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罗2:17-29
题目:塞住自夸的口
概括:从2:1-16节,保罗通过一个假象人物与罗马教会中的道德主义者对话,揭露了自义之人的罪。而从2:17-3:8节,保罗以更加直接的方式与这些人对话。在这一大段的经文中,保罗不再间接的指控他们,而是直接称他们为犹太人,第17节说:你称为犹太人。为了证明犹太人并不比外邦人强,从2:17-3:8节,保罗都在陈述犹太人的失败。从17-24节,保罗在讲犹太人对律法的违背。从25-29节,讲的是犹太人对割礼的迷信。从3:1-8节,讲的是犹太人对圣言的不信。保罗为何要一一罗列犹太人在这些方面的失败呢?因为犹太人在这些方面怀有强烈的优越感,以至于他们常常因着这些自夸。所以保罗通过揭露他们在这些自夸之事上的失败,来塞住他们用来自夸的口。因为时间有限,我们今天只查考前两个方面,将最后一个方面留给下个主日的下午查考。
大纲:
- 犹太人对律法的违背
解释:当我研读完这一段经文以后,就更能够理解保罗为何会是一位如此遭犹太人憎恨的传道人,因为保罗说话太直接了,保罗没有为犹太人留任何的情面。在上一段经文,保罗揭露了人那些引以为傲的道德的虚假,而在这一段经文,保罗开始直言不讳指出犹太人的失败。这段经文以非常具有针对性的一句话开始: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 神夸口;犹太人的身份、上帝所赐的律法、以及上帝自己,都让犹太人在心里比较外邦人时,感觉自己更有优势。
我们不知道究竟是谁发明了“犹太人”这个称呼,”但到了保罗时代,犹太人这个名称已经成了以色列民族身份的一个统称。每当犹太人用这个称呼介绍自己时,他们就会想到自己的民族是被上帝从万国万民中分别出来的,他们是与上帝立约的民族,耶和华只将律法赐给了他们,耶和华唯独被称为他们的神。犹太人的身份成为了他们的骄傲,这个名称在他们心里成为了区分选民与非选民的身份标记。他们也为着自己拥有律法而洋洋得意,他们认为只有犹太人是明白上帝旨意的民族,其他民族都是活在黑暗中的瞎子。就连上帝本身也成为了他们的专利,当他们指着神夸口时,就如同在说:上帝是属于我们的!
犹太人的民族身份、从上帝领受的律法、以及他们与上帝独特的圣约关系,都使犹太人认为自己拥有高人一等的属灵特权。所以当他们比较犹太民族与外邦人时,他们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犹太人将外邦人视为瞎子,将自己视为瞎子的向导。他们将外邦人比喻为黑暗中的人,将自己比喻为外邦人的光。外邦人在他们看来如同愚昧人和小孩子,同时他们也喜欢以师傅和老师自居。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拥有整套的知识和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并没有让他们降卑,反而让他们变得自高自大。
尽管距离犹太人说出这番话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但是我感觉这句话一点也不陌生。因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不是同样能够听见类似的声音吗!“只有我们拥有纯正的教义,其她的中国教会都不是真教会,只有我们是真教会!”更加悲哀的是,这是一些自信拥有纯正真理的改革宗教会说出的话。当我们真的拥有真理时,真理不仅会成为我们的认识,同时也会使我们变得谦卑。如果我们在明白真理的同时却变得自大,这就证明我们对真理的认识与保罗时代那些不信的犹太人对真理的认识,属于同一类的知识。
犹太人从律法而得的知识成为了他们的骄傲,这些知识使他们将自己视为明白人和老师,将外邦人视为瞎子和愚昧人。犹太人在律法之下看见了什么呢?他们只看见了自己拥有关于律法的知识,外邦人没有这些知识,他们觉得自己比外邦人强。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律法下是多么亏欠了神的公义,所以律法不仅没有使他们降卑,反而成为了他们的夸口。那究竟是为什么呢?是什么原因导致犹太人犯下了如此严重的错误呢?通过经文我们可以观察到,似乎犹太人只倾向于将律法应用在人与人的横向关系之中,所以他们用律法来比较自己与外邦人。但是犹太人无法通过律法看待自己与上帝的纵向关系,他们看不见律法所要显明的上帝的公义和自己的不义。其实这不仅是犹太人的问题,乃是我们在罪中生而为人的通病。我们可以想一想,为什么我们习惯看别人的眼中有刺,却不晓得自己的眼中有梁木呢!我们的眼睛对别人罪总是雪亮的,对自己却总是瞎眼的!我们习惯通过律法审视别人,却无法通过律法看向上帝的公义。我们擅长用律法的镜子照出别人身上那最小的罪的污点,却无法通过律法在神的圣洁下认识自己全身的污秽。我们喜欢将律法变得我们的道德武器攻击别人,可是我们却拒绝让律法这把两刃的利剑刺入自己的内心。我们喜欢像犹太人一样,通过律法指出外邦人在真理方面的无知,可是我们无法在自己与神的关系中看见自己同样是瞎子。基督说犹太人是瞎子领瞎子的人,当我们只通过真理比较彼此的知识和道德,而不能通过真理正确的回应上帝时,我们的比较就如同两个瞎子在比较谁的视力更好,两个掉在泥坑里的人比较谁更干净一些。
我们都喜欢攀比,我们总是想在别人身上找到一些不如自己的地方,我们总是想证明自己在某个方面比别人强,所以攀比就是我们内心骄傲的一种体现。当律法不再是败坏的我们回应上帝公义的神圣标准,而是沦落为我们在道德或知识方面彼此攀比的工具时,这就表明上帝的律法不仅没有使我们降卑,反而成为了我们在道德和知识方面建立自身优越感的工具。
上帝赐下律法的目的是为了使人知罪,但犹太人却致力于通过遵行律法建立自己的圣洁,他们对律法的认识为什么与上帝赐下律法的目的是完全相反的呢?因为对他们而言,律法更多是在人与人之间用来比较彼此道德和知识的标准,而不是罪人回应上帝公义的神圣标准。然而,当我们用律法来彼此攀比时,律法就总是被我们当成用来为自己的道德和知识打分的工具,而不是被视为在圣洁上量出我们亏欠的标尺,而这正是犹太人以律法自夸的原因。
我想在这里可以进行一个区分,帮助我们分辨我们凭着自然本性应用律法,和圣灵在我们生命中应用律法的区别。我们凭着天然的本性,只能在自己与他人的横向关系中,对律法进行道德主义式的应用。在这种情况下,律法会成为我们建立自身优越感的工具,我们会通过律法对比自己在哪些道德或知识上比别人强,从而获得一些成就感。但是圣灵向我们应用律法的开始,是在我们个人与上帝的纵向关系之中。在这种关系中,圣灵会用律法量出我们是何等的亏欠神的公义,显明我们多么应该承受上帝的怒气。所以圣灵向我们应用律法,与我们凭着自己的天然本性应用律法完全不同。我们只会用律法建立自己的骄傲,但圣灵向我们应用律法会使我们降卑,并显出我们的罪咎。
在如今的教会中,像犹太人一样应用律法的人绝不在少数,这充分的证明了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只是在人与人的水平关系中、在对律法进行了道德主义式的应用。所以很多人学习律法和遵行律法以后的结果,是建立了自己的优越感,而不是失去了自己的优越感。很多人只通过律法看见了自己在那个方面比别人强,另一个人在某个方面比自己差,而没有看见自己全然亏缺了神的荣耀。这都反映出很多人都只是在依靠自己堕落后的智慧认识律法,他们还没有在圣灵的教导下学习律法的知识。所以他们遵守律法之后为自己建立了道德成就感,而不是在律法下经历知罪。
当今的大部分教会在对律法的认识上,已经严重地偏离了圣经。很多人会以为我是在夸大其词,但我说这话真的不是危言耸听。很多讲台对律法的错误教导,已经将基督的教会变成了一所道德学校。如果我们可以将教会比喻为一所学校,那么人们来到这所学校以后,最先需要学习的,并不是让自己变得道德,而是需要先看见自己的不道德。这样的道理是如今的教会所缺乏的,但它是教会不能不认识、教会的讲台不能不传讲的信息。
让我们看一看,保罗是如何向这些以律法为傲的犹太人传讲律法的,这绝对是当时大多数犹太人所陌生的。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吗?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在徒19章记载,因为保罗在以弗所传福音的事工,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使一些靠制作偶像发财的人的利益受到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合城的人在这些人的鼓动下抓住了和保罗同行的该犹和亚里达古。而地方长官方伯审问他们以后,特别对控告他们的人说:他们并没有偷窃庙中之物。从这件事来看,犹太人在当时偷窃外邦偶像的庙中之物,是一个普遍的罪行,这个罪很可能已经使犹太人变得臭名远扬。所以,保罗在这里提到了三种具体的罪,在当时的犹太人中间应该是普遍的罪行,以至于神的名因着犹太人的罪在外邦受到了亵渎。保罗指控犹太人的这些话,很可能也是当时的外邦人提到犹太人时常说的话。外邦人论到犹太人会说:“瞧瞧他们那副假冒为善的样子,他们告诉别人不要偷窃、不要奸淫,他们自己却行奸淫和偷窃的事。他们自己都那么不可靠,他们信的神又能好到哪里去!” 这番话对基督徒而言就如同一面镜子,我们在不信的人中间留下的信仰见证是什么样子?神的名是否也因我们受到了亵渎呢?当外邦人论到我们时,是不是也会说:“瞧瞧这些基督徒,说一套、做一套,他们谈论自己的信仰时显得那么正直,但遇到实际问题时却比不信的人更加没有底线,信他们的主有什么用呢!”如今在网络上,有一些不信主的人在给出一些移民建议时,特别叮嘱去到海外的人要远离华人教会群体,因为一些华人教会留下了非常不好的见证,很多不信的人受到了这些所谓的基督徒的欺骗,神的名在如今也因着很多基督徒的行为受到了亵渎。
在犹太人的信仰之中,存在一个困扰所有道德主义者的问题,就是知行不一,保罗说:犹太人所行的违背了他们所知的律法。律法要求的是知行合一,因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所知道的律法若没有成为我们的顺服,律法就要为我们带来更重的审判。所以雅各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但是如何让我们所知的,能够成为我们所行的呢?其实不仅圣经给出了答案,许许多多的古今中外的哲学家都曾经尝试过解答这个问题。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在被处死的前夕是有机会越狱逃走的,他的学生也劝他离开雅典,但是被他拒绝了。有人评价他说:他是通过死实践了他所知的道德,所以他在外邦人中间备受尊敬。在明朝的时候,中国也出现了一个叫王阳明的儒学大家,他也提出了知行合一,但他认为达到知行合一需要依赖人的良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良心。对于我们基督徒而言,我们必须承认,在我们所知的和我们所行的之间,并不总是一致的,这二者之间是存在差距的。就像爱人如己的律法,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但是我们没有人做到了这一点。如何指导基督徒在圣经的教导下追求知行合一,同样是今天的教会讲台面临的实际问题。如果教会的讲台没有察觉到在基督徒的知与行之间实际存在的障碍和差距,讲台就会犯下道德主义的错误,只提出律法的要求,却不指导基督徒如何获得遵守律法的力量。我留意到当今许多教会的讲台,在这个方面已经陷入了道德主义,这暴露出许多传道人其实并不明白福音。
如何才能实现知与行的合一,我们能够找到两种解决的办法。第一种就是诉诸于人本身,靠人自身的意志力和良心来实践知行合一。而这也正是很多教会讲台的传讲,他们说:你们要如何如何!这样的讲台只提出律法的标准,却无法告诉人如何寻求顺服律法的力量。其实这样的教导,还不如一些哲学家在普遍启示下给出的答案。而我们能够得到的第二种解决办法,就是圣经和福音给出的答案。基督徒从知律法到行律法,需要的是基督和圣灵。基督徒实现从知律法到行律法的过程,就是不断披戴基督的过程。基督徒从知律法到行律法所需要的力量,就是基督所赐的圣灵。所以,圣经将仁爱、喜乐、和平、忍耐等这些美德,称之为圣灵所结的果子。所以,对于一个基督徒而言,追求顺服的正确方式,并不是通过让自己获得一个强大的意志力。犹太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实践律法的,但这种方式最终只能让他们所知的律法成为对他们行为的控告,这种方式必定通往失败。对基督徒来说,追求顺服最重要的是,基督徒要持续的与基督和圣灵打交道,学会在信心中与基督和圣灵相交,是通往属天美德的唯一道路。
使徒保罗通过罗列犹太人的罪行,指出他们并不比外邦人强,他们和外邦人一样在罪恶之下。保罗希望通过这些罪证说服他们,让他们看见自己不是行律法的,而是犯律法的。保罗希望通过正确的传讲律法,帮助犹太人正确的认识自己,使教会中自义的人能够经历知罪,让他们看见他们的行为带来的结果,就是使神的名在外邦人中间受到了亵渎。保罗希望通过这样的传讲,能够让这些因着律法自满的犹太人,开始因着律法感受到对上帝的亏欠,让他们从心里信服自己并不比外邦人更好,让他们失去自夸。
当我们思想犹太人如何在律法下犯罪时,我们也需要思考一个和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问题。我们通过律法在自己身上看见的是什么?是我看见了自己的罪,还是看见了自己又多了那些顺服?行律法为我们带来的是什么?是显出了我们对上帝的亏欠,还是我们又积累了哪些功德和善行!在很多人的信仰中,律法并没有显出他们的罪,他们只能通过律法看见自己又做了那些好事。我们的自然倾向是使用律法这把工具,在自己的信仰中建造道德和功德的大厦。但圣灵的作为却是使用这把工具,将我们隐藏的败坏和罪挖掘出来。律法要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一个现实,是我们违背了所有律法。律法要在我们心里还原一个失败的我们,而不是一个变得越来越好的我们。请想一想,当你遵行了一条律法以后,你心里是不是就会产生一些会让你骄傲的成就感,这就说明你还没有看见自己的行为是对上帝公义的亏欠,而是被你当成了一项道德和功德上的成就。但我们所需要的,是失去一切因行律法而来的成就感,而只有当我们看见自己的一切行为都是在亏欠上帝时,我们用来自夸的口,才会变成认罪的口。
- 犹太人对割礼的迷信
- 割礼与律法的关系
解释:当犹太人将自己比较外邦人时,有两样东西使他们产生极大的优越感,一样是我们在以上提到的律法,另一样就是他们的割礼。割礼是每一个以色列男孩出生第八天都要接受的礼仪,祭司要通过行割礼割下男孩的包皮。这一项旧约的圣礼是上帝与以色列立约的记号,标志着圣约子民的身份。所以神在旧约时代要求:凡是不接受割礼的男人,都要从以色列民族被剪除。
不过到了保罗时代,犹太人已经到了迷信割礼的地步,他们将割礼当成了面对上帝审判的平安符,甚至有些犹太拉比在自己的语录中说:“受割礼的人不会下地狱”“割礼会把以色列从地狱中拯救出来”。这与如今很多人对洗礼和圣餐的迷信差不多,我在很多年前就在教会中发现了一件事,很多人对听道是丝毫不感兴趣的,但是他们对受洗和领圣餐却是非常积极的。在过去的传统家庭教会之中,很多人平时根本不怎么聚会,偶尔参加一次聚会,听道的时间几乎也是在瞌睡中度过的。但是每当举行圣餐礼时,他们多半就会来参加,所以举行圣餐礼的聚会人数,总是比常规主日聚会的人数要多,这很可能与人容易迷信圣礼有关。在很多人心里,受洗就是洗净了自己过去的一切罪,领圣餐就是使自己最近犯的罪得到赦免。所以,很多人认为,洗礼中的水和圣餐中的饼和酒,都带有神奇的魔力。
对圣礼的迷信,会使一些人做出非常荒唐的事情。我记得几年前,有一个参加过一两次教会聚会的人,她母亲根本没有去过教会,但她硬生生的拉着她母亲到教会去接受了洗礼,我永远忘不了那个老人在受洗时,从她脸上流露出的那盲目和无奈的表情,我觉得这是对教会极大的讽刺,因为这是教会对洗礼的滥用。
我们教会也施行婴儿洗,我们会让圣约下的婴儿在教会中受洗,但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相信洗礼能够使这些孩子得救,而是相信这些孩子在圣约的外围关系之中,而洗礼就是他们在这种关系之内的标记。我们相信神通过洗礼将这些孩子分别出来,使他们与那些不信家庭的子女有所分别,我们相信他们在神的眼中也是特别的,上帝会常常因着他们背负着圣约的记号而怜悯他们。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接受过洗礼的人就必然得救,就像我们看见以实玛利、以扫这些人也接受割礼,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得救,今天接受过婴儿洗的人最终若不信靠基督,最终的结局也会像以实玛利一样。
我们并不相信洗礼和圣餐本身能够带给我们基督的救恩,但我们相信基督愿意借着洗礼和圣餐向我们赐下救恩中的好处。圣礼本身并不是救恩,圣礼既不是恩典的成因,也不是恩典的完成,圣礼是恩典的管道。所以,受洗和领主餐并不能保证我们得救,但我们的确可以通过受洗和主餐领受基督所成就的恩典,这是圣礼作为蒙恩管道的含义。
天主教在每周的聚会中,都会举行圣餐礼,因为天主教相信圣餐中的饼和酒,经过圣职人员的祝谢以后,就真的会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和宝血。所以天主教徒相信,圣餐本身就是救恩,领受圣餐就等于领受救恩。天主教徒每一周都要领圣餐,他们相信领圣餐可以使他们在最近一周所犯的罪被赦免,他们相信圣餐就是将基督再一次献祭。但是天主教是将圣餐从蒙恩之道变成了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敬拜圣餐就如同敬拜基督一样。在改革宗教会中也十分看重圣餐礼的举行,但对我们来说,举行圣餐礼的那一天,不是一个将基督再次献祭的日子,而是我们再一次蒙受基督怜悯的日子。圣餐礼是一条管道,这条管道通向的是基督丰盛的怜悯和供应。但是我们不能信靠这条管道,而是要信靠要通过这条管道向我们赐下恩典的基督。
割礼本身并不能保证人得救,割礼是一项外在的象征,对应着人心里的污秽需要被除掉。所以 耶4:4说:你们当自行割礼归耶和华,将心里的污秽除掉;在圣经上,割礼可以被视为一个神的命令,也可以被视为一项神的应许。作为命令,上帝要求以色列人自己要将心里的污秽除掉,不可再硬着颈项(申10:16)。作为应许,上帝承诺“耶和华你 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除掉(申30:6)。”所以,保罗在这里提醒那些指望靠律法和割礼得救的犹太人,他接受的割礼就是上帝对他的要求,割礼就是在提醒他,他必须满足律法的一切要求,否则他一定会被定罪。如果一个犹太人真的遵守了全律法,他受的割礼就是他已经被称义的标记。所以保罗说: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但如果一个犹太人触犯了律法,那么割礼也并不能保证他得救,这也是下半句话的意思: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保罗在这里要强调的是什么?他要强调的是,倘若一个人真的想通过行律法称义,那么他就必须能够从里到外的遵行全部的律法。如果一个人触犯了律法,就算他受了割礼,割礼也不能使他免于被定罪。一个靠行为称义的人能否得救,只在于一个事实,就是他是否遵守了全律法,而不在于他有没有受割礼。所以保罗接下来又用另一句话论证这一点: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当时的犹太人一定普遍存在一种侥幸心理,他们无法否认自己犯罪的事实,所以他们进而将自己能够得救的指望,寄托在了自己所受的割礼之上。而保罗之所以对他们说这一番话,就是为了打消他们这种带有侥幸的想法。保罗是要让罗马教会中的这些具有律法主义倾向犹太信徒面对一个事实,“你们都是触犯了律法的人,你们都犯了罪,你们所受的割礼也不能抵消你们所犯的罪,所以你们完全没有靠行律法得救的可能。”
- 外面的割礼与里面的割礼
解释:为了进一步解释割礼的意义,保罗继续说: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 神来的。保罗用这一段话,将犹太人区分成了两种,也将割礼区分成了两种。真正的犹太人是从里面成为犹太人,而不是只在外面作犹太人。真正的割礼也不是肉身的割礼,而是人的内心所受的割礼。一个人靠着律法,只能在外面作犹太人,也只能在肉身接受割礼。唯有圣灵才能在人心里施行割礼,使人从里面成为犹太人,保罗说的这种真割礼,指的就是重生。保罗对割礼进行的区分,使犹太人的夸口荡然无存。因为根据保罗对割礼的解释,那些在外面作犹太人的人,根本没有经历到什么是真正的割礼。
肉身的割礼作为旧约的圣礼,它是一项记号和表征,对应的是圣灵使人重生的作为。洗礼在这个意义上与旧约的割礼相同,洗礼作为一项记号,对应的同样是重生的现实。所以,保罗对犹太人和割礼的区分,同样适用于基督徒和洗礼。按着保罗提出的这个原则,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因为外面作基督徒的,不是真基督徒;外面肉身的洗礼,也不是真洗礼。唯有里面作的,才是真基督徒;真洗礼也是心里的,在乎圣灵,不在乎仪文。让我这样问我们中间的所有人,你已经在肉身接受了洗礼,在外面成为了基督徒。但是你的心从圣灵那里受洗了吗?你已经从里面成为了一个基督徒了吗?与让牧师给你施洗相比,你更需要圣灵为你施洗。
这个问题同样适用于我们中间的孩子们,你们中间很多人已经在教会里受了婴儿洗,但你们还没有从圣灵那里受洗,你们要渴望那更宝贵的洗礼临到你们,就是圣灵使你们重生的洗。只有当你们在自己心里经历从圣灵而来的洗礼时,你们才开始成为一个真基督徒。
保罗要让犹太人看见,不仅遵行全律法是他们做不到的,为自己行割礼同样是他们做不到的。保罗希望帮助犹太人在这两个方面看见自己的无能,将他们引向基督和圣灵。对于如今的我们来说,我们同样需要在这两个方面认识自己的无能,我们需要看见自己没有能力遵守全律法,这样我们才会被引向基督的义。我们也需要看见我们没有能力使自己重生,我们也不能通过牧师的施洗使自己重生,只有当我们在重生方面认识自己的无能时,我们才会指望圣灵使人重生的大能。而只有当我们自夸的口变成认罪的口时,只有当我们口中的自信变成叹息和哀求时,才意味着我们已经感受到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结论:最后让我们总结一下,犹太人以律法和割礼夸口,律法和割礼使他们带着极大的优越感看待外邦人。你的信仰使你指着什么夸口呢,是你的行为吗?是你的知识吗?但真信仰必然使我们失去一切的自夸,并且使我们只能指着圣父、圣子、圣灵夸口,愿你也能将荣耀归给独一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