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43
题目:第九诫命——不可作假见证
112.问:神在第九条诫命中的要求是什么?
答:我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或歪曲人的话,不传播流言蜚语或诽谤人,不论断人,也不可未经查问就随同他人轻率地定人的罪(1);相反,我要远避一切谎言和欺诈,视之为魔鬼的作为,是在神忿怒的刑罚之下的(2)。无论在法院,还是在其他任何地方,我都要喜爱真理(3),诚实地述说和承认真理,又要尽力保护和促进邻舍的荣誉和好名声(4)。
概括:主日43是对“不可作假见证”这条诫命的解释,海德堡要理问答只用了一问来解释这条诫命。这条诫命要强调的根本原则是什么呢?是要求我们在自己所说的一切话上持守爱与诚实。因为爱是对律法的总结,而“不可作假见证”这句话也特别强调了诚实的属天美德。今天我们还是从两个方面来查考这一问,第一、这条诫命禁止什么,第二、这条诫命吩咐了什么。
概括:
大纲:
第九诫命所禁止的 问112a
我们看见第九诫命特别对我们的舌头提出了要求,因为我们需要通过我们的舌头作见证。但是通过舌头产生的行为,往往是最容易被我们所忽略的。我们可能会有意识的约束自己的行为,但我们极少约束自己的舌头。雅各将我们的舌头比喻为船舵,他说:看哪,船只虽然甚大,又被大风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随着掌舵的意思转动。这样,舌头在百体里也是最小的,却能说大话。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雅3:4-6)。这是多么可怕的形容,舌头能从地狱里将我们生命的轮子点起来,所以我们必须在神的话语下学习应当如何使用自己的舌头。
圣经如何教导“不可作假见证”的诫命呢?首先,这条诫命与法庭有特别密切的关系。“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申19:15-21)。”耶和华上帝在此特别教导,要按着在法庭上“作假见证”之人证词会导致的后果,刑罚作假见证的人,这样就将这罪从我们中间除掉了。比如:一个人在法庭上污蔑别人杀人,按着上帝赐给以色列人律法,这个作假见证的人就应该被处死,因为他的假见证一旦被采纳,就会使被他控告的人被判处死刑,这个刑罚要因着他的假见证被归给他。 比如:来到大卫面前称自己杀了扫罗的少年人,大卫按着他的见证杀了他。
所以在法庭上作证是特别严肃的一件事。而且我相信这不仅是上帝对当权者的要求,也是上帝自己对待作假见证之人的方式,上帝会将他们作的假见证导致的后果,加在他们自己的身上。因为基督说: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7:2)。
有时我看到一些新闻,会特别感到气氛,因为每次有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出现时,官方通常不是将真相调查清楚,而是选择掩盖。比如:那个被拐卖的八孩母亲—李莹,她这个可怜,但最终还是没有被解救。再比如:像这次的唐山打人案,官方的结论也十分荒谬,几个被打的女孩子的伤情,还没有几个打人的人的伤情重。我们应当为这样的事情而难过,但不需要为这样的事变得愤世嫉俗,因为上帝清楚每一个人的责任是什么,祂会亲自追讨每个人的罪。无论是那个犯罪的人,还是那些扭曲真相、作假见证的人。
这条诫命特别关乎法庭这个场合,但却不仅限于法庭,这条诫命要求的普遍原则适用于任何场合。112问说:我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或歪曲人的话,不传播流言蜚语或诽谤人,不论断人,也不可未经查问就随同他人轻率地定人的罪。海德堡要理问答将“陷害人、歪曲别人的话、传播流言蜚语、诽谤人、论断人、未经合法查问就定人的罪”都通通的定义为作假见证的罪,因为这些罪都是不同形式的假见证。这条诫命首先禁止我们陷害人、或者扭曲别人的话。
从圣经上我们看见基督的反对者,常使用的手段之一,就是要从基督的话中寻找把柄。圣经记载,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门徒去见耶稣,商议怎样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就向耶稣提了一个问题: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如果耶稣回答说:可以,犹太的百姓就会轻看基督,会误会祂亲近罗马帝国而不盼望大卫的国度得到重建。如果耶稣回答说:不可以,希律党的人就会以谋反的名义逮捕基督。这是典型的语言陷阱。
我们发现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门徒,用来试探耶稣的手段,与撒旦用来试探人的方式是非常像的。比如蛇试探夏娃,对她说:神果真不许你们吃所有树上的果子吗?表面上好像是提出了一个关于真理的问题,但实际上是一个极其邪恶的试探。撒旦的工作就是在人面前扭曲上帝话语的,所以一个人恶意扭曲别人的话语时,就是在彰显撒旦的形象。
我们都是容易扭曲别人的话的,这也是我们的罪造成的。当别人向我们本着爱心说诚实话时,我们是很容易将别人的话理解成恶意的攻击。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你在这个方面了解了人性的软弱,你向别人本着爱心说诚实话时,就要考虑的更加周全,怎样才能让对方更容易理解自己的善意、接受自己出于爱心的劝勉。不可扭曲别人的话,也提醒我们不要传播一些容易产生误会的话,因为传话最容易扭曲别人的话。有一些话,是我们不应该传的,特别是一些敏感的话。比如别人曾经犯过的罪,或者别人曾说过什么毁谤的话,如果你亲身经历了这些事,你应该带着爱心直接劝勉犯罪的人悔改。而不是将这一切再次撒播出去。而且,同一句话,由另一个人再转达一次,意思可能就发生了变化。
我们有没有发现,你用微信向另一个人发信息,你用“文字来表达一句话,和你用语音向一个人发送一句话,”这个人领会到的“意思”往往都是不一样的。我们所要表达的含义,不仅受我们语言内容的影响,还会受语气的影响。举个例子来说,当你用微信聊天时,用文字沟通,与直接用视频沟通,接受到的信息完全是不一样的。可能对方通过这两种方式要表达的内容都是相同的,但你接收到的信息就是大相径庭的。因为文字在人的表达中只占整体意思的百分之十五,其它方面的信息我们需要通过人的表情、语气和肢体动作等等来领会。所以,我们我们不仅不要故意传话,也不能什么话都听,当别人在我们面前恶意的毁谤或扭曲别人的话时,我们也应该加以阻止,这是这条诫命对我们的另一个要求。
在我20几岁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在我面前说自己的牧师或者教会如何如何的不好,我很容易跟着一起生气,其实这个非常幼稚的表现。但随着我在教会中接触的人多一些以后,我总结出一个教训,我们不能通过一个人的话去认识另一个陌生人,无论这个陌生人在他的嘴里有多么好或者多么坏。其次,这条诫命要求我们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毁谤人、不论断人,这其中也包括了尽量不要在背后评论一个人的缺点。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当我们不敢当面指出一个人的问题时,我们背后所说的话基本上就是论断。当我们在背后讲论一个人时,往往不是出于什么好的动机。所以我们经常在背后讲说别人一些话,会把我们置于试探之下。
圣经的教导是:以爱心说诚实话。如果我们对一个人有什么话不敢当面说的话,首先我们就已经不诚实了。而且如果我们是出于爱心而劝勉一个弟兄,也要求我们当面跟他说。如果我们诚实的观察自己,就会发现自己里面存在一个论断的倾向。我们都喜欢说别人的坏话,或者喜欢听人说其他人的坏话。为什么?因为当我们论断一个人时,会让我们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这样的感觉让我们感觉自己比这个人强。其实论断就是想把别人踩在自己的脚下,这是非常邪恶的倾向。
尽管上帝在律法中如此明确的禁止毁谤和论断的罪,但这样的事还是不断的出现在教会之中。就像在旧约,米利暗和亚伦为着摩西所娶的摩押女子而毁谤祂,而耶和华因着这事使米利暗长了大麻风。曾经有一个荷兰教会的牧师,有一个会友毁谤他犯了十分邪恶的罪,导致了这位牧师被逐出了这间教会。多年以后,这个会友感到良心不安,找到这位牧师道歉,请求他的原谅。这位牧师说:我可以原谅你。但是你说过的那些毁谤的话、以及造成的后果是无法收回的。就像你从一座高塔上扔下了一把鹅毛,扔下去容易,再想重新将它们收回到手中就难了。从这一个例子,可以让我们稍微感受到毁谤的罪能够多么容易的毁掉一个人。我们发现,诽谤和论断的话,往往不会完全以谎话的面目出现,而是往往会以半真半假的形式出现,这是非常诡诈的,其实只有一部分实话的话,仍然是谎话。就像魔鬼,他试探亚当和夏娃时,不是完全在明面上否定上帝的话,而是先串改了一部分上帝的话。在现实中当一个人毁谤和论断时,往往也是这样的,他说的谎话之中往往有一点符合事实的话,但这样的话应该被我们拒绝和阻止。我见过这样的人,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种人说的话以后就根本不要听,因为你分不清楚他说的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再让他对你说话。
这条诫命也禁止我们“不经过正确的询问就定人的罪”,这中情况也属于作假见证,而这句话主要针对的是有权柄做出定罪的人和那些发起控告的人。
在中国教会,我感到特别无语的一件事,就是教会中人很轻易的为别人定罪。在一般的情况下,我是拒绝在网络上与陌生人沟通的,因为给我的感觉是,在改革宗这个网络的圈子里,是充满了暴力的,我不想去沾染这些事情,所以不喜欢在网络上太活跃。我们看到在网络上,时不时的就有人去为一些牧师和长老定罪,有很多人喜欢作这样的事情,其实这都是非法定罪,按着律法这是触犯了第九诫命。但很多在网络上控告牧师的人,都不懂得在这件事上敬畏神。2022年对我来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因为我认为这是上帝试炼教会的一年。也是在这一年,我见识到了很多教会的做法,她们对待自己牧者的方式,就是不经合法程序的为他们定罪。
在今年,我还经历了一件什么事呢?就是目睹了一些人控告一个教会的传道人。他们在没有私下找这位传道人沟通的前提下,就跑到一个牧师那里控告这个传道人。而更加严重的错误是,这个牧师还接了这个呈子。后来经过公开的对质以后,发现这些控告的人,说了很多的谎话。通过这个经历,我学习到两个功课。第一、在没有与对方沟通的情况下,不可以控告一个弟兄。这也是基督的教导,基督说:如果有弟兄得罪你,你要先私下劝勉他。如果他不听,再找两三个见证人。如果还是不听,再告诉教会。第二、教会不可以随便接受控告传道人和长老的呈子,保罗说:控告长老的呈子,非两三个见证人不可以接。当一个人越过这个程序发起控告时、或者教会越过这个程序接受一份控告时,这都是犯了作假见证的罪。无论你说的话是不是事实,这在程序上就犯了作假见证的罪。当一个弟兄受到了非法控告时,其实他是一个受害者,我们不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他做出定罪。
但我们要诚实的说,我们所有人都触犯了这条诫命,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在自己所出的每一句话上都完全诚实,我们都不止一次的作了假见证。而且现实比这更加悲惨,因为并不是在我们所说的一部分话中触犯了这条诫命,而是我们所说的一切话都参杂着谎言,因为我们所说一切话都不符合真理。
一个2-3岁的孩子,连说话还说不全,但她就已经会撒谎。如果你有孩子,你就会发现这一点。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有限的投射,人天生就会说谎,就是对人出生在虚谎之中、并成长在弯曲之下的一个投射。人之所以所说的一切话都参杂着谎言,是因为人生来就以魔鬼为父。
第九诫命所吩咐的 问112b
在112问的第二部分,首先强调了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神持守“不可作假见证”的诫命,圣经告诉我们,上帝自己就是一位见证者,所以我们有责任相信和承认祂在真理之中的见证。比如:福音就是三一上帝所作的见证,福音是圣子为自己作的见证。并且在基督升天以前,圣父也为圣子在世人面前作见证。当圣子升天以后,圣灵来为圣子在世人面前作见证。这些都出自基督自己的话,基督说: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8:18)。”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所以,如果我们不信福音,就是不信“圣父、圣子、圣灵”所作的见证,这也是直接的触犯“不可作假见证”的诫命。
所以,海德堡在这里说,持守这条诫命,包括了“爱慕真理,”使徒保罗说: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当我们不诚实的为人作见证时,就等于是不在乎关乎人的真相是什么。而当我们不诚实的为上帝作见证时,就等于是不在乎关乎上帝的现实是什么,这是更严重的罪。所以,我们看见保罗是多么的恨恶虚假的教义,他说:那些向加拉太人传割礼的人,恨不得将自己割绝了。当他听见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人传割礼时,就大大的与他们相争。保罗产生这样的反应,不是因为他喜欢争论和分裂,而是因为他爱慕福音真理,并且很恶假福音。但是今天这种对真理的热爱,几乎快要在教会中消失了。今天我们在教会中看见两种极端,第一、是为了争辩而争辩,说实话我在很多喜爱争辩的人身上所看到的,不是他们对真理的爱,而是他们喜爱为自己辩护,见不得别人指出他们的问题来。我真心的希望这种情况在教会中消失,我们的一切争辩都应该为了为真理作辩护,而不是为我们自己作辩护。第二种极端是,很多人为了维持与别人之间的和睦,完全不持守任何真理的原则。他们以为这是爱与合一,其实这不是合一、也不是爱。因为保罗说: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也只有在真理中才有合一。这两种情况下的人都是触犯了“不可作假见证”的诫命,区别只不过是:喜爱争辩的人,只是因着喜爱争辩而争辩。而不喜欢争辩的人,是因着怕得罪人而不争辩。这两者都没有对真理的爱。
我们的首要责任是为上帝的真理作见证,我相信这也包括了我们如何认识上帝的律法。因为律法就是上帝赐下的圣洁准则,当我们在律法面前不认识自己的罪时,我们就等于在说:上帝赐下的律法是谎言。所以每一个没有在上帝的律法下认识自己的罪的人,都等于在说上帝是作假见证的神。另外,我们也相信这条诫命特别关乎传道人的工作,因为传道人是真理的见证人。当传道人在讲台上传讲福音时,就是在为基督和福音作见证。因此当传道人谬讲真理时,就是在作假见证。
这条诫命也要求我们积极的促进邻舍的好名声。彼前4:8说: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其实我们会发现,只要我们接触人,我们就会发现别人的问题和缺点。所以,在我们眼中缺点最多的人是哪些人呢?是那些我们经常接触的朋友和家人。所以这两年上帝开始使我学习一个功课,就是对待教会中的弟兄姐妹和身边的朋友,多一些忍耐和包容。因为我们一定会看到他们的缺点,但我们还是不要随意的去传播这样的话。因为我们有责任保护和促进邻舍的名声,这就是彼得如此劝勉我们彼此相爱、在爱中遮掩过错的原因。
在这一讲我们非常有限的学习了第九条诫命,这条诫命特别关乎我们的口。求主使我们在嘴唇上结果属天的果子,使我们在言语上学会敬畏祂。