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4
题目:人无辜吗?
概括:在上个主日的最后一问,海德堡指出了罪人完全没有能力行善,因此就由这个问题衍生出了一系列困扰人的问题。第一、如果人已经失去了遵行律法的能力,那上帝还要求人遵行律法,这样公平吗?第二、既然人没有能力遵行律法,那么人是不是就不需要为自己的罪负责了呢?第三、上帝是否会因着祂慈爱的属性,免除无能行善的人应受的刑罚呢?为了回答这三个问题,海德堡用三问分别向我们表明“人的咎由自取、人的罪有应得和人的罪该万死”,这就是主日4的结构。
大纲:
人的咎由自取 问9
9问:神在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们所不能行的,这岂不是不公平吗? 答:并非如此!因为神造的人本来有能力遵行律法(1),但人因受了魔鬼的引诱(2),自甘悖逆(3),使自己及其后裔的这种能力丧失了(4)。 在这一个问答中,大概是从两个方面强调,“无能遵守律法的罪人,仍然应该遵守律法”。首先,海德堡从神原初的创造来强调,神造的人本来有能力遵行律法。然后,再从人的堕落来强调亚当和他的后裔失去遵行律法的能力,是因着他自甘堕落导致的。所以,传7:29说: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从上下文来看,很明显这里的巧计是指罪。神所造的人原是正直的,但人自己通过犯罪丧失了正直。
创世记分别记载了神造人的过程,以及人堕落的过程。创1:27描述了神所造的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在上一讲我们已经解释过了,这形象是指真理、仁义和圣洁,人原初被造时,被神赋予了这三种属神的属性。所以神所造的人是完美无缺的,连神自己看着祂所造的人都说:甚好。而且 罗2:14-15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这表明了神在造人时,将圣洁的律法写在了人的心里。对于堕落前的亚当而言,律法不仅是他良心的标准,也是他的性情和属性。所以,神在创造中,赋予了人遵行律法的能力。
而堕落却使亚当和他的一切后裔,失去了这遵行律法的能力。这个堕落的过程记载在 创3:1-7节。耶和华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 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 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 神能知道善恶。”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海德堡第9问用三句话总结人堕落的这个过程,第一、人是在魔鬼的引诱下堕落的,第二、人是自甘堕落,也就是说:悖逆神是出于人自己的意愿和决定,第三、悖逆和堕落的后果,就是使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一切后裔,都失去了遵行律法的能力。
我们用一个比喻来说明:假如你要买一套房子,在交易的过程中,你需要先将首付款放在房产中介这里。但是最后,你房子没买到,首付款也不翼而飞了。后来你经过了解,原来是中介挪用了这笔钱 作了投资,而且亏的血本无归。他们现在没有能力偿还你这笔钱了,那你觉得自己应不应该继续向中介讨要这笔钱呢?应该。再举一个例子,假如有一个人向你借了一笔钱,但他转头就用这笔钱去赌博了,不仅输的身无分文,还在赌场欠下了巨债。现在他没有能力偿还你这笔钱了,你认为他有没有责任还你这笔钱呢?没有人会认为他不应该偿还。
通过这两个例子,可以使我们明白,人的无能无法成为人不遵守律法的理由。因为人原本拥有遵守律法的能力,但人借着犯罪失去了这种能力,所以人落在这种全然无能的境地,纯属咎由自取。所以,我们需要进行一个区分。人在圣洁上的无能,不能被视为一种无辜。比如:一个人杀人,不能因为他说:“我无法阻止自己犯罪”而逃脱他的罪责。一个偷窃者,不能因为他无法阻止自己的贪心,而成为他犯罪的合法理由。就像那些罪大恶极、犯罪伤害别人生命的人,在我们眼中就是该死的。在圣洁上无能的我们,在神的眼中也是该死的。
再此,我们也可以总结出一个原则。在道德方面,一个人不具备履行责任的能力,并不能成为他推脱责任的借口。尽管在堕落之后,我们失去了履行律法的能力,但我们仍然具备完全遵守律法的责任。
阿米念主义的一切神学,刚好都建立在一个完全相反的假设之上。阿米念主义认为,“人应该这么作,一定对应着人能够这么作”。是什么意思呢?他们是在说:上帝既然要求人遵行律法,就一定意味着人今天仍然能够遵行律法,尽管人只能在很小的程度遵行律法。所以他们假设 人仍然拥有自由意志。而人拥有自由意志,是一切阿米念主义神学的前设。但是圣经教导的是,人已经一同变为无用了,罪虽然没有使人失去意志,但是已经使人失去自由了,如今人的意志在罪的捆绑和奴役之下。
对于一个阿米念主义者来说,如果他认为自己没有能力遵守律法,他也会自然而然的认为,自己也没有责任遵守律法。但这是不符合圣经的,我们从圣经中看到,尽管人的一切义都如同污秽的衣服,但是上帝仍然要求人遵行律法,祂也要按着律法审判人。所以,圣经为我们还原了一幅人真实的属灵光景,按着我们的盲目和瞎眼,我们以为自己仍然能够靠着做点什么讨神的喜悦。但是圣经为我们勾画出的罪人的处境,要比我们自己幻想的 悲惨的多。第一、圣经告诉我们,罪人已经失去了遵守律法的能力,这意味着我们凭着自己所行的一切,不仅不能被神喜悦,反而只能招惹祂的忿怒。第二、尽管我们已经失去了遵行律法的能力,但我们在上帝面前仍然有遵行律法的责任,我们每一个违背和不遵行律法的行为都被称为罪责,而每一个罪责都对应着应受的刑罚。
罪人的无能为力意味着,在你被圣灵带入到基督里之前,不仅你那些败坏的行为会为你积累神的怒气,连你那些讨好神的行为也只能加增你的罪责。你所行的一切,都只能使你应受的刑罚变得更加沉重。还有什么比这更绝望的光景呢?所以,你除了白白地接受耶稣基督提供的义以外,不再有任何能够使自己被称义、得赦免的办法。你的无能为力意味着,试图靠着遵行律法换取救恩,是一条无法到达天堂的绝路。而你仍然有遵行律法的责任意味着,你凭着自己行出的每个行为,都只能使你在地狱中变得更加痛苦,因为你只有罪行,没有善行。所以除了信靠救主耶稣基督,你再也没有能够被赦免和称义的可能。
人的罪有应得 问10
10问:神会任凭这种悖逆和反叛不受惩罚吗? 答:当然不会。神极其恨恶我们的原罪和实际的罪(本罪),所以神要在今生和永恒中,以公义的审判来刑罚这些罪 ,正如神所宣告的 :“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 3:10)
这一问想问的是,既然人已经失去了遵行律法的能力,那上帝是否就不会再计较人的罪了呢?海德堡非常肯定的回答说:当然不会。当一个人想到“自己没有能力遵守律法时”,他有可能产生两种自我认识。一种是错误的,另一种是正确的。错误的认识是:他会将自己视为无辜的受害者,他会认为自己如今的属灵状况之所以如此糟糕,都是亚当一手造成的。而正确的自我认识是:他会看见自己实际上是一个罪犯,自己从骨子里就是罪人,而自己这从出生就倾向于犯罪的本性,就是上帝不悦纳自己的证据。
海德堡进一步解释说:“神极其恨恶我们一切的罪”,这里对我们一切的罪进行了一个划分,就是将我们的罪划分成原罪和本罪。原罪就是我们从亚当继承的罪责和罪性,而本罪则是我们自己所犯的一切罪。
原罪中的罪责,是指我们都在亚当里被定罪了。而原罪所包含的罪性,则是指我们的本性都在亚当里被玷污了。那么本罪是具体指什么呢?就是指我们在思想、情感和行为中所犯的罪,所以我们的一切本罪可以被总结为:有罪的想法、有罪的喜好和有罪的行为,所以我们所犯的本罪包含了从内心动机到实际行动的一切活动。
我认为律法会为我们每个人,在认识罪和圣洁上,带来两个冲击。第一、按着世俗的道德标准,只有当我们的行为产生了实际的罪行时,我们才会觉得自己犯了罪,得罪了天上的神。但圣经让我们看见一个更加严格和属灵的标准,凡看见妇女动淫念的,就是犯了奸淫。凡恨人的,就是犯了杀人的罪。所以律法告诉我们,不仅我们犯出一个罪时,上帝是恨恶我们的,当我们思想这个罪、或者喜欢这个罪时,我们就是被神恨恶的。
第二、律法还会为我们带来更大的一个冲击,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在我们还没有犯出本罪之前,神就因着我们所继承的原罪而恨恶我们了。我们在亚当里身为罪人的身份,就是被神恨恶的。我们在亚当里所生的那全然败坏的本性,也是被神恨恶的。所以保罗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5:18-19)。
我们可以这么总结我们的原罪和本罪,我们在亚当里所继承的原罪,使我们应当下到地狱。而我们所犯的每一个本罪,使我们在地狱里应该受更重的刑罚。因为上帝恨恶我们的一切罪,只要是罪,就被圣洁的上帝恨恶。为什么我们反对反律法主义?因为上帝恨恶一切的罪,无论是非信徒犯的罪,还是信徒犯的罪,都必然被上帝恨恶。而且恩典不是为了放纵人,而是为了改变人。称义并不改变罪的可憎的性质,而是改变罪的后果。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是谁犯的罪,都只能引起神的不悦。
那么神要因着我们所犯的罪,如何对待我们呢?海德堡说:所以神要在今生和永恒中,以公义的审判来刑罚这些罪 ,正如神所宣告的 :“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 3:10)。在一个人与基督联合以前,神不仅要在末日审判他,也要在今生审判他。
每一个不认识神公义的人,通常都会产生一个属灵的错觉。他们认为 神的审判是人死后才会的事情,与自己今生的关系不大!但神对我们的定罪,是已经在亚当里完成的一件事,所以我们在今生就处于神审判的威胁之下。
我们从何时开始处于神的忿怒和审判之下的?是在亚当吃禁果的时候。所以,当我们一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时,我们就已经处在神的审判之下了。因为定我们为有罪的判决已经宣判了,我们已经与亚当一同被定罪了!所以,神的审判不是我们在来生才需要面对的事情,而是如今还活着的我们 就迫切需要面对的一件事,因为我们已经被置于审判之下了,刑罚随时都可能会临到。所以摩西说:我们经过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们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诗90:9)。如果你还没有在基督里被称义,你看见自己在神的震怒之下了吗?所以,你从何时才算是开始认识自己的罪?其中的一个记号就是,当你开始察觉到“你的罪将你置于神的震怒之下”时。知罪不是你开始在概念上知道什么是罪,而是你开始看见神如何看待你的罪。
圣经还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 3:10)。这里的“常”容易让我们误会,好像只要我们时不时的遵守律法,就不会被律法咒诅了一样。但这句话原文的意思是:所有不坚持不懈地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律法在这里要求的是持续不断地遵行律法。所以,谁是在律法下被咒诅的人呢?答案是:凡没有持续不断地遵行律法的人,都是被神咒诅的人。因为经文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你在这句经文中看见你的悲惨了吗?你看见神在亚当里对你的咒诅了吗?那咒诅是什么呢,咒诅对应的是神的祝福。神以永生为祝福,以死亡为咒诅,在神的祝福中,神以祂的喜悦对待人,在神的咒诅中,神以祂的忿怒对待人。所以,在今生和永恒活在神的咒诅中的人,就是永远活在祂忿怒之下的人。不同的是,在今生,神以祂的忍耐约束祂对人的怒气,但是在永恒,神将会把祂的怒气持续地倾倒在所有没被赦免的人身上。
人的罪该万死 问11
11问:但是,神不也是慈爱的吗?答:神确实是慈爱的(1),但同时他也是公义的(2)。 按着他的公义,凡干犯他至高威严的罪都必须受到最严厉 的刑罚,就是身体和灵魂都要受永刑(3)。 海德堡在这里堵住了另一个借口,但是,神不也是慈爱的吗?慈爱的神不是应该善待罪人吗,祂真的会刑罚人吗?答:神确实是慈爱的(1),但同时他也是公义的(2)。 按着他的公义,凡干犯他至高威严的罪都必须受到最严厉 的刑罚,就是身体和灵魂都要受永刑(3)。
我们不得不承认,罪极大的扭曲了我们对神的慈爱和公义的认识。罪使我们倾向于将神的慈爱和公义对立起来,好像神的慈爱与公义彼此冲突一样。但圣经让我们看见,神的慈爱和神的公义,是从不同的方面向我们展示神的同一个性情。神的公义和慈爱,在我们的认识中的确很难调和,但重要的是,圣经如何教导,我们就应当如何接受。圣经说:神就是爱,这是神永不改变的属性。对天堂中的人而言,神就是爱。对将来那些在地狱中永远受痛苦的人而言,神就是爱,这仍然没有改变。但你说:慈爱的神怎么会使人永远在地狱中受苦呢?我们必须谦卑的承认,这对我们而言是一个奥秘。
神是慈爱的,所以在今生,神会以自己的忍耐约束祂对罪人的怒气,不将祂的忿怒立刻倾倒在不信和不顺服的人身上。因此诗103:8说: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但神同时也是公义的,神的公义表明祂绝不会永远地忍耐罪人,神的公义要求祂审判人犯的每一个罪,并且使罪的刑罚报应在人的身体和灵魂之上。
神是公义的,为什么有时我们会看见,那些在今世作恶的人,不仅没有报应临到他们,他们反而还更加昌盛呢?这是曾经困扰诗人亚萨的问题,但是当他走进神的殿,就思想明白了这事。加尔文如何解释这个问题?他说:神不在今生审判每一个恶人,是为了将对大部分人的审判留到末日的白色大宝座前。
圣经让我们看见的是,神必然会因人犯的每个罪而审判人。也就是说:我们所犯的每一个罪,都必然会使我们受到神的报应。但是罪却会欺哄人,使我们对神的审判存着侥幸心理,罪会试图让我们相信,神不会计较我们所犯的每一个罪,其实罪就是竭力的使我们相信,神不再公义。所以诗10:13说:恶人为何轻慢 神,心里说:“你必不追究”?
那人的身体和灵魂,要承受的永刑是什么?我们至少可以从圣经里看到两点,第一、人的身体要在地狱中受永远的痛苦,基督说:地狱中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所以,凡是没有在基督里得到赦免之人,他的身体要在地狱中承受非常可怕的刑罚,直到永远。第二、将来人的良心也要完全地觉醒,持续的控告和撕咬人。这就是保罗说的:在神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人的是非之心要同作见证(罗2:15-16)。相比于人身体的痛苦,良心的撕咬是更可怕的折磨,因此在地狱中的人,他们从灵魂到身体,都透露着他们的痛苦,到那时不会再有一刻安逸。
其实海德堡要理问答主日4,也是在回答另一个直接相关的问题,就是“人无辜吗”?第9问回答的是:神要求 在圣洁上无能的人遵守律法,人是否显得无辜!第10问回答的是:神恨恶那些没有能力行善,只有能力作恶的人,人是否显得无辜!第11问回答的是:神刑罚那些无能行善的人,人是否显得无辜?这三问让我们看见的统一答案是:不!人一点都不无辜。第一、因为人是咎由自取,第二、因为人是罪有应得,第三、因为人是罪该万死。
在这三问提供的答案之外,正确的认识人的无能也至关重要。人在圣洁上的无能,并非是一种无辜,而是一种邪恶。当我们说人无能行善时,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人有能力作恶,并且人在时时刻刻的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