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恩典掌权
概括:从5:20—6:2节,保罗对罪和恩典这两个词进行了拟人化,在这里罪和恩典被比喻为两个王。保罗通过对比的方式告诉我们,恩典这个王在每一方面都胜过罪这个王。我们要从两个方便查考这几节经文,第一、恩典胜过罪的惨重,5:20-21。第二、恩典胜过罪的权势,6:1-2。
大纲:
- 恩典胜过罪的惨重
在5:20节的经文里,出现了两个关键词,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在希腊文中,形容罪的“显多”的动词和形容恩典“显多”的动词并不是一个词,形容恩典显多的动词拥有更加丰盛的含义,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和合本圣经中的“更”这个字上看出来。
更这个字在这句话中显得多么奇妙,因为它在这里表明了“恩典的丰盛远大于罪的惨重。”许多人听见这里一定会说:“至于这么夸张吗,这不就是一个“更”字而已吗,这个字并没有你说的那么打动我呀!”其实我们对这个字所表明的福音现实会作出什么反应,完全取决于我们经历了这句话中的两个“显多”的哪一个。
人对福音恩典的宣告感到不痛不痒,的确不是一种罕见的现象。人们来到教会,有时会被敬拜的旋律打动,但是当神的话语要被传讲时,人的耳朵就自动戴上了一个无形的耳塞。在一些会众身上,讲台没有成为敲响人良心的警钟,更像是成为了一首助眠曲。为什么会这样呢?一个教会的敬拜经常出现这样的场景,不是极不正常吗!是的,这是非常不健康的属灵现象。如果我们在教会的敬拜中能够在大部分会众身上看见这一幕,就表明这个教会的整体既没有经历罪的显多,也没有经历恩典的显多。
罪的显多为人带来罪的愁苦,恩典的显多为人带来恩典的安慰。每一个在神话语的警告下安睡的人,每一个对福音漠不关心的人,都是既没有经历罪的显多,也没有经历恩典显多的人。当你在别人身上看见因审判而产生的颤抖时,当你听见那些愁苦的哀求时,你只是一笑了之 并不当作一回事。这一切都表明你在双重的黑暗之下,你既没有从律法而来的亮光,也没有从福音而来的亮光。
在教牧探访之中,我常会产生一种艰难的感受,想与一个被探访的会众建立起属灵的交通真的是太难的,想有效的与一个会众有效的谈论福音真的是太难了。你们可能会诧异,“你是一个传道人,你每周都讲道,向基督徒传讲福音怎么会感觉困难呢?”因为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的认识罪和恩典,他们并不感觉自己需要这样的认识,很多人只是满足于一种表面的圣经知识。诚实的说,直到如今我都不知道该如何个人性的向我们教会中的一些人谈论福音,因为我从一些人的信仰中根本看不到对罪有真实的认识,也没有看见任何对恩典的寻求。肤浅的认识罪、不疼不痒的谈论恩典、将安稳建立在充满自义的悔改之上,这都是属灵的认知没有被打开的表现。这样的知识并不能为你带来拯救,只能成为蒙蔽你、使你无法认识恩典的帕子。
而我们中间每一个开始经历到罪恶显多的人,尽管罪的愁苦开始在你里面变得越发沉重,但你是大有盼望的人。因为圣灵将罪的重量向你显明出来的目的,是为了向你显明恩典的重量。你需要看见神的心意是美善的,祂让罪在你眼中变得庞大,是为了能够向你展示恩典的丰盛。耶和华听见以色列人在埃及发出的哀声,就出手拯救他们;以色列人因非利士人的欺压发出哀求,神就眷顾他们。圣灵使你在神的定罪下发出哀声,是为了向你显明恩典的安慰。你要将自己的罪恶和愁苦陈明在上帝面前,尽管你的哀求并不能满足神的圣洁,但上帝愿意因为祂对罪人无条件的怜悯,在你的祷告中向你赐下恩典的拯救。
每一个经历了罪恶显多的人,都需要同时注意两件事。第一、不要迷恋知罪,不要只痴迷于关注自己里面的属灵经历。你需要向外看,你要看向基督。因为你在自己里面只能经历到罪恶显多,你只有在你以外的基督那里才能经历到恩典显多。第二、你也不要在自己的罪恶之中绝望,因为先经历罪的愁苦有多深,然后才经历恩典有多丰富,这是圣灵施行拯救的一贯方式。救赎历史的次序,就是先有亚当的堕落,后有基督的拯救。为了见证基督的缘故,圣灵在向我们个人性地施行救恩时,同样也会先指控我们的罪恶,然后才向我们显明基督的恩典。圣灵让罪恶在你眼中显多,并不是要致你于死地,而是为了预备你承受恩典。
哪些人是最有福的呢!是那些既经历了罪显多,也经历了恩典更显多的人。挪亚一家八口经历了洪水的汹涌,他们更经历了方舟的坚固。照样,神的儿女尽管会见识到自己的罪恶众多,但他们更会见识到基督的恩典是何等无限的大过他们的罪。一颗软弱的良心会说:“唉!尽管我已经蒙受了这么大的拯救,但是我每一天还是这么忘恩负义,我没有活出与恩典相称的样子。”但罪小的信心却会说:“尽管我是如此罪大恶极的人,我每一天的心思和意念都表明我是罪人之中的罪魁,但基督恩典的丰盛却大于罪为我带来的羞愧。”各位神的儿女,不要让你的罪恶和亏欠成为你眼中的全部,因为在上帝面前有一样比你的罪更大的,就是祂已经赐给你的基督和恩典。
我们的罪如何显多?恩典又如何向我们更显多呢?答案在于经文中的另一个词“律法。”可以搞不夸张的说,使徒保罗在罗5:12-19节的论证,彻底地颠覆了传统犹太教的信仰。“罪和死亡从亚当而来,义和生命从基督而来,”在救赎历史上有两个决定性的事件,第一个是亚当的堕落带来了全人类的定罪,第二个是基督的死带来了所有选民的称义。这两件事一件发生在伊甸园,另一件发生在各各他。但是对犹太教的人来说,这两个地方都不是他们心目中最重要的地方,犹太教的人心目中最重要的地方是西奈山,因为上帝在那里赐下了律法。
保罗从救赎历史的角度对亚当和基督的解释,是传统的犹太教完全陌生的。犹太教认为,什么是人被定罪的原因呢?是因为人违背律法。什么是人被称义的根基呢?是遵守律法。但是保罗已经在5:12-19节解释了,律法既不是人被定罪的根本原因,更不是人称义的原因。因为人类在还没有摩西律法的时代就已经服在了死亡的权下,死亡作为罪的工价在律法出现前就临到了全人类,表明人类在拥有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经被定罪了。
既然律法既不是人被定罪的第一因,也不是人被称义的原因,上帝为什么将律法赐下呢?保罗说: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亚当的堕落带来了人的原罪,而律法的赐下是为了显明人的本罪。我们被告知在亚当那一次的犯罪中,我们都因那一次的犯罪被定罪;而律法告诉我们的是,我们不仅会因那一次的犯罪被定罪,我们同样会因为自己千千万万的罪被定罪。上帝赐给犹太人律法的目的,不是让他们靠着得救,而是要让他们看见自己的罪恶有多么众多;
在当今的教会之中,很多人对律法的认识并不是从使徒这里接受的教训,而是从犹太教的拉比那里受的教导,这实在是一件悲哀的事。因为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并没有通过律法看见了自己的罪恶和愁苦有多深,而是像犹太教的人一样将行律法当作称义的方法。我们需要留意自己在上帝的律法中看见了什么,如果我们看见的是我们已经做了哪些讨上帝的事,而不是看见自己每日所思想的尽都是罪,那么我们的老师不是基督的使徒,而是犹太教的拉比。
我认为一个人刚进入教会时,他首先需要学习的不是福音,而是律法。很多人终身学习圣经却不明白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只想学习福音,而不想学习律法。一个人不正确的认识律法,就根本不能听进去福音。
在教会中最需要改变的是什么?是人只将信仰理解为“行行行、做做做。”你需要在律法下学习的是什么?不是你作了那些好事,而是看见你犯了每一样罪。你需要在律法下看见的不是你能做些什么,而是你无法行出任何让上帝满意的善。只有当你的自信变成无能时,只有当你的道德被你视为过犯时,你成就感被罪咎感所取代时,你才是真正的开始认识了上帝的律法。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这是一句及其重要的话,这句话决定了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上帝的律法。但更宝贵的是后半节经文,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保罗在上文已经提到: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在一个真信徒身上,他的罪恶越多的被显明,也就越显明了那使他称义的恩典是何等的充足。越难医治的疾病,越能显出医术的高超;越饥饿的人,越能显出筵席的丰盛。在信徒身上,罪的惨重会显出恩典的无限丰富。
让人的过犯显多,并不是上帝赐下律法的最终目的;上帝赐下律法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在信徒身上显明基督恩典的丰盛和荣耀。假如我们没有罪,上帝就不会赐下恩典;就像没有欠债,就不会有恩免一样,恩典只有通过罪的黑色背景板才会显明出来。神将恩典向我们显明之前,一定会将罪先向我们显明。
所以,不要惧怕我们的罪在神的话语之下会被揭露出来,因为这并非上帝的最终心意。只有让我们的罪被多多地显明,恩典在我们心里才会被多多地显明。不要担心在律法下看见一个糟糕的自己,圣灵借着律法让我们的过犯显多,正是为了让我们看见,我们眼中这个糟糕的自己,正是上帝愿意赐予丰盛恩典的那个人。
在救赎历史之中,让恩典显多的是十字架上的基督,因为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格亲自在那里为罪人支付了赎价;而在信徒属灵经历中,让恩典显多的是施恩的圣灵,因为只有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格有能力让人认识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格是何等的有恩典、有怜悯。
另外,显多这个动词不是在表达我们人自己的行动,而是在形容只有圣灵才能施行在人的心里的行动。这意味着让恩典显多不是我们凭自己能够做到的一件事,而是我们需要等候圣灵来成就在我们身上的一件事。
但如今,用一些方法代替圣灵的工作已经在教会中成为了流行做法。邀请人做一个决志祷告、或是呼召人做一个信仰告白,然后就宣布这个人已经得救了,这些事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但是人来到教会后,需要的是在圣灵的作为下经历自己的罪被显多,更需要等候圣灵使那恩典更显多的时刻来到。因为就算人自己进行一千次的决志,也不能成就唯有圣灵才能作为的信心。一个传道人将人的方法代替圣灵的作为教导人,只不过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一起掉在坑里。
既然恩典的丰盛要无限的大于人的过犯,那么恩典的赏赐也一定远远的超过罪索取的工价。保罗在21节将罪和恩典比喻为两个王,罪在人身上作王掌权的结果就是死,而恩典在人身上作王掌权的结果是永生。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每一个在不信中死去的人,终其一生只会经历第一个王——罪的统治,只有那些神的儿女才经历过第二个王——恩典的统治。当一个人归信的时刻,表明这两个王在他的身上进行了一场空前的决战。一个人之所以是归信,是因为那个被称为恩典的王胜过了那个被称为罪的王,将他从那个恶王的统治下解救了出来,从此成为了恩典的百姓。
在罪的统治下,我们都是罪民,罪通过使我们被定罪在我们身上作王。但恩典不一样,恩典是借着向我们赐下义而登基为王。罪是通过使我们缺少公义作我们的王,而恩典是通过向我们赐下公义成为我们的王。罪通过索取的方式进行统治,恩典是通过给予的方式进行统治。我们从罪这个王这里只能得着死,但我们从恩典这个王这里得到的是称义和永生。
保罗在第21节,并非只是想平行的比较罪作王的结果和恩典作王的结果,而是要凸显出恩典是何等的胜过罪。保罗想说的是,当一个人开始接受恩典的统治以后,罪就再也不能使他死了,罪也不能再使他重新被定罪了。因为恩典已经作王使他称义和得永生了。
我们会进入永生还是进入永死,这并非由我们的行为决定,而是取决于谁是我们的王。是罪在作你的王,还是恩典作你的王!如果你还是罪的子民,而没有成为恩典的百姓,最终你只能得着永远的死亡。只有借着成为恩典的百姓,你才能被算为公义的子民,白白的得享从耶稣基督而来的永生。保罗希望我们能够认识恩典,所以他在这一章的结尾,故意加上了“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几个字。恩典不是“因我们自己得永生”,恩典是“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你渴望认识恩典吗?恩典的奥秘就隐藏在“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几个字之中。
- 恩典胜过罪的权势
在罗马书的第5章和第6章之间存在一个真理的分水岭。我们之前已经反复提到,3:21-5章主要是保罗对因信称义的论证,而从第6章保罗开始转向成圣的主题。但我们需要留意到的是,从5:21节到6:2节,保罗是在恩典这个更大的主题之下来论证称义和成圣的关系的。这也表明了恩典不仅为人带来称义,恩典同样会为人带来实际的成圣。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称义不是成圣,称义是上帝使一个罪人享有基督身为义人的身份,而成圣是上帝使祂的百姓拥有基督的圣洁性情。在称义与成圣之间,存在泾渭分明的区别。但是称义与成圣之间,也并非两个互不相干的主题,而是存在紧密相连的关系。没有人能够将称义与成圣分开,没有人可以只接受恩典带来的称义,却丝毫不拥有恩典带来的成圣。在我们的信仰认知之中,我们需要区分称义与成圣,而不是分开称义与成圣。
假如当使徒保罗写完罗马书5章以后就停止了写作,人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割裂称义与成圣了。如果保罗传讲的只是一个因信称义、而不能使人成圣的福音,他的听众一定会得出结论说:让我们尽情的犯罪吧,因为恩典的赦免要远大于过犯带来的定罪,反正我们也不会再被定罪了,活在罪中又有什么关系呢!保罗预料到有人在读完罗5章以后会这样说,所以在第6章的开始他立刻说: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通过阅读罗马书5章和6章,我们会了解到,那个说出“罪恶显出恩典的保罗”,也是那个说出“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的保罗。因信称义的恩典并不会成为人随意犯罪的平安符,相反,这恩典是在人的生命中治死罪的关键。
当路德在宗教改革运动中高举起因信称义的真理旗帜以后,天主教的神学家听见后便攻击他说:你传讲这样的教义,等于为信徒随意犯罪颁发了一张通行证。但可悲的是,这样的声音并非只会出现在反对纯正福音的敌对阵营,有时一些看似接受福音真理的热心基督徒也会产生这样的误解。所以尽管路德竭力的在宗教改革运动中传讲纯正的律法与福音,但他的学生亚齐科拉还是将因信称义的福音曲解成了反律法主义,并且在一时之间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每当纯正的福音被大力的传讲时,反律法主义的幽灵就会浮现出来。当唯独基督、唯独信心、唯独恩典的福音在讲台响起时,另一个看似合理、却与福音反对的声音也会在人心里随之响起。当福音最大化的将基督的丰盛和充足展示出来时,撒旦就会趁机将扭曲福音的声音播种在人心里。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会说:“既然行善不能使我得救,那我为什么还要行善呢?既然犯罪不能使我失去救恩,那我为什么不尽情犯罪呢?”那个起初在伊甸园中的夏娃面前歪曲上帝话语的古蛇,如今也会在每个福音被传扬的场合,用看似合理的方式将牠的声音参杂在其中。当纯正的福音被传讲的时候,那里不仅会有圣灵的工作,还会有撒旦的工作。
我们已经提到,保罗将5:20-6:2节的经文都含概在恩典的主题之下。从5:20-21节,保罗是从称义的角度论证恩典如何胜过罪恶;他证明了恩典带来的称义超过过犯带来的定罪,他也谈到了恩典带来的永生胜过了罪恶带来的死亡。而从6章开始,保罗开始从成圣的角度论证恩典如何胜过罪恶,所以他在这里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他强调了因信称义的恩典必然会带来决定性的成圣。
在希腊文圣经之中,保罗用来形容“我们在罪上死了”使用的是过去时态,这代表在罪上死了是一件已经发生和完成在信徒身上的事。而保罗用来形容“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使用的是未来时态,这表明一个人是否已经在罪上死了,直接决定了他今后是否会在罪中活着。
那什么又是“在罪上死了”呢?有些人将这句话理解为信徒要每天操练脱去旧人、穿上新人。但这种理解与死这个词的过去时态不太相符,过去时态表明在罪上死了是一件已经发生和完成在信徒身上的事情,而脱去旧人和穿上新人则是信徒需要持续一生操练。所以罪上死不是对付罪的意思。
还有一些人认为,“在罪上死了”是指信徒已经能够对罪免疫了,有人还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里比喻这个观点,他们说:如果我们面前有一个死人,就算我们用他生前最喜欢的东西诱惑他,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的。这种解释倒是符合前半句经文的过去时态,但是这种解释既不符合保罗在其它经文中的教导,也不符合基督徒实际的属灵经验。这种观点等于在说基督徒在重生之时就已经完全成圣了,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如果基督徒在重生后就不会再犯罪了,那保罗为什么还用那么多话劝勉“我们不要将肢体作为罪的器具,要将肢体作为义的器具献给神呢!”
那“在罪上死了”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里的在罪上死了,不是指信徒向罪的权势而死,而是指死亡作为罪的工价,信徒已经靠着基督偿还完了。所以,在罪上死了,不是指信徒没有罪了,而是指信徒已经不欠 罪任何东西了。
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如果我们使用比较熟悉的神学用语来解释这句话,“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指的是一次发生在信徒身上的称义,“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指的是在信徒身上开始于称义之后的成圣。因为信徒已经靠着基督的死,偿还了罪索要的工价——死亡,这决定性地带来了信徒不会再活在罪中。
那“在罪中活着”又是什么意思呢?从希腊文圣经的6:1节来看,这句话指的是停留在罪中。保罗用“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句话表明,一个靠着恩典被称义的人是不会一直停留在罪中的。
我们很容易将基督徒的成圣理解成不再犯罪,其实一个已经开始经历成圣恩典的基督徒仍然会被过犯所胜,他们仍然会犯这个罪和那个罪。如果我们每天都能够查看自己良心的案卷,我们一定会看见良心对我们生活作出的记录,几乎都是由我们心思、喜好和行为上的罪行构成,我们在良心的记录中能够看见的圣灵的果子、以及我们对神的感恩和侍奉,几乎是少之又少。
基督徒成圣的标志不是他们已经不再犯罪,而是他们不会停止悔改。基督徒既是一群因着旧本性会被过犯所胜的人,也是一群因着恩典会不断离开罪的人。如果悔改是脱去旧人,那么成圣就是穿上新人。但我更喜欢用另一句话形容悔改和成圣,悔改是脱去亚当的形象,成圣是穿上基督的性情。
我们需要区分决定性成圣与完全成圣的区别,当保罗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时,他的意思是:使人称义的恩典带来了信徒的决定性成圣,而不是带来了信徒的完全成圣。当一个人被称义之时,他一定也会被带入到成圣的过程之中,这是决定性成圣的意思。所以,如果一个人说自己已经被称义了,但是却随意的践踏律法,在他的生命中找不到一个圣灵的果子,你这种信仰告白就是不可信的。因为使人称义的恩典必然也在人身上开始成圣的起点。
但我们也需要平衡的认识基督徒的决定性成圣和渐进性成圣,称义的恩典带来的是决定性成圣,表明真信徒一定是拥有些许恩典果子的人,尽管这果子看起来可能会很稀少。但另一方面,称义的恩典在今生带来的不是完全的成圣,而是渐进性的成圣,这表明就算是在真信徒的生命中,也依然存在罪的暇疵。渐进性成圣表明,在真信徒的生命中,既会有圣洁果子的持续长进,也会有罪的污点持续存在。
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自己在成圣方面也陷入到极大的怀疑之中。因为我看见自己心里还有这么多有罪的喜爱,自己身上还有那么多恶习,所以我怀疑自己重生的真实性。甚至我在良心中开始怀疑自己持守的福音,因为一方面我持守因信称义的福音,另一方面我感觉自己无法治死自己里面的罪,所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陷入到了反律法主义的错误之中。
直到最近思想罗马书的过程之中,我得到了一些光照。成圣的标志不是信徒不再犯罪,而是信徒会不断生发悔改,是他们在信心中会生出基督的谦卑、温柔和爱。我之前的问题在于,我只是从自己还有没有罪、或会不会犯罪这个角度,判断自己有没有经历成圣,而完全忽略了自己是否有份于基督的性情,自己里面是否经历了心意的回转。因为圣灵在今生成就在基督徒身上的成圣,不是终极性成圣。基督徒在今生经历的成圣,不会使他们变得完全无罪,但会使他们在拥有基督的性情上渐渐长进。
一个基督徒想合理的看待自己经历的成圣,保持一颗清洁的良心是非常重要的。当良心重新因我们的过犯发出指责的声音以后,我们会在成圣方面丧失分辨能力。良心的指责会让真信徒相信自己经历的成圣可能是虚假的,良心的声音会让基督徒只关注自己的亏欠感,而忽略圣灵在他们里面结出的圣洁果子,这是很多神的儿女陷入怀疑的原因。
在一个未经历知罪的假冒为善者对成圣的认识,与神的儿女对成圣的认识之间,也存在天差地别。一个还未在律法下经历知罪的假冒为善者,他们会感觉随着自己圣洁上的长进,自己的罪会逐渐消失。而一个神的儿女的经历却恰好相反,随着他们在圣洁上的逐渐长进,他们会对自己的罪有更深刻的认识。因为他们在今生经历的成圣,不是让罪彻底消失,而是让罪被恩典削弱。但是只要罪一有机会,还会在他们里面重新发动。这也是我们在保罗的属灵经历中看见的,当保罗没有在律法下经历知罪时,他说: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是活的。但是当他经历了成圣的恩典以后,他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我们在成圣上容易灰心,有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习惯怀着一种假冒为善者的圣洁观联想成圣,我们希望在自己的生命中看见某些罪彻底消失,而不是操练靠恩典使他们被削弱。我们在成圣上容易灰心,是因为有些时候我们追求的是法利赛人的圣洁,而不是圣经教导的圣洁。
在信徒经历的称义之间,没有任何的区别。最小的信心与最大的信心,经历的都是相同的称义。信心更大的人,不会比信心小的人拥有更大的义,他们都是借着不同程度的信心穿戴同一位基督的义袍。但是在信徒经历的成圣之间,会存在极大的区别。在那些殷勤使用信心祷告的人身上,会结出许多从基督而来的圣洁果子。但是在信心软弱、疏于操练的信徒身上,可能只能找到几个不容易发现的果子。
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将一些结满恩典果实的弟兄姐妹,当作自己追求圣洁的榜样。但我们不能将任何一个人当作成圣的模版,或将他们当成成圣的标准。
如果我们在成圣上几乎没有什么长进,这件事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但我们应该回到福音之下反思自己的问题,而不应该将任何一个人在成圣上取代的长进,当作自我反思的标准。渐进性成圣的现实应该打破我们里面一切的道德性偶像,因为就算是那些最圣洁的牧师,他们身上都仍然带着罪的暇疵。让我们将基督和圣灵当作自己圣洁的唯一来源。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