不寻常的。 “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他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这个美丽的预言所描述的不是天上的动物园,而是当上帝更新这个世界之后,这个世上的状况。我们应当认为这些动物象征的是各种不同身份、不同品格、不同个性的人。当今存在的各种差异,常常是我们这个罪恶的世界中发生冲突的原因。强者统治弱者。胆大者胁迫胆怯者。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毁灭性的行为,肮脏的竞争,尖刻的毁谤。这会带来伤害。这会带来毁灭。在属天的荣耀里,不存在这样的事。那里不会有人抱怨拥有的太少或身份太卑微。人人都感到满足。所有人都是合一的。在我的圣山上,没有人会带来伤害,也没有人会带来毁灭。如今有时有的事物可悲地扭曲了教会里上帝的百姓,使弟兄不能和睦同居,但圣山那里的状况不是这样的。豺狼必与绵羊同居。为什么?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那是什么知识?那不仅仅是关于上帝的知识,不仅仅是关于祂的本性或荣耀的知识,而且也要想一想彼此之间深深的大爱中所反映出来的关于祂律法的知识。
那带领我们来到我的第六个证据。上帝的圣言把救恩的最终目的定义为完全的圣洁。在《彼得前书》第 1 章15-16 节中,上帝的圣徒得到了这个指示:“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如我们在上一讲探讨第十条诫命时所看到的,耶稣吩咐祂的门徒说:“你们要完全”,不仅仅是行为完全,而且要做个完全的人,你们的内心也应当是完全的。那在今生是无法达到的,但在此生之后却不是无法达到的。为什么?因为上帝应许说,祂最终将会实现救恩之工的全部目的。那是什么?《罗马书》第 8 章告诉我们,“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第 29节)。上帝的复兴之工的最终目的,是恢复人当初在乐园里所拥有的完美状态,那时他们完美地像上帝,完美地反映了上帝形像;所以上帝会更新祂的儿女,使他们完全像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以弗所书》第1 章4 节也支持这一点,那里说“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此处又出现了“爱”这个词,这深深的爱反映了上帝的荣耀。
朋友们,我的最后一个证据是,上帝的圣言中说,耶稣今日被高举为祂教会的头。保罗写道:上帝的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 1:23)。整个教会都连于教会的头耶稣基督。教会的头在地上成全了上帝的律法,祂在属天的荣耀里难道不成全上帝的律法吗?提出任何与此相悖的观点,都是亵渎。但如果祂是头,那么祂会与一个没有以完全的方式反映上帝之荣耀的身体联合吗?头与身体之间能存在不一致之处吗?请听一听《约翰福音》第17 章中记载的基督的祷告,祂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第19 和21 节)。头与身体若不同样地在律法上反映出上帝的荣耀,能够认为他们是合一的吗?朋友们,当到达荣耀里的时候,上帝所有的圣徒都会达到使徒保罗曾经热切渴望的那种完全状态;他是这样说的,“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祂要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腓3:20-21)。那怎样才能实现?按照祂的大能,祂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那时保罗再也不用这样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
这七个证据支持这一观点:上帝的律法会永远长存,也将是新世界中的律法。这个新世界中的得救赎之人,将会永远真实而显然地展现出上帝圣洁之荣美。天堂在罪恶结束的地方开始,罪恶在我们拥有与赐律者上帝同样形像的地方结束。恩典是荣耀的开端,荣耀是恩典的完全。或者换句话说,恩典是最低程度的荣耀,荣耀是最高程度的恩典。
那带领我们来到结尾处,不仅是这一讲的结尾,而且是关于上帝律法的这一系列内容的结尾。我一直祷告祈求上帝在你们里面使用这些关于祂律法的讲道,就像祂在我里面使用这些内容一样;上帝加增了我对祂的赞美和崇拜之情,因为祂在祂的律法中显明了祂的可爱之处,显明了祂的圣洁之美。那也使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上帝呼召我们顺服的主要意图:是为了让我们像祂一样,像耶稣一样去爱。那也使我再次比以往更加深信我们不可能靠自己的行为得救。我们需要主耶稣基督。那么我带领你们来看《海德堡教理问答》中的两个问答,以此作为总结。首先来看第114 问,“那些归向上帝的人能全守这些诫命吗?”回答是适合用来牧会的,也是合乎圣经的。回答是这样说的,“不能。即使最圣洁的人,今生在这种顺服上也不过是刚刚起步,微不足道;不过,他们确实定意,不仅照着上帝的某些诫命,而是照着上帝所有的诫命开始生活。”这是一个适合牧会并合乎圣经的回答。下一个问题是,“那么我们为什么必须学习这些诫命呢?”我们为什么必
须加深对于律法的认识呢?这是《海德堡教理问答》第 115 问的回答。虽然今生无人能全守十诫却仍然要学习和探讨它们的原因是:“第一,叫我们一生一世越来越晓得我们的罪性,从而更急切地在基督里寻求赦罪和公义;第二,叫我们持续不断地努力,并不住地祈求上帝赐下圣灵的恩典,从而使我们按上帝的形像日趋更新,直到此生之后,最终达至完全。”亲爱的朋友们,这是对于《海德堡教理问答》教导的总结,也是对于这一系列关于律法教导的总结,对于这些话,我只想说:“阿们,阿们!”愿上帝以此为基础来预备我们进入海德堡教理问答的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