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诫
证道经文:出埃及记20:14
证道大纲:
一、理解十诫的第七条总原则
二、性的纯洁
一、理解十诫的第七条总原则
关于适用于上帝律法的第七个原则,这是源于圣经中《雅各书》第2 章 10 节。雅各在那里写道:“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我首先藉着一个喻来阐明这一点,以便我们能够明白雅各在教导什么。我们把上帝的律法比作一个圆圈。在这个圆圈里面是顺服,是尊重律法。在圆圈外面,在圆圈外面的任何地方,都是不顺服或违背上帝的律法。雅各在《雅各书》第 2 章中的这节经文里说的是,只要我们跨出了这个圆圈,无论我们从哪里跨出去的,只要我们跨出去了,我们就是有罪的,我们就进入了圆圈之外不顺服的领域。无论我们是从哪里跨出或怎样跨出,或许是一个极其邪恶的行为,也或许只是一个微小的邪恶的愿望,二者都是跨到了圆圈之外。雅各写道:“凡遵守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有罪的。”我举例来说明。假设有个人偷了一钱包,犯了盗窃罪,即使他的整个余生再也没有偷过一分钱,他也是有罪的。别的一切顺服律法的行为,都不能抹去他这次违背律法的行为。那么,我们可以从雅各写的这节经文中总结出什么原则呢?那就是,人只要犯过一次罪,他在上帝的律法面前就是有罪的,即使他的余生是全然完美的。所以,根据这个原则,每种罪都应当受到死亡的刑罚。我们学习上一条诫命时提到过,我们认为谋杀你的邻舍是严重违犯了第六条诫命,而轻视邻舍却似乎不是那么严重的罪。然而,上帝教导我们说,虽然罪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但都使我们成为了有罪的人,因为我们跨出了上帝的律法这个圈。所以,这是一条需要牢记在心的重要原则,在我们学习第七条诫命时也是如此。
二、性的纯洁
当我们开始学习第一条诫命的时候,你们注意到第一条诫命要求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必须具有排他性。我们不可随从别的“神”或爱别的“神”,圣经中常常把这种导致人背道的拜偶像行为定义成属灵的奸淫。上帝把这条诫命赐给我们,是为了我们的益处,防止我们因失去了祂与祂百姓之间建立的这种宝贵关系而受到伤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七条诫命与第一条诫命有密切的联系。人类之间最宝贵的关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我们的赐律者在这个关系周围划了一条保护性的界限。为了充分理解这条诫命,我必须做一些根基性的工作。所以,我的第一个想法是,我们一起来思考一下性欲望的功用是什么?接着,我们一起来思考,上帝为我们设立的表达性欲的界限是什么?最后我们共同来思考,上帝设立这些界限的意图是什么?藉着上面三个问题的思考,我想帮助你们能更好认识第七条诫命。
那么,我们首先来共同想一想:我们的性欲望的功用是什么?造物主上帝在创造我们人类时,赋予了我们性方面的需要和渴望。性方面的需要、渴望,就像上帝为我们造的身体会感觉到饥渴、需要饮食一样。饿了想要吃食物,不是罪。同样,有性方面的渴望和需求,也不是罪。只要我们在上帝的旨意设立的界限之内,有性关系和性行为就不是罪。这是值得你们注意的一个重要真理,尤其是对于那些也许仍然处在挣扎中的人而言,他们甚
至觉得婚姻关系内的性行为也是错误的或有罪的。婚姻内的性行为是美好的,圣经中在许许多多地方清楚地确立了这一基本原则。我想强调其中几处经文来帮我们脱离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可能得到的一切错误的印象或教导。如果你查考《箴言》第 5 章15-21节,就会看到上帝在那里藉着所罗门的作品来教导我们。上帝做了一个宣告:就是,我们应当总是恋慕自己配偶的性爱。那里用了一个表示程度很强烈的词:恋慕,这表达了充满了那种恩赐所带来的喜乐。然后我们翻到所罗门的下一卷书《雅歌》,《雅歌》的第 4 和5 章以极其优美而尊贵的方式谈到了一对夫妻之间私密、亲密的性关系。然后我们翻到新约的《希伯来书》第 13 章4 节,使徒写道:“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就是那些嫖娼的人)行淫(就是那些违背婚姻誓言的人)的人,上帝必要审判。”经文里“床也不可污秽”中的“床”这个词,在希腊原文中是 koite,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性行为”。所以,上帝在这里说的是,婚姻生活中的性行为是不可污秽的。那是祂的恩赐,但又不仅仅是祂的恩赐。如我将要向你们阐明的,祂的旨意是要我们像那样生活。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没有任何地方教导说,一对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是为了繁衍人类而不得不被容忍的、可以原谅的某种邪恶。那种观点显然是违背圣经教导的。
如果我们探讨上帝如何设计了我们的身体,就可以得出结论说,在上帝看来,性行为并不是禁忌的话题。上帝设定的界限之内的性行为,是上帝所创造的极其令人愉悦和感到满足的恩赐。上帝为我们设计的身体是会分泌荷尔蒙的。这并不是偶然的,那是祂美好的设计。上帝甚至为我们设计了性器官,同样,那也不是没有目的的。上帝希望祂所创造的人类可以享受到一男一女、夫妻之间婚姻生活中的身体的亲密,因为那能够加深他们关系中的喜乐。如果你自己考查《哥林多前书》第 7 章,就会注意到保罗谈到了婚姻内的性行为。上帝不仅允许人那样做,而且吩咐人那样做。第3节说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也应当用合宜之份待丈夫。保罗在那里谈到的“合宜之份”不是指仁慈。他在那里谈及的是性行为。换言之,他是在说,作为丈夫,在婚姻中我有责任满足我妻子的性需求和性渴望。为什么?那是为了不让撒但有机会来试探我们。所以,从保罗的教导中我们要注意到,我们在婚姻中的性行为的主要目标和关注点,是满足我配偶的需要,首先不是以自我为主,不是为了满足我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我配偶的需要。你配偶的需要是第一位的。这也是一种舍己。
各位,那再次显明了藉着全部这些诫命所诉说的深深的大爱,上帝希望藉着夫妻生活在一起的方式反映出那样的爱。可悲的是,因着人类在乐园中的深深堕落,性行为这种本应纯洁且使人愉快的经历,现在已经成为了人心灵中和生活中一种巨大的毁灭性力量。现在,为了抑制这种给个人(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
年人,婚姻生活之内还是之外的人)带来毁灭的罪,上帝颁布了第七条诫命来像栅栏一样围在性欲的周围,以保持性欲的纯洁。所以我们用一个比喻来总结这第一点。我把性欲比作火。我们都知道火能给人带来众多益处,而且具有很多提供快乐的巨大潜能。在合宜的壁炉中,火能给房子带来温暖。火能使房子变得很舒适,但同样的火若是在壁炉外,却能把房子烧毁。一个小火星就能点燃一所房子或一片森林,把它烧毁。那就是上帝要避免的事。祂知道当性欲被带到祂所设计的壁炉——婚姻生活之外时,能够带来多大的毁灭。我们若把性欲带到婚姻之外,就会引火烧身,给自己的生命带来伤害。那正是上帝藉着“不可奸淫”这条诫命所要防止的事。
那使我们自然而然地来到第二个问题,我们自然会问:“上帝为我们设立的表达性欲的界限是什么?”《创世记》第 2 章中清楚地阐明了这个界限,那就是婚姻。你在那里可以读到优美的描述,看到上帝如何设立了婚姻。亚当发现独居不好,然后,上帝为亚当创造了一个与他相配的帮助者。那是多么喜乐的场景啊!造物主把那个女人介绍给亚当,然后祂亲自主持了世上第一场婚礼,祂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上帝设立的婚姻生活是一直要在人类生活中延续的。根据这节经文我们如何能知道呢?因为上帝说:“人要离开父母。”亚当和夏娃没有父母,所以上帝此刻是在对他们以及他们之后所有的婚姻讲话,这话永远有效。所以我们要明白,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无论什么年龄)之间的性关系,都绝对不可被认为是成年人或年轻人之间你情我愿的私人行为。根据上帝的律法,性行为只允许存在于婚姻这一盟约的关系之中。的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罗门不是婚姻生活方面合格的权威,但他是上帝所默示的发言人,我们应当好好思考他在《箴言》第5-7 章中的教导。我们在头脑里想象一下这幅画面,他如同是在说:“一个人能够做到把火放在怀里自己却不被烧伤吗?一个人能够做到在炭火上走却不被烫到脚吗?”还是借用火的那个比喻,如果我们让性行为发生在婚姻背景、婚姻关系之外,就会引火烧身。上帝吩咐男人要忠于他的妻子,与他的妻子成为一体。下面的说的话,似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在当代社会里,我们必须不断提醒自己显而易见的事: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约的关系。一个婚姻,需要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当我们面对错误的教义和错误的实际行为所形成的歪风邪气时,上述真理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是显而易见的。
现在我们从这一点开始查考圣经,探讨我们的赐律者为我们的性欲设立的具体界限。我与你们一起查考与此相关的一些主要经文。首先,未婚者之间的一切性行为都是被禁止的,未婚者之间的性行为被称为淫行或淫乱。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在《帖撒罗尼迦前书》第4 章3-7 节中,上帝警告和劝勉我们要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远避淫行。祂警告我们不要有婚姻关系之外的性行为,警告我们不要放纵自己的邪情私欲,避免因性欲而犯罪。然后,上帝加上了这一点,这个警告。祂说:“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份,欺负他的弟兄。”在这个上下文背景中,这事指的是性方面的事。为什么?“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嘱咐你们的。”上帝如何施行报应呢?朋友们,有时上帝就只是藉着记忆施行报应,那些记忆包括思想的和身体上的,都会搅扰和损害你将来婚姻生活的美好。所以当你未婚、单身的时候,要使自己一直处在上帝设立的界限之内,藉此来保护这个宝贵的恩赐。
第二,已婚之人与配偶以外的任何人之间的性行为都是被禁止的,无论那人是已婚还是未婚,圣经把这称之为奸淫。你藉着婚姻委身于你的配偶,然而不贞之罪会最为严重地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美丽。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见到过很多这样的例子,几乎没有见过被奸淫行为破坏的婚姻能够恢复到从前的状态或应该有的状态。所以,上帝允许婚姻中清白的一方与犯了奸淫罪的配偶离婚。上帝允许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祂没有命令人必须离婚,但祂知道奸淫行为能够给婚姻的健康和福益带来多么大的灾难。同样,人若以不合乎圣经的方式与配偶离婚了,上帝也明确禁止其他人与那样的人结婚,那样的人也是犯奸淫者。你可以从《马太福音》第 5 章 31-32 节和第 19 章 9节中学到这一点。主所有这些命令都是在反复强调奸淫罪的严重性。
第三,家庭成员之间的任何性行为都是被禁止的。你打开《利未记》第18章,就会注意到那里举了许多清楚的例子来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这种关系。这被称为乱伦罪。上帝在这一章中反复说:“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家庭成员)的下体,亲近他们”(利18:6),藉此明确宣告了自己的旨意。“露他们的下体”这个短语涵盖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一切性行为。这包括从最轻微的性接触到最投入的性行为。上帝禁止这一切。同时,发生在成人与儿童或十几岁的青少年之间的性行为,是被禁止的,这被称为性虐待儿童。多数国家,那都被认为是犯罪行为,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在年幼时受到来自成人的性行为,对儿童或青少年造成的伤害是最大的。并且,上帝想要保护这朵花,保护祂赐给我们的性这个美好的恩赐。祂在这个恩赐周围设立了保护的界限。愿我们所有人都竭尽全力尊重这界限。
我们再次来看主耶稣的《登山宝训》,看祂在《马太福音》第 5 章 27-28 节中的教导,就会注意到违犯第七条诫命的罪,远不仅仅是指我刚才概括性地提到的行为。我们来听听主耶稣的话。“只是我告诉你们(关于第七条诫命):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主耶稣在这里再次谈到了人付诸行动之前存在于心中的罪。《海德堡教理问答》的第 109 问基于耶稣的这段教导,给出了一个优美的概述。我读给你们听。它回答的是这个问题:第七条诫命是否只是禁戒淫乱以及这类的大罪?“因为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圣灵的殿,上帝便吩咐我们保守二者纯全圣洁;因此,祂禁戒一切淫乱的行为、姿态、言语、思想、欲望,和一切足以诱导淫乱之事。”那么我要藉此对你们说几句话。我们都要注意109问最后一句话是“禁戒一切足以在错误的背景环境中诱导男人女人的淫乱之事。”所以各位女士们,你们要知道,你们的穿着打扮会诱导男人产生性方面的想法或渴望。你们因着自己的穿着打扮,可能会成为撒但的代理人,致使别的男人,上帝所造的正常、健康的男人误入歧途。我猜想许多女孩和女人这样做是出于无知,但她们对此却不应该是无知的。因着她们的穿着,或者更确切地说,因着她们诱人的或暴露的穿着,她们成为了试探正常、健康男人的源头。但是大家也不要错误的得出结论说,这里的男人是无辜的,不是这样的,那丝毫不意味着男人不应当为自己的思想、行为负责。女人的着装可能引诱你,但你有责任不去看,你有责任在上帝面前守住你的心,那是上帝与你之间的事。但是,各位男士那无疑也指示你们要对自己的行为和穿着负责。
我们通常只把主耶稣这里的教导应用在男人身上,但毫无疑问,妻子若是渴望得到丈夫以外的人的情感和身体方面的爱,那也是罪。但令人悲愤的是,也有许多男人引诱女人致使女人误入歧途,违犯了第七条诫命。那么男人是怎样做到那一点的呢?那是藉着给予妻子以外的女人不合宜的情感和身体方面的关注。在《哥林多前书》第 7 章1 节中,使徒保罗写道:“男不近女倒好。”在希腊原文中,“近”这个词的字面含义是把火点燃。这里说的是男人点燃女人里面的火,是不好的。什么会点燃男人里面的火?那是通过男人的眼睛这扇门。那什么能点燃女人里面的火呢?那是通过感情这扇门。所以男人在对待自己周围的女人时要非常谨慎、小心。我们若给予妻子以外的女人不合宜的专注倾听、情感方面的支持、个人的社交时间、或轻微的身体接触,都可能会在她们里面点燃不合宜的火,播下奸淫的种子,最终导致奸淫罪。所以作为丈夫,我们自己在这方面也应当非常谨慎,不要在我们的妻子以外的女人心中点燃欲火。
各位,主耶稣的这个教导也包括禁止浏览一切色情影像、图片,阅读色情文字,这些都是罪。色情资料所带来的情欲和手淫是一种很可怕的罪,会给你自己带来毁灭性的伤害,也会给你与现在的配偶或将来的配偶的关系带来毁灭性的伤害。今天很多家庭的破裂,也都是受到了这个的影响。上帝是在分享祂对于我们当中在性方面很脆弱的人的担忧,祂想要保护我们免受色情资料这种邪恶之物的伤害。色情资料不仅玷污了人的头脑和身体,也在性方面虐待和玩弄了女性,仿佛她们是玩物,不是人。除此之外,色情资料还会使你将来的婚姻变得复杂,因为它们在人的头脑中留下了一个毁灭性的印迹,使人有可耻的记忆和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会破坏将来婚姻的亲密之美。当然,那也会破坏你现在的婚姻。女人发现她的丈夫沉浸在色情资料中时,会觉得丈夫背叛了她,那跟当场抓住她的男人、她的配偶、她的丈夫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时的感觉完全一样。性行为只允许发生在婚姻内的夫妻关系中,大家要注意,上帝设立的满足性欲的界限是唯独在婚姻中的配偶身上。也就说,任何手淫的行为,任何自己试图满足性欲的方式都是被禁止的。
下面,通过第三个问题,我来做一个总结。就是上帝在性欲周围设立了如此清晰的界限来使人保持纯全和圣洁,有什么意图?亲爱的朋友,那是为了保护这种极其美丽但同时又很脆弱的东西。当一个小孩子渐渐长大时,他在性方面逐渐成熟,就像一个花蕾开始变成一朵美丽的花。人若开始拨弄这个娇嫩的花蕾,就是在破坏这朵花的未来;如果我们过早打开这个花蕾,就是摧残这朵花,带来的伤害是永远不可能恢复的。所以年轻人,你要知道婚姻之外过早的性行为,会给你带来无法估量的伤害。性虐待儿童和青少年的人,会给受害者在性方面留下永远的印记和伤害。上帝知道这种行为的破坏力。上帝知道有多少人被迫成为卖淫者或同性恋者,只是为了逃避性虐待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和屈辱。上帝知道色情资料(不论是影视、图片还是文字),究竟会给人的头脑中留下怎样破坏性的生物学印记。祂想要保护我们。上帝知道当婚姻关系中有第三者入侵时,就根本不可能跟从前一样了。上帝也知道祂在我们里面创造的性的能力有多么强大,所以祂在《雅歌》这卷书中反复警告我们:“耶路撒冷的众女子(未婚者)啊,我……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这里表达的就是,要等到唤醒性欲之火的正确时候。《箴言》第 7 章24-26 节说:“众子啊,现在要听从我,留心听我口中的话。你的心不可偏向淫妇的道,不要入她的迷途。因为被她伤害仆倒的不少,被她杀戮的而且甚多。她的家是在阴间之路,下到死亡之宫。”上帝在这个如此私人、如此脆弱、如此美好的东西周围设置了坚固的栅栏。亲爱的朋友,你再次感觉到、认识到、经历到上帝的爱了吗?各位,我想反复提醒你们,赐律者是一位充满爱的上帝,祂努力的要使你我的生活极其美好,至为圣洁。但那只有当我们坚持行走在通向安全和喜乐的路上时才能实现。愿上帝赐福给我们所有人的这些关于第七条诫命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