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真悔改的另一成分是憎恨所有的罪,同时伴随着自我厌恶。
在圣灵成圣之工的影响下,对罪的真实憎恨,源自使人生发对上帝之爱的信心;这是 一种神圣的憎恶,因所有的罪都是上帝无限憎恨的。这种憎恨普遍性地针对所有的罪,不 论是已知的,还是未知的。诗人说“我恨一切的假道”(诗 119:104)。对任何已知的 罪,这恨都是无法化解。诗人又说:“悖逆人所作的事,我甚恨恶,不容沾在我身上 ” (诗 101:3)。这对罪的憎恨,是持续的,没有止息。它是一种对一切罪和罪的一切表 象发自内心地恨恶;是完全地憎恶罪,以罪为极其可恶,难以形容地可憎;是恨恶罪的本 质,以罪为万恶之首,众敌之首,是最根深蒂固的仇敌,罪不但与宝贵的灵魂为敌,而且 与那位本性至可爱、至有爱的上帝为敌。真悔改者越相信耶稣是为他的过犯受害,为他的 罪孽压伤,就越憎恶罪。在上帝羔羊的受苦和受死中,他看到作为罪人的他当受何等大的 忿怒、何等可怕的惩罚。当他真心地相信,主耶稣是如此爱他,以致情愿替他承受所有那 些惩罚,他的罪就在自己的眼中,显得无法形容地可恨,他渴望能以完全的恨来恨它们。 他恨罪,以罪为万恶之极,甚于那让人受苦的恶:若他可以自己选择,即便不用担心罪的 刑罚,他也必不选择罪;他恨罪,是因它与上帝的圣洁本性以及祂的律法相悖。
对罪的真憎恨,伴随着自我厌恶。“那时,你们必追想你们的恶行和你们不善的作为, 就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 ”(结 36:31)真悔改者不仅厌恶居住在他里面 的罪,以及他数不清的过犯,而且厌恶自己是个罪人。看到上帝的良善、上帝的怜悯和圣 洁的律法,看到他的救主所受的灵里和肉体的极大伤痛和愁苦,看到自己罪那难以言表的 畸形、可憎和应受惩罚,就因他的罪孽和可憎之事,自己厌恶自己。约伯说:“因此我厌 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 42:6)他实际上不是厌恶自己是个受造物,而是 厌恶自己是个罪人。他看自己像最畸形、最污秽的东西。如今,他用圣洁的憎恨,摒弃一 切从前为罪所找的虚空借口,就是那些他曾拿来欺哄自己良心的借口。他控告自己、审判 自己和定罪自己。他因此捶着胸懊悔(参路 18:13);因此宣告自己败坏的内心是所有 可憎之事的源泉,宣告按着公义,他的心配受击打,配因所犯的无数重罪而被处死。如今 他看到,自己的心和生命是场令人作呕的表演,都如不洁之物,自己所有的义都如污秽的 衣服。因此,他厌恶自己,弃绝一切的自信。
4. 真悔改包含在主前的蒙羞抱愧。
回想起自己不计其数的极恶悖逆,真悔改者在上帝面前满了圣洁的羞耻和惭愧。以斯 拉说:“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上帝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 恶滔天”(拉 9:6)。世上最初本没有羞耻,直到始祖得罪上帝,丢了自己的尊荣。因 着对罪的真认识,因着真感受到上帝的赦罪怜悯,真悔改者在圣洁仁慈的上帝面前,为自 己本性的深深败坏,为一生的严重过犯,满面羞耻。
灵里的赤身露体也使人羞耻。因此,亚当在犯罪后对上帝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 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创 3:10)。罪夺走了原来人本性中的俊 美。罪也剥去了罪人的美衣,显出他赤身露体的羞耻。蒙恩的罪人看到了这点,就将这大 应许应验在自己身上:“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时候,心里追念,自觉抱愧,又因 你的羞辱就不再开口。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 16:63)羞辱带来羞耻。“罪恶是人 民的羞辱”(箴 14:34)。借着律法认识的罪,可能带来世俗的忧愁,但只有福音能将 罪漆成让真悔改者抱愧的颜色,“因担当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耶 31:19)。对 十分卑鄙的忘恩负义的真认识,当伴随着对救赎怜悯的信心时,更使他满了羞耻:“我们在羞耻中躺卧吧!愿惭愧将我们遮盖。因为……我们和我们的列祖常常得罪耶和华我们的 上帝”(耶 3:25)。同样,从前在罪中所盼望的落了空,也使悔改者满了圣洁的羞耻。 在未重生之时,他盼望在悖逆中得满足和福乐,而如今,他对罪的看法已改变,看到从前 为自己孜孜以求的,不过都是眼前的悲惨和无尽的毁灭。他对此反思,就常常抱愧。因此, 使徒保罗问:“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 (罗 6:21)同样,在灵里发觉自己罪的污秽,也让悔改者满了羞耻。在上帝眼中,罪污 秽并扭曲人的灵魂。真悔改者看到这一点,就抱愧蒙羞。教会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 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 64:6)。先知但以理也解释道:“主啊,你是公义的,我们是脸上蒙羞的……正如今日一样。 ”(但 9:7)
5. 真悔改包含向那位被他用罪所玷辱的荣耀上帝,毫无保留地坦白认罪。
约书亚劝亚干说:“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在祂面前认罪 ” (书 7:19)。这是真悔改者吐露其神圣忧愁、自我厌恶和羞耻的方式。诗人说:“我向 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 恶。 ”(诗 32:5)如果罪是在暗中犯下的,那么在暗中向上帝认罪就够了。如果一个私 下犯的罪,不仅得罪上帝,而且冒犯同为受造物的人,那么就需要不仅向上帝认罪,也要 在私下向那人认罪(参雅 5:16)。如果是在众人面前犯的罪,就需要在众人面前认罪 (参提前 5:20)。因此,大卫是向教会公开承认自己的罪(参诗 51),保罗亦然(参提 前 1:13)。正如暗中的认罪只向着上帝,私下和在众人面前的认罪,也主要是向着祂的。 坦诚的认罪是真悔改所必需的,以至于在圣经中它被称作悔改的全部。因此上帝说:“我 要回到原处,等他们自觉有罪”(何 5:15)。
真悔改者毫不保留地认自己的罪,以此来控告自己。怀着忧愁和羞耻,来到他荣耀的上帝和父面前认罪,承认自己无数次干犯了祂圣洁公义的律法。大卫说:“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 51:3)他也定罪自己。当他查看圣洁的律法,思想自己不计其数之罪的无限邪恶和当受无限的惩罚时,就看到自己的毁灭,并对自己宣判。迷途知返的浪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路 15:18-19)。他看到并且承认,因自己的极大悖逆,在全能上帝无法抗拒的忿怒之下,自己配受永远的沉沦。他会与因罪受罚的教会一同说:“我们不至消灭,是出于耶和 华诸般的慈爱”(哀 3:22)。他看到,如他自己审判自己所定的,上帝若罚他受永远的 毁灭,那才是公义的。真悔改者,不是像亚当一样遮掩自己的过犯,他知道自己无法用言 语来表达其最轻微之罪中的极大邪恶。他只好以手捂口,又口贴尘埃,因为他无法表明自 己罪有多大,恶有多甚。因此,他的认罪是自由的、真诚的、详尽的,也是惯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