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确据的归属
我发现如今很多人所享有的得救的确据,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他们没有任何的属灵挣扎。对于一些人来说,将来能够上天堂总是确定无疑的,他们丝毫不会担心这件事情,没有任何的怀疑和挣扎是他们再正常不过的光景。但这不是我们在圣经上所看见的,保罗在罗马书前5章已经教导了因信称义的真理,如果一个已经称义的人不会在有任何的属灵挣扎了,罗马书就不应该有7:14-25节这段经文。在罗马书的7:14-25节,这里描述了一个经历了重生之人的属灵挣扎,这个人已经拥有了新的性情,因为按着他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 神的律;但他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战,把他掳去叫他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7:22-23)。这个人按着他已经拥有的新性情,仍然胜不过他里面那老肉体的权势。但我们理解罗马书8:12-17节这段经文对得救确据的教导时,我们必须要留意到7:14-25节这个背景,我们需要看见从7:14-8:17节是一个整体。为什么保罗要教导得救的确据这一真理?他为什么要指导罗马教会的信徒当如何在良心之中享有确据?因为基督徒在今生的属灵争战之中,仍然会经历极大的属灵挣扎,他们会感受到自己里面的罪的力量还是如此巨大,他们会经历到凭着良心对抗罪而失败,他们也会经历到凭着新的性情对抗罪而失败,这些失败的经历都会引起他们良心的怀疑,当他们的良心看见他们又一次被罪胜过时,良心就会质疑他们经历的重生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真实的属灵挣扎是我们正确的看待保罗在罗8:12-17节所教导的良心的确据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背景,属灵的挣扎来自于基督徒的属灵争战,基督徒在与罪争战时的那些失败的经验会让基督徒的良心产生怀疑,当基督徒犯罪的时候,良心就会敲响警钟,良心会提醒我们说:你真的是一个已经重生的基督徒了吗?在我经历重生以前,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在西敏信条之中为什么会单独用一章的内容,专门来讨论得救的确据这个主题,当时我在想,这个主题有什么好讨论的,因为在我当时的信仰之中,我基本上从没有为着得救的确据而感受挣扎过,直到我经历重生以后,我才开始真正的明白得救的确据的含义。
其实如果我们对基督徒内在的属灵冲突一无所知,我们就无法理解保罗所说的这句话: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我已经提到过这一点,我们今天称呼神为天父太过于轻易了,但第一世纪的犹太人绝不会像我们这样非常轻忽的称神为父。弗格森在解释这节经文时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背景,经文中的“呼叫”这个词在原文中是大声喊叫、嘶喊的意思,所以保罗在此所说的“阿爸,父”,不是神的儿女在处于安全和满足下的柔声细语,而是在他们跌倒、急需帮助和拯救时,对天上的神发出的求救。当基督徒发出这句呼喊时,代表着他们里面严重的缺少平安、喜乐和安稳,那么我们需要问,基督徒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经历这些呢?就是当他们在与罪争战的属灵冲突中,感受到自己胜不过罪、或在与罪对抗的过程中失败的时候,当他们在罪的诱惑下跌倒的时候,他们就会被淹没在良心的谴责下,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变得极其缺乏平安,良心的谴责也使他们无法在急需享有与神自己的和睦,他们会变得无法确定神还会不会像之前一样一如既往的接纳自己。如果你真的是一个神的儿女,那么你在自己的属灵经验中一定会反复的经历到这一点,罪就是会带来怀疑,罪就是会让我们的良心变得疑惑。这不单单是一个智力性的问题,并不是只要你足够明白真理你就不会再因着犯罪而产生怀疑了,明白真理也仍然不能使我们避免犯罪使我们的良心变得疑惑的定律。因为良心会因着我们的罪而变得疑惑,这主要不是一个智力性的问题,而是一个道德性的问题。
我曾经和大家分享过对良心的三种区分,我们可以根据圣经归纳出良心的三种不同光景,分别是沉睡的良心,觉醒的良心,以及清洁的良心。一颗沉睡的良心是一颗麻木、迟钝的良心,觉醒的良心属于那些良心开始在神的律法下受教、开始在神的公义下醒悟过来的良心,而清洁的良心是神儿女的良心,这样的良心已经经历到罪咎被基督的宝血洁净。我想先给大家一个结论,得救的确据不属于一颗沉睡的良心,得救的确据也不属于那种只经历到知罪和觉醒、但是还没有经历到基督宝血洁净的良心,圣灵只会将得救的确据成就在一颗经历过基督宝血清洁的良心之中。所以,若是你从没有经历过,你良心之中的控告被基督的宝血止息,你良心之中的罪咎因基督的死亡被清除,你就无法享有得救的确据。下面,让我们逐一的分析这几种情况。
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见过一个关于麻风病的特征,我们今天想到麻风病就会联想到全身溃烂的画面,但麻风病还有另一个特征,就是没有知觉。据说在非洲的某些地方,麻风病比较多,而非洲的居住条件也特别不好,有些麻风病人在睡觉时,有老鼠来咬他们的脚趾他们却感觉不到。在教会之中之所以会存在虚假的确据,是因为人天生就患有属灵的麻风病和盲目证,人天生对属灵的危险没有知觉,所以有些基督徒没有经历过知罪,他们就将自己没有察觉到属灵危险的状况错误的当成得救的平安。虚假的确据往往会带有一个特征,就是没有挣扎,虚假的确据会让人觉得,享有确据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真实的得救确据却往往不是这么容易享有的。虚假的确据往往就是良心处于沉睡之中的表现,这不是良心享有确据的情况,这是良心仍然处于欺骗的状况。
让我在这里区分良心处于麻木的状况与良心享有确据的状况,若是一个人从来没有在良心之中感受到过自己犯罪是对神的亏欠,或者他完全不为着神对罪的忿怒而感到困扰,那么我要说:这不是良心享有确据的情况,这是良心仍处于麻木和沉睡状态的表现。一颗处于完全刚硬状态的良心就像羞辱大卫的拿巴一样,这样的良心并不会为人所犯的罪而发出责备。一颗被神的话语唤醒的良心,不会在人犯罪的时候说:平安了,平安了!不,一个觉醒的良心会在人犯罪之时对人说:你有祸了。我要说:一颗还没有觉醒的良心,是不可能享有得救的确据的,圣灵不会将得救的确据放在一颗沉睡的良心之中。
为什么这样说呢?让我举一些例子,如果我的良心并没有在神的律法下经历知罪和觉醒,我的良心根本不认识神的公义,那么在这种光景下,当我在行为上遵守一些律法时,良心会对我说什么呢?它会对我说:“你行的非常好,神一定会悦纳你的行为,因为你的行为是公义的。”请问良心的这番话是真实的见证,还是一个假见证呢?答案是假见证,因为良心在使我变得更加自义,良心也会使我变得更加依靠自己的行为称义。想一想那个在圣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想一想他在祷告中向神说的话:“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 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想一想当他在说这番话时,它的良心在对它说什么呢?很明显,良心并没有指责他的骄傲和自义,它能够心安理得的在神面前说这一番话,是因为他的良心肯定了他内心的这些想法。所以,一颗沉睡的良心指着人在神面前的光景所作的见证都是假见证,圣灵绝不会在人的良心里印证这种假见证,以至于使人的良心在谎言之中享有平安。
所以,如果你的良心从没有为着自己的罪感受到过挣扎,这表明你的良心还没有被神的话语唤醒,你的良心还没有在神的律法下受教,以至于使你的良心开始学会按着神的律法分辨是非对错,学会按着神的威严来看待罪的严重性。这种情形不属于良心享有确据的情况,而是良心仍然处于属灵的麻木和刚硬之中的表现。我们可能会以为一个神的儿女经历救恩之后,他的良心就可以一直享有平安,不会在有任何的挣扎了。但这样的想法不符合使徒保罗的经历,他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也不是大卫的经历,大卫在诗篇51篇说:“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通过其中的每一个文字,我们都不难感受到大卫在发出这些祷告时,内里经历的挣扎。
确据不属于一颗沉睡和麻木的良心,另外,确据也不属于一颗只经历过知罪和觉醒,但还没有经历过基督宝血洁净的良心。一个只经历了知罪的良心,是一颗背负着沉重的罪咎感的良心,处于这种状况下的良心能够感受到挣扎,但是却无法因着基督的宝血而享有清洁和平静。保罗在罗7章的确表达了一种良心经历的挣扎,但是我们却不应该将这种良心的挣扎当成得救的确据。让我使用一个比喻来说明这一点,当一个人生病的时候,他的身体会感到不适,这些疼痛或难受得感觉,是身体在生病时发出的信号。当我们高烧时,高烧就是我们身体生病的一个信号。一个人将良心的挣扎当成得救的确据,这就如同一个人在发高烧时说:我已经康复了。正如高烧是我们身体生病的证据,良心的挣扎是我们有罪的证据,良心之所以会感到挣扎,是因为我们里面有罪的缘故。因为罪俘掳了我们的意志,当良心察觉到我们的意志已经被罪支配,即将生发出恶行,但是良心却无力阻止,这就是良心会感到挣扎的原因。
一个生病的人想得到医治,他必须经历两件事情,第一,他必须得知自己的病情,只有得知病情,他才会去寻医问药。为什么许多癌症病人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呢?是因为他们没有及时的发现自己的病情,所以一旦被检查出癌症,就是癌症晚期。现实之中的数不胜数的这种情况,就足以证明我们所说的这一点,一个病人若想得到医治,就必须先知道自己的病,否则他就不会寻求医治。第二、若是一个病人想得到医治,他必须实际的在医生那里得到治疗。良心因着罪感到挣扎,就如同一个病人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感到愁苦,这不是一个人已经得到医治的证据,这是一个人需要被医治的表现。所以,不要将良心的挣扎当作得救的确据,良心因着犯罪感到挣扎,这充其量只是一个人的良心经历知罪的表现。
但是在今天,在这个问题上出错的人比比皆是,这可能也是你们很多人的想法,“我已经重生得救了,因为我已经认识到我有罪了。”可能你过去也是这么接受安慰的,但我要说:这不是得救的确据。正如我们认识自己的疾病并不代表我们已经康复了一样,知罪并不是一个人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证据,知罪只能表明我们已经开始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罪人了。
得救的确据不属于一颗沉睡了良心,得救的确据也不属于一颗只经历了知罪和觉醒的良心,得救的确据只属于那些在基督的宝血中被洗净了罪咎的良心,当良心因着信心在赦罪的恩典中摆脱了罪咎的困扰之后,良心就会进一步的通过成圣的果子来印证自己已经经历的救恩,良心会通过圣洁的证据来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
我们在这一讲提到了许多什么不是确据的情况,那么确据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已经提到有两种确据,一种是信心之中的确据,另一种是良心之中的确据。信心的确据也可以使基督徒感受得救的安稳,信心会使基督本身成为我们得救的保障,信心使我们在基督的宝血中获得赦罪的平安,信心使我们凭着基督的义而享有与神之间的和平。当信心可以享有其中的确据时,信心会说: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 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诗18:2);这是我们可以凭着信心享有的得救确据。那么良心之中的确据又是什么呢?良心虽然也因着基督的宝血而享有清洁,得意摆脱罪咎,但良心会在我们身上进一步地寻找圣灵已经作成重生的证据,良心会在我们身上寻找圣灵的果子,良心会查验我们是否真的爱神,良心会通过这一切的证据来查验我们究竟是不是神的儿女。信心和良心是我们灵魂之中的两双眼睛,信心是一双我们用来看向我们自身以外的基督的眼睛,当我们用这双眼睛留意到基督作为中保的可信与可靠时,信心就会带给我们得救的安稳,所以信心使我们安稳在基督身上。而良心是一双我们用来看向自己的眼睛,当我们用这双眼睛看见圣灵已经在我们身上结出了各种属天的果子时,良心就享有得救的安稳。
我在这里还要特别提到一种享有得救确据的错误方式,有一些基督徒在救恩方面感到不安的时候,就会去回忆自己信主的经历。我以自己为例作为一个示范,比如:我很清楚自己是在2018年8月份左右蒙恩的,那么如果我想享有得救的确据,是不是只要再次回忆一下自己经历重生的那个时间点就足够了呢?我要说:这是寻求得救确据的错误方式,就算一个神的儿女的得救经历是真实的,这也不意味着他们的蒙恩经历能够一生一世的成为他们的得救确据。我再说一次,就算是真实的蒙恩经验也不能成为基督徒的得救确据,得救确据不是基督徒通过回忆自己的蒙恩经验可以获得的。其实在现实之中,存在的情况往往要比我提到的更加复杂,有一些基督徒将自己开始信主的经历当成得救的确据,但不仅他们享有的得救确据是虚假的,他们的蒙恩经验同样是与圣经有严重的出入的,但每当他们在救恩上受到一些提醒时,他们就会在自己的回忆中将他们开始信主的经历拿出来,将它当成自己得救的凭据。在我的经验中,大部分这种情况的基督徒都区分不清楚历史性信心与得救性信心的区别。良心获取得救确据的正确方式,不是留意圣灵曾经在我身上作成了什么,而是圣灵现在有没有在我身上结出信心与爱心的果子来。
通过这一讲,我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分辨两件事,第一、你享有的得救确据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你需要查验自己的得救确据是否与圣经一致。第二、查验你的良心处于什么样的光景,你的良心是处于沉睡之中,还是已经经历了觉醒,你的良心有没有经历到罪咎在基督的宝血中被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